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认识四大天王(5)伴随“当红炸子鸡”的焦点和争议

从头认识四大天王
飘摇烛光 撰
【第五节】伴随“当红炸子鸡”的焦点和争议
但凡红得太快,自然会让人不习惯甚至不舒服。刘德华本来在影坛就很红、本来就有强大的粉丝群也罢了,象黎明一年前还是个小角色,演了两部不错的剧集、出了两三张唱片,便已是顶流红星,走红程度和速度完全超越大家对走红歌手的想象,那他面临的压力自然也可想而知。没什么情况都能用放大镜挑出骨头来,何况黎明自己还适逢其时地送上大礼,出现了严重表演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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窜红快得不讲道理的黎明,自然吸引了大量的质疑,尤其是当他当众出现唱破音意外之后,“走音王子”的讥讽伴随了他很长一段时间,作为他没有实力的铁证。这里回顾一下当时情况:1991年7月27日,为了给当时影响全国十八个省份的华东水灾募捐,香港演艺圈几乎全员出动,除了用四天时间凝聚当时绝大部分当红明星零片酬拍摄电影《豪门夜宴》外,还举办了一场名为“演艺界总动员——忘我大汇演”的慈善演出,募集到超亿元的善款,还因为长达七个多小时的时长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

【1991年支援华东水灾“演艺界总动员——忘我大汇演”以马拉松式的时长打破纪录】
而黎明走音事件,便是出现在这场慈善活动中。当时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演出部分离开会场,因为有爱心人士提出捐赠五十万,但指定黎明献唱其首本名曲《对不起我爱你》,黎明闻讯立即返回,在未与乐队充分沟通的情况开始演唱。由于乐队的调起高了,黎明未能及时适应,演唱中两度破音,一时间舆论大哗。平心而论,虽然确实有外部因素干扰,黎明当时演出经验和把控能力也明显不够成熟,但黎明作为职业歌手且是当红歌星,出现这样的重大失误确实不应该,“走音王子”的帽子戴得不冤。可如果因此否定黎明的歌艺,也是很不公平的,且黎明自此之后三十年来没有再出过演出事故。倒是黎明本人几天后便在客串《豪门夜宴》时,自己翻唱自己走音版本的《对不起我爱你》,在自黑的嘻笑声中挽回不少路人缘。

也正是在1991年,香港乐坛还创造了一个新名词:“偶像派”,指的正是刘德华和黎明,尤其是黎明。而即将回港窜红的郭富城,也将毫不客气地被归入这一类型。“偶像派”听起来很美,内涵的定义,我简单整理一下,差不多就是偶像形象大于实力,隐含的意思就是虽然很帅但实力不怎么样,所以这相等于对歌手实力的暗讽甚至否定。与之对应的名词是“实力派”,相对而言唱功已被广泛认可且并不帅的张学友自然是“实力派”。这个概念后来延伸到电影领域,含义差不多,于是歌星和影星们都以被当作“实力派”为荣,谁都不喜欢被冠以“偶像派”衔头,那似乎就意味着你没有“实力”。“偶像”一词的意义也从此走样,不再象以前那样蕴含光辉,而是带上了尴尬的贬义。

于是,正当“走音王子”黎明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偶像派”定义时,又一个完美的例子出现了,其表现形式比黎明的走音事件离谱了几百倍,让“实力派”拥趸们更加挺直了腰杆,指着台上劲歌热舞的大帅哥,理直气壮地说:“看!会唱歌么?除了长得帅!”
1991年,乘《对你爱不完》成功的热度,飞碟唱片连续又给郭富城推出两张唱片,继续大热畅销,郭富城在台湾市场站稳了阵脚。于是,根基在香港的郭富城回港发展是必然的选择,而在台湾的成功自然不可避免地让他在香港演艺圈的地位有所上升。1991年郭富城参演郑裕玲主演的喜剧片《赌后》,饰演主要配角;下半年在刘德华的单男主大戏《五亿探长雷洛传Ⅱ父子情仇》饰演实际相当于男二的角色,其英俊正直的形象令人眼前一亮。但让他真正迷倒香港迷妹的,却是一个反派造型。

在上一部影片合作愉快后,刘德华在自己成立天幕公司后制作的第一部影片《九一神雕侠侣》,便给了郭富城一个重要的角色:银狐。结果这部影片上映之后反响一般,唯有郭富城饰演的银狐形象成为最热门的话题,尤其是他被打成纸片人的那个造型,引致大量迷妹查询那个看起来似乎有点眼熟的大帅哥是谁?这是郭富城第一次真正进入香港演艺圈的主流视角,他接着还凭此片提名1992年第1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

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就耍了一下帅的不知名男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假如说一年前黎明的走红是飞机起飞的话,郭富城简直是火箭发射,甚至没多少征兆,就突然红到几乎跟刘德华、黎明相提并论的程度。1991年底,就在银狐话题正盛之际,他第二张专辑的主打歌《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悄悄然出现在各大音乐排行榜,香港歌迷这才猛然发觉,原来这个大帅哥还会唱歌!于是,郭富城全面回归香港艺坛的行动声势浩大地铺开。下一年度,他将正式炸爆香港乐坛。

但也从《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开始,香港乐坛对于郭富城演唱实力的质疑,就相当猛烈,相比之下黎明所谓的“走音王子”简直可以看成是开玩笑。毕竟黎明还是正经的唱歌出身,功底还是有的,而郭富城以前的主业是跳舞,是短期的高强度训练造星强推出来的,尤其是郭富城早期那种较尖的音色,什么“气息不稳”、“五音不全”、“鸭母声”的讥讽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于是,郭富城顺利接棒黎明,承接了对“偶像派”开火的大部分火力。平心而论,郭富城早期的唱法,我个人也不是很接受也不太喜欢,但纵观他的前三张唱片,唱功的进步还是比较明显的。当然接下来的很多年,他在唱功方面还会继续大幅进步甚至实现蜕变,这是后话。

但无论如何,时间来到1991年底,很明显黎明、郭富城包括刘德华,红是红得火爆,可在唱功这一方面就算对他们的非议有点苛刻,至少他们的唱功跟顶尖歌手相比是有些差距,这点没人能够反驳。
结果,“偶像派”的团队进一步壮大,跟“实力派”的对立正式形成。当时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这是造星形态在新年代的成果,对明星的包装和宣传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并将从此影响整个华人演艺圈很多年。

但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刘德华、黎明还是郭富城,他们立足之本仍然是作品,对他们的包装只是对他们作品的包装和扩大,他们能够在长达十年以上的时间中稳定顶流状态,是由接连不断的高质量影视和音乐作品堆积起来的。即便地位稳固、根基深厚如刘德华,1997年作品质量稍微下滑少许,在业界和市场的反映中立即体现得相当明显,容不得天王们有丝毫懈怠。这跟当下某些只闻其名不知其作品的“顶流”,有着本质的区别。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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