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9月4日,本报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获悉,由于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组织限期整改、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未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近日被罚款3万元整。
(图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230053号显示——
当事人: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999弄1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娄红星
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青浦区白鹤镇社区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存在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组织限期整改、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未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询问笔录、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整改单),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1、款责第令(改三正)项的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叁万元整。
据爱企查显示,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16日,注册地位于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999弄1号2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81343449684,法定代表人为娄红星。(文|中国基建报 陈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