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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进项、成本获取难,除高新政策外,还有什么方法

2023-04-27 16:19 作者:十方诚税  | 我要投稿


《财税小侦探》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互联网技术可谓是日新月异,随着社会发展,互联网技术在未来肯定是会占据重要位置。不管是互联网哪一领域的企业,都存在税务上的问题,那就是大量缺少成本票、进项票的问题,这是互联网企业的痛点。

互联网行业除人工成本外,很多费用支出都难以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加上还会和个人开展业务,也就是所谓的外聘,这部分的费用支出,个人是很难向企业提供相应发票的。


企业可以选择特定的经济开发区,通过注册入驻园区的方式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这种注册式招商的情况下,原企业不需要改变经营模式,不改变经营地址,只需要在园区重新注册一家企业,注册地址落在园区,实际经营地点可以在其他地方。

对于缺少进项的增值税问题,可以选择在园区新成立一家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享受税收返还政策,顺带企业所得税也一并解决。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的比例返还;

增值税留存50%,企业所得税留存40%,当月纳税,次月返还。


对于缺少成本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假设企业缺少500万的成本票,这部分税收享受80%返还比例:

企业所得税:500万*25%=125万;

80%返还:125万*40%*80%=40万;

企业需要缴纳85万的税金,也就意味着企业只要存在500万的利润虚高,享受税收返还后,依然要多缴纳85万的税金,对于这500万的成本票缺口,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解决,那就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互联网企业在园区设立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技术服务类、技术开发咨询类等难以取得此相应成本票的相关业务个独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1%,综合税率在2%左右。

如果企业再有500万的成本票缺口,用这种优惠政策来解决,只需要缴纳:500万*2%=10万左右的税款即可,企业实际利润该享受多少返还就享受多少,不用再以多倍的税金来为此买单,合理解决互联网企业的成本不足、利润虚高、个税负担重等问题。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财税小侦探》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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