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芜湖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被罚45万
11月20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芜湖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近日被罚45万余元。
据信用公示显示——
(图源:信用中国)
行政相对人名称:芜湖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MQ218X8
法定代表人:韩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芜环罚﹝2023﹞136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我局于2023年8月8日对芜湖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过江隧道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行为:使用蛟矶村四处水塘作为弃土临时堆放场,未按环评要求组织实施硬化地面、同时在四周修筑防护矮墙和排水沟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导致红色含泥水进入水塘外水渠。
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我局于2023年8月8日对芜湖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过江隧道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行为:使用蛟矶村四处水塘作为弃土临时堆放场,未按环评要求组织实施硬化地面、同时在四周修筑防护矮墙和排水沟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导致红色含泥水进入水塘外水渠。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元整(¥456000.00)。
罚款金额(万元):45.6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2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6-10-23
处罚机关: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据天眼查显示,芜湖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30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吴越路2号。股权穿透图显示,芜湖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由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控股,持股比例分别是70%、24%、5%、1%。(文|中国基建报 严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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