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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夸大手术效果,导致患者死亡?谁来为监管不力买单?

2023-06-12 10:19 作者:AI无界法考天梯  | 我要投稿

近日,一则关于医生谎称手术成功致患者死亡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朱先生的父亲因动脉血栓堵闭致大部分脑干坏死,不幸去世,而朱先生在父亲抢救时才发现其脑内并不存在本该安置好的支架。涉事医生见事情败露才承认此前的手术失败,表示自己修改了病历,向家属谎称手术“成功”。对于没有医者仁心和医德良知的医生,我们必须应当严肃批评,严格追究医院和医生医疗过失责任。但在这个事件中,更应该关注的是,该医生故意隐瞒支架未能植入事实、伪造病历虚构手术结果的行为为何能“顺利”完成?没有人知道或揭露医生的造假行为,欺瞒成了医生掩饰过错的方式,这也直接导致患者家属无从知晓真实情况,从而错过了患者治疗的最佳时机。而因医生、医院过失操作酿成大祸的结局又将直接导致医患不信任度加深,这对近年来因为各种纠纷已经有所松动的医患关系来说,无疑是又一次沉重的打击。


医疗事故的发生,缺位的监督机制难辞其咎。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可以得知,手术记录主要由手术者独自完成,而是否需要第二人审查签字,其中并未提及。没有明确的监督责任归属,或许就给涉事医生留下了造假操作的空间。若手术记录需要所有手术主要参与者的签字,需要由上级领导核对手术经过及结果后确认署名,整个手术过程都有录像留档,似乎就不会那么容易“蒙混过关”了。

诚然,全过程监督会给医生带来更大的压力,但却是规范医疗流程的“免责担保”。需要弄清楚的一点是:监督不是形式和过场,而是实际的行为,需要整个医疗系统的每一环节都各司其职,环环相扣,才能确保在患者问责时做到程序清晰可查,结果透明无错。


除了加强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管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在这次事件中,涉事医生不仅伪造病历,还隐瞒了植入支架未能成功的事实,导致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最终不幸去世。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医疗行业的不负责任。因此,应该建立更加严格的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让医生明确知道伪造病历、隐瞒病情等行为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疗行业的公信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伪造病历包含在所列情形之中。能从中看出,行政处罚对于伪造病历行为的处罚并不算重,但因此产生的医疗事故责任承担,对医疗机构的影响相当之大。


同时,也需要加强患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在这次事件中,患者家属并没有及时发现医生的错误行为,直到手术失败后才意识到问题所在。这也提示我们,患者及其家属应该加强对医疗过程的了解和监督,及时发现医生的不当行为并提出质疑。只有通过患者与医生之间的有效沟通和监督,才能建立起更加健康、公正、透明的医患关系。

总之,对于类似这样的医疗事故事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进行整改和完善。只有通过加强医生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管、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患者权益保护意识等方面的努力,才能真正保障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行业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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