上海港弹簧垫圈进口报关_进口弹簧垫圈单证要求【报关报检知识整理】

上海港弹簧垫圈进口报关_进口弹簧垫圈单证要求【报关报检知识整理】
本文介绍弹簧垫圈进口国内收货人资质|进口弹簧垫圈报关注意事项|进口弹簧垫圈清关单证|进口弹簧垫圈报关流程手续|进口弹簧垫圈海运清关换单要求
下面我们来简单分析下上海港进口弹簧垫圈的大致通关流程:
一般进口弹簧垫圈远洋线的靠上海洋山港,近洋线的靠上海外高桥港。目前海运的货物有舱单后可以提前申报清关。
进口弹簧垫圈一般需要收货人需要以下资质:
A.进出口经营范围
B.海关注册登记证
C.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签约通关无纸化
进口弹簧垫圈申报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A、海运提单
B、INVIOCE
C、装箱单
D、贸易合同
E、申报要素
F、协定产地证(如享受协定税率)
G、其他需要的文件(具体货物具体分析)
进口弹簧垫圈海运换单一般所需资料如下:
①海运提单(如电放则电放提单打印)盖章
②电放保函(如提单为电放,有些船公司有固定格式,需要提前落实)
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提单上的收货人英文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上保持一致)
④国外收货人章+国内通知人章(如提单收货人显示为TO ORDER)
⑤其他所需文件
海运进口弹簧垫圈清关的一般流程:
落实国外资料——查询是否有舱单——进口申报缴税——查验(如发生)——进口换单——送货——目的地查验(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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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旧机电产品是否都属于法定检验商品
依照《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两类商品依法纳入法定检验:一类是列入海关(原质检总局)公布的应当实施检验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另一类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实施检验的。《商检法实施条例》还专门规定,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应当由海关实施检验;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还应当实施装运前检验。
为落实《商检法》《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需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提前进行装运前检验;进口后,由口岸海关实施口岸查验,由目的地海关实施目的地检验。原质检总局还专门制发《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原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45号,以下简称“145号公告”),对相关具体检验监管措施予以明确。
因此,列入 145 号公告《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的商品,均需实施法定检验。
清关知识每日学: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直接退运货物
一、定义及代码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在有关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因海关责令或有正当理由获准退运境外的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4500”,简称“直接退运货物”。
二、适用范围
(一)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
1.因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2.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
3.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
4.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5.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收货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二)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退运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境外:
1.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2.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且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后的;
3.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
(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货物的直接退运。
(四)下列情况不适用本监管方式:
1.放行后的进口货物退运出境,其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4561)。
2.进口转关货物在进境地海关放行后,当事人申请办理退运手续的,应当按照一般退运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