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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续前 恩格斯的补充说明—第六节 恩格斯论民主的消除

2023-09-01 20:39 作者:HIP10826  | 我要投稿

6.恩格斯论民主的消除


       恩格斯在谈到“社会民主主义者”这个名称在科学上不正确的时候,曾连带说到这一点。

       恩格斯在给自己那本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主要是论述“国际”问题的文集(《Internationales aus dem Volksstaat》)作序(1894年1月3日,即恩格斯逝世前一年半)的时候写道,在所有的论文里,他都用“共产主义者”这个名词,而不用“社会民主主义者”,因为当时法国的蒲鲁东派和德国的拉萨尔派都自称为社会民主主义者。

       恩格斯接着写道,······“因此对马克思和我来说,用如此有伸缩性的名称来表示我们特有的观点是绝对不行的。现在情况不同了,这个词(“社会民主主义者”)也许可以过得去(mag passieren),虽然对于经济纲领不单纯是一般社会主义的而直接是共产主义的党来说,对于政治上的最终目的是消除整个国家因而也消除民主的党来说,这个词还是不确切的(unpassend,不恰当的)。然而,对真正的(着重号是恩格斯加的)政党说来,名称总是不完全符合的;党在发展,名称却不变。”【21】

       辩证法家恩格斯到临终时仍然忠于辩证法。他说:马克思和我有过一个很好的科学上很确切的党的名称,可是当时没有一个真正的政党即群众性的无产阶级政党。现在(十九世纪末)真正的政党是有了,可是它的名称在科学上是不正确的。但这不要紧,“可以过得去”,只要党在发展,只要它意识到它的名称在科学上是不确切的,不让这个名称妨碍它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也许某一位爱开玩笑的人会用恩格斯的话来安慰我们布尔什维克说,我们有真正的政党,它很好地在发展;就连“布尔什维克”



①《〈人民国家报〉国际问题论文集》。——译者注



这样一个毫无意义的奇怪的名称,除了表示我们在1903年布鲁塞尔——伦敦代表大会上占多数这个完全偶然的事实外并没有什么其他意思的名称,也还“可以过得去”······现在,由于共和党人和“革命”市侩民主派在七—八月间对我党实行迫害,“布尔什维克”这个名词获得了全民的荣誉,这种迫害还表明我党在真正的发展过程中迈进了多么巨大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在这个时候,也许连我自己也对我在四月间提出的改变我党名称的建议表示怀疑了。也许我要向同志们提出一个“妥协办法”:把我们党称为共产党,而把布尔什维克这个名词放在括弧内······

       但是党的名称问题远不及革命无产阶级对国家的态度问题重要。

       人们通常在谈论国家问题的时候,老是犯恩格斯在这里所警告的而我们在前面也顺便提到的那个错误。这就是:老是忘记国家的消灭也就是民主的消灭,国家的消亡也就是民主的消亡。(这一句话的解释我放在文章末尾,up主注

       乍看起来,这样的论断似乎是极端古怪而难于理解的;甚至也许有人会耽心,是不是我们在期待一个不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社会制度,因为民主也就是承认这个原则。

       不是的。民主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是一个东西。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有系统地使用暴力的组织。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消灭国家,也就是消灭任何有组织有系统的暴力,消灭任何加在人们头上的暴力。我们并不期待一个不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社会制度。但是,我们在向往社会主义的同时,深信社会主义将发展为共产主义,而到那个时候就没有任何必要对人们使用暴力,没有任何必要使一个人服从另一个人,使一部分居民服从另一部分居民,因为人们将习惯于遵守公共生活的起码条件,而不需要暴力服从

       为了强调这个习惯的因素,恩格斯就说到了新的一代,他们是“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能够把国家制度这一整堆垃圾完全抛掉”,——这里所谓国家制度是指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其中也包括民主共和的国家制度。

       为了说明这一点,就必须分析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问题。




【21】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2卷第4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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