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2023数分Day56+57(幂级数4+5:逐项取极限与逐项积分、理论问题补充)

2023-08-30 15:15 作者:看036  | 我要投稿

一、整体感觉

对着答案写一遍;自己写一遍;写的错误修正后再理解着写一遍;三遍基本上思路就清楚了


二、需要复习的

1、归结原则

2、ε-N语言

3、放缩的技巧

4、等比级数求和公式

5、迫敛性的应用

6、可导与连续关系

7、连续性的应用(如运算符和极限符的交换)

8、Rolle中值定理使用

9、单调有界定理使用

10、Taylor定理


三、具体真题

Day56

1【电子科大】(可以比较一下Tauber定理,具体证明见专栏“Day56补充”

一问做法:

1、把极限记出来,用归结原则

2、用ε-N语言写出三个定义式

3、放缩,过程中还会用到等比数列求和,1-x^n拆成多项式乘积等应用细节,多写几遍,多感受。

二问:举个反例an=(-1)^n即可,注意它与x^n结合,可以变成(-x)^n

2【大连理工】

理论性没有电子科大强,思路也比较明晰。

思路就是左边=右边,两边分别入手,最后发现结果相等就证明好了。

左边:

①先对级数求出收敛半径,然后关注端点0和1,得到最后收敛域为【0,1);

②再根据一致收敛定理(数分下定理14.4:收敛区间内任意闭区间一致收敛),于是任取|x|≤1-ε,(任取ε∈(0,1),注意ε范围不仅仅是要大于0,还要求小于1!不要漏写了),得到幂级数绝对收敛且一致收敛

③再利用幂级数的连续性(因为幂级数本质上就是一个多项式,是初等函数,存在连续性),可以交换积分与求和的顺序,这里还要取个极限,积分上限为1-ε,外面的极限使得ε趋于0+,用于顺利求积分,最后得到为数项级数Σ(1/n^2)=π^2/6

右边:直接先求出积分,然后得到数项级数Σ(1/n^2)=π^2/6;

发现左边=右边;

得到最终结果


Day57

1【武汉大学】

具体做法:

①先根据题干说f(x)仅有正实根,设出所有互异的正实数,写出f(x)用多个解的形式组成的多项式,注意确定0<x1<X2<...<xs;k1,k2,...,ks是正实数

②然后再由题干表达式,求f'(x),构建与f(x)关系

③满足等比级数求和的收敛范围的时候,即设|x|≤x1,求-f'(x)/f(x),得到最后的Σcn*x^n,利用展开式系数的唯一性得到cn

对于一问:发现cn明显各项>0,得证;

对于二问:cn首先大于等于第一项k1/x1^(n+1),然后同时≤(k1+...+ks)/x1^(n+1),把分母放缩到最小的x1^(n+1),使得整体最大;然后开n次方根,利用迫敛性得到cn的n次方根趋于1/x1;最后利用极限的四则运算法则,取个倒数,得到极限趋于x1,恰好这个x1也是我假设的f(x)的根中的最小值,因此得证。

关键:1、在于充分利用题干信息,以及一些放缩技巧的使用

2、求f'(x)且与f(x)构建关系的时候要细心一点,注意对于n个式子乘积求导的规律要熟悉!

3、对于过程中cn最后求出的那个展开式系数的唯一性,将在下一专栏特别予以说明。

2【同济大学】

做法:

①利用(ii)和(i)的条件得到R上各阶可导以及可使用连续性得到f(0)=0;

②利用Rolle中值定理,得到f'(yn)=0;

③为说明yn的极限存在,利用单调有界定理,去证明yn单调递减,注意到xn+1<yn<xn,Rolle中值定理证明时候使用到的,然后迭代代n+1→n,得到xn+2<yn+1<xn+1,因此yn+1<xn+1<yn,所以yn单调递减,且yn有下界,所以单调递减(注:这里证明yn单调递减有下界,为了利用单调有界原理为后面连续性铺路)

④充分利用一下迫敛性,由于xn+1<yn<xn,而两端由题干(i)知道其趋于0,因此yn极限为0;

⑤此时使用f'在R上连续性,得到f'(0)=f'(limyn)=limf'(yn)=lim0=0;

⑥以此类推,得到f^(n)(0)=0,任取n=0,1,2,....

⑦由Taylor定理,得到任取x属于R以及n属于Z+,存在ξ属于R,得到f(x)=f(0)+f'(0)x+...+f^(n)(0)x^n/n!+f^(n+1)(ξ)x^n+1/(n+1)!.因此利用各阶导数在x0=0处为0的情况,得到f(x)就等于最后一项;让两边取绝对值,然后利用题干(ii)放缩,最后对于|x|^(n+1)/(n+1)!对于固定的x∈R都有极限为0(证明过程见下图),最后可知|f(x)|≤0,这迫使|fx)|恒等于0,即f(x)恒等于0,任取x∈R.

最后那个极限为何为0的说明:


2023数分Day56+57(幂级数4+5:逐项取极限与逐项积分、理论问题补充)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