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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许可证

2022-08-26 10:11 作者:unity_某某师_高锦锦  | 我要投稿


LGPL许可证: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英语: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LGPL)是由自由软件基金会公布的自由软件许可证。它允许企业与软件开发者使用,或将LGPL授权的软件集成至他们自己的软件内(即使该软件是私有软件也被允许),同时不会受到Copyleft特性的许可证强制对软件开源的限制。该许可证常被用于一些(但不是全部)GNU程序库。 这个许可证以前被称为GNU程序库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此许可证最新版本为“第3版”,2007年6月29日发布,较早的版本有2.0和2.1版。此种许可之出现,是为了在GPL与许可式许可(如MIT许可证及柏克莱大学的BSD许可证)间获取折衷。


Copyleft:(中文翻译包括:著作传、著佐权、“著作权属左”、“著作权左派”、“公共版权”等),源自自由软件运动,是一种利用现有著作权(英语:copyright)体制来保障用户软件自由使用权利的许可方式,可以了解为允许他人使用、传播但加了一些少规则。在自由软件许可证中增加Copyleft条款之后,该自由软件除了允许用户自由使用、散布、改作以外,Copyleft条款更要求作者所许可的人对改作后的派生作品要使用相同许可证授予作者,以保障其后续所有派生作品都能被任何人自由使用。与宽容式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条款相比,Copyleft许可被认为具有保护伞且互惠的作用,与目前限制著作内容传播的著作权体制完全相反

Mozilla:Mozilla公共许可证(英语:Mozilla Public License,简称MPL)是个自由、开源、详细的软件许可证,由Mozilla基金会开发并维护。该协议融合了BSD许可证和GNU通用公共许可协议的特性,追求平衡专有软件和开源软件开发者之间的顾虑。


GPL:GNU通用公共许可协议(英语: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缩写GNU GPL 或 GPL),是被广泛使用的自由软件许可证,给予了终端用户运行、学习、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许可证最初由自由软件基金会的理查德·斯托曼为GNU项目所撰写,并授予计算机程序的用户自由软件定义(The Free Software Definition)的权利。GPL是一个Copyleft许可证,这意味着只要项目的某个部分(如动态链接库)以GPL发布,则整个项目以及派生作品只能以相同的许可条款分发

BSD:BSD许可协议(英语: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license)是自由软件中使用最广泛的许可协议之一。BSD就是遵照这个许可证来发布,也因此而得名 BSD许可协议。

例子:

MIT:MIT许可协议之名源自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又称“X许可协议”(X License)或“X11许可协议”(X11 License) MIT内容与三条款BSD许可协议(3-clause BSD license)内容颇为近似,但是赋予软件被许可人更大的权利与更少的限制。

被许可人权利 

特此授予任何人免费获得本软件和相关文档文件(“软件”)副本的许可,不受限制地处理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修改、合并 、发布、分发、再许可的权利, 被许可人有权利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散布、再许可和/或贩售软件及软件的副本,及授予被供应人同等权利,惟服从以下义务。 

被许可人义务 在软件和软件的所有副本中都必须包含以上著作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 

其他重要特性 此许可协议并非属copyleft的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条款,允许在自由及开放源代码软件或非自由软件(proprietary software)所使用。 MIT的内容可依照程序著作权者的需求更改内容。此亦为MIT与BSD(The BSD license, 3-clause BSD license)本质上不同处。 MIT许可协议可与其他许可协议并存。另外,MIT条款也是自由软件基金会(FSF)所认可的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条款,与GPL兼容。

例子:

Apache:Apache许可证(英语:Apache License),是一个由Apache软件基金会发布的自由软件许可证,最初为Apache http服务器而撰写。Apache许可证要求被授权者保留著作权和放弃权利的声明,但它不是一个反著作权的许可证。

许可条件

Apache许可证是宽容的,因为它不会强制派生和修改产物使用相同的许可证进行发布(与一些著作权许可证不同,参见比较)。但它仍然要求对所有未修改的部分应用相同的许可证,并且在每个许可文件中,必须保留再分发代码中的任何原始著作权,专利,商标和归属通知(不需要包括任何部分的派生作品);并且在每个更改的许可文件中,都必须添加一条通知,说明对该文件进行了更改。如果声明文本文件作为原始作品发布的一部分包含在内,则派生作品必须在包含该通知文本文件的可读副本,可以是文档或显示在软件中。声明文件的内容不会修改许可证,因为它们仅用于提供信息,并且可以在许可证文本中添加更多属性声明,前提是这些声明不能被理解为修改许可证。修改可能有适当的著作权声明,并可能为修改提供不同的许可条款。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许可证持有者向授权者提交的任何文稿将根据许可证的条款进行,没有任何条款和条件,但这并不排除与授权者有关的这些贡献有单独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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