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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准备好的觉悟!

2023-02-02 15:12 作者:Boingo超可爱捏  | 我要投稿


我上学那会儿,特别流行一个口号——”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大抵包括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法学家和律师队伍。律师最为特殊,一般情况下,他们的收入最高,然而社会地位却不高。传统中国讲究一个”学而优则仕“,大学生毕业后很多优先选择进入公检法系统,工作稳定,社会地位不低,当然,日后办事也是方便不少。就在这个背景下,为了提高律师队伍的社会地位以及各行业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法治化建设,就提出了”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个概念。


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都是读的法律,毕业后很自然的就进入这个圈子。其实在学生阶段,我就知道在这个行业里面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刑事案件不用多说,单就婚姻家事而言,有多少法官、律师在庭审结束后遭到当事人的打击报复,被辱骂、掌掴甚至威胁生命健康。法律就是在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然而人的认知、性格都是不同的,对公平的理解有时候南辕北辙。我做好了尽力追求公平的心里建设,但还是免不了被当事人恶心。


这是去年的一个案件,先看一下案情和裁决。

申请人诉称:申请人受伤后,X县人社局于2021年12月8日作出X人社工伤认字【202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Z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2年6月27日作出周劳鉴定工字【2022】号鉴定结论书,鉴定结果为八级伤残。仲裁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各项损失共计704792.4元。


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的索赔金额过高,对于其主张的申请人工资12000与事实不符,鉴于申请人在上班的第一天就受伤的事实,双方还没来得及谈到其工资待遇问题。罗某上班第一天即受伤,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明确工资数额。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故罗某的工资应按4783*0.6=2869.8元计。社平工资我方查询2020年Z市官网为4783元,停工留薪期时间应根据职工的伤情确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不具有直接关联。《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腰椎骨折最长为6个月,本案按住院23天+院外养伤89天=112天计算。《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待遇标准的意见》豫人社工伤〔2012〕1号,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结合《工伤保险条例》34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伤残等级鉴定书上未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不应支付护理费。统筹地区内不报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用人单位同意案规定执行。罗某在当地治疗,不涉及该笔费用。9、住院期间医疗费用人单位已垫付29000元(出院时结余829元,罗某领走),出院后的酒店住宿费、交通费、生活费、护理费等均无法律依据,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我公司购买有团体意外险,罗某不配合提供发票、住院手续等(有聊天记录),导致我们不能及时找保险公司理赔,该笔费用预计12万元应予扣除。上述费用合计为219293.6元。用人单位先行先行赔付费用24000元。综上,用人单位剩余应赔付费用为219293.6-829-24000=194464.6元(在此基础上还应扣除团体意外险12万元)。


本委经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时受伤,X县人社局于2021年12月8日作出X人社工伤认字【202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Z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2年6月27日作出Z劳鉴定工字【2022】号鉴定结论书,鉴定结果为八级伤残


又经查:申请人在X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显示病情为腰椎骨折L1,实际住院天数为23天。2021年3月11日、3月21日、4月25日、5月16日和6月20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员工王顺洪微信转账合计24000元用于开支生活费和住宿费,并明确此费用从今后赔偿款中扣除结算。

本委认为:申请人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各项损失共计704792.4元(附有赔偿清单)。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十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二十六个月。申请人从事建筑工地工作,上班第一天发生工伤,尚未产生实际工资,其本人工资本委酌定为统筹地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783元。申请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4783元/月×11月=52613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783元/月×10月=4783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783元/月×26月=124358元。


关于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伙食补助费1150元。《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2021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25元/天/人的标准执行,不再区分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和其他地区。申请人共住院23天,其伙食补助费应为25元/天×23天=575元。


关于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护理费1979.4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中并未确认申请人需要生活护理,故本委对该项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交通费460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申请人受伤后一直在X县人民医院治疗,并未产生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故本委对该项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64000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申请人所受伤害为腰椎骨折L1,结合《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腰部椎骨骨折S32.0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申请人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应为28698元。


关于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从申请劳动关系到申请赔偿期间的车费12000元、从X县人民医院出院后在医院旁边旅馆卧病疗养期间的护理费19400元、养伤期间的旅馆费9760元、养伤期间的生活费(2人)9700元,申请人的请求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范畴,故本委对该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用30000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因申请人尚未产生实际二次手术治疗费用,故本委对该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伤残鉴定费用300元。《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故本委对该项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关于被申请人答辩其购买有团体意外险,因罗某不配合提供发票、住院手续及签字手续等(有聊天记录),导致不能及时找保险公司理赔,该笔费用预计12万元应予扣除。被申请人提交的人身保险保险单显示生成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而申请人入职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且保单上并未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故本委对被申请人的答辩不予支持。


经本委调解不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等法律法规规定,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罗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2613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783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4358元、伙食补助费575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8698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元,扣除被申请人先行赔付费用24000元,以上合计230374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我们从事法律工作的都知道,工伤、人身损害和交通事故赔偿,可变的数额不多,基本上都是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结合当地工资标准计算。以河南为例,工伤十级大概在十万,九级在二十万左右。在此案件中,罗某第一天上班就发生意外,工伤保险和意外险还有没有办理,对双方都是很大的损失,我们表示同情后还是要依法办事。然而,罗某律师不知道是基于什么原因,竟然索赔70余万,这就给当事人一个心理预期,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就应得这笔钱。裁决后,罗某没有上诉,本以为案件正常结束,结果他在新年发恶心人的短信,说什么裁决不公、没有良心,我觉得犯不着和他争论,拉黑后没有回应。新年换了手机,就在昨天,他还发短信,说什么同病床的赔了多少钱,种下恶果会有恶报。我是实在气不过想回过去,后又转念一想,他受了律师的欺骗自认裁决不公,本身可能素质也差,对裁决不服还不上诉,和这样的人有什么好说的呢!就再次拉黑。

这样的事自然是不想发生的,可有时候不遂人意,就发生了。儒家讲究忠恕之道,严于律己、宽于律人,不过这一套在春秋就没有得到现实的认可,又何况当代!做好自己认为对的事,宽恕自己,才是自爱!

写了这么多,心里舒畅了,自己的公众号好比自家的菜园,哪怕”草盛豆苗稀“也是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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