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鼓励社会力量引才留才政策
2022年6月,济南市委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对推动新时代济南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全面部署,配套出台系统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海右人才”全媒体宣传平台开辟“政策解读”专栏,进一步细化解读“人才政策‘双30条’”,让广大人才更加便捷高效了解享受政策红利。
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
一、支持政策
1.对成功引进 A、B、C、D 类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市级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对获奖励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布为“济南市引进人才工作示范机构”。
二、申报条件
在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1.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社会组织是指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以及人才引进单位或投资方的员工。
2.中介机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团队)书面协议,并就引进人才进行过事先备案。
3.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全职来济南工作或创业,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以当年度申报通知公告为准),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的A、B、C、D类人才。全职来济工作的人才(团队)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来济创业的人才(团队)须在济注册企业并正常运营。
三、申报程序
1.对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奖励实行事先备案制度。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团队)初次接洽、有明确意向来济的15个工作日内,中介机构或个人需登陆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填写《济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备案表》,报所在区县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2.奖励实行年度集中申报认定。具体认定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经引才单位(园区)、人才本人同意后,填写《济南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申请表》,向引进人才所属区县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合作引进人才的,须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确定后,由起决定性作用的机构或个人进行申报。
(2)资格审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后,经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汇总初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进行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3)认定兑现。对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委人才办审批意见,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其他需注意的细节事项
1.对获奖励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布为“济南市引进人才工作示范机构”。
2.推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工程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同一名引进人才,对机构和个人不重复奖励。
五、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人才服务中心规划引进部 0531-87081617
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团队)补贴
一、支持政策
对成功引进《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A、 B、C、D 类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的补贴,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不超过20万元。二、申报条件
济南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经费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三方机构是指帮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团队)的中介机构或社会组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书面协议;
2.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全职来济南工作,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以当年度申报通知公告为准),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的 A、B、C、D 类人才,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应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填写《济南市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并出具审核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为期5个 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3.审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委人才办审批。
4.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委人才办审批意见,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其他需注意的细节事项
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人才(团队)补贴和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不能同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