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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联合国呼吁合法化成人和儿童之间的性活动?假的!

2023-04-18 14:26 作者:小Q不是导盲犬  | 我要投稿

今天有两位小伙伴戳我,问我“联合国呼吁将所有性活动合法化,包括成人和儿童之间的性活动”这件事情是否是真的?

B站某位up主的动态

我第一反应是想确认这是不是直接是造谣,因为听起来太像营销号的口吻了。

初步调查后发现少量美国媒体确实报道了这个新闻,其中Fox News也算是知名媒体了。标题是“愤怒的评论家称:新的联合国支持的法律建议正常化与未成年的性行为”。那谁是愤怒的评论家呢?

Fox News在新闻中引用了一位名叫Ian Miles Cheong的“社交媒体网红”(social media influencer)的推特。

这人我不认识,网上查到说是一位亲特朗普的右翼(和Fox News倒是很搭),问了一下ChatGPT,说因为争议观点和整天网上吵架而知名。

在这位up主引用的LIVEACTION对同一事件的报道中还有这样一句话:

reproductive health is a catchphrase for abortion, of which the United Nations is an avid supporter. The UN has long promoted abortion as a so-called “human right.”

生殖健康是堕胎的流行语,联合国是堕胎的热烈(avid)支持者。联合国长期支持堕胎作为一项所谓的“人权”。

很明显了,右翼保守派媒体,认为人工流产是犯罪的那种。但是我一直说,立场是错的也不影响观点可能正确,所以关键是联合国是否真的支持成人和儿童的性行为合法化?

事实一:该报告的发布机构是国际法律家委员会

报告封面

该报告的发布机构是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国际法律家委员会),虽然其简称ICJ和国际法院ICJ一样,但实际上只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组织。不过,这份文件确实也获得了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UNAIDS)的支持,发布在了UNAIDS的官网上。但严格地说,这并不是一份联合国决议或文件,也不具有国际法效力。

事实二:报告内没有关于儿童和成人性行为的内容

以儿童(child/children)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只找到第22页的一句话,大意是:父母、监护人、照料人或者其他帮助儿童或他人(包括残疾人)行使性与生殖健康权利的,不得被拘留或负刑事责任,除非他们参与了胁迫、武力、欺诈或者被照顾者缺乏自由决定和知情的权利。

我举一个例子,有一个未成年女性怀孕了,父母带她去堕胎,这在一些地区,比如美国某些州,直接就是犯罪行为——这份报告呼吁的是这种情况要去罪化。

事实三:青少年性行为是一种客观社会现象

所有新闻指向的原文是该报告的第16条(22-23页):

Moreover, sexual conduct involving persons below the domestically prescribed minimum age of consent to sex may be consensual in fact, if not in law. In this context, the enforcement of criminal law should reflect the rights and capacity of persons under 18 years of age to make decisions about engaging in consensual sexual conduct and their right to be heard in matters concerning them. Pursuant to their evolving capacities and progressive autonomy, persons under 18 years of age should participate in decisions affecting them, with due regard to their age, maturity and best interests, and with specific attention to non-discrimination guarantees.

我再简单翻译一下:

涉及低于性同意年龄的人员的性行为可能在事实上是自愿的,即使在法律上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刑法的执行应反映18岁以下人士关于参与自愿性行为的决策权和能力以及他们在与他们有关的事务中被倾听的权利。根据他们不断发展的能力和逐渐增加的自主权,18岁以下的人应参与影响他们的决策,充分考虑他们的年龄、成熟程度和最佳利益,并注意保证非歧视。

中国的刑法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以强奸论”,所以一般认为14周岁是中国法定的性同意年龄——所以可能有些小伙伴会想,啊?14岁以下还不是儿童吗?这报告不是狗屁吗?但是有些国家的性同意年龄是18岁甚至21岁——这意味着与20岁的大学生发生性关系也是无论同意与否直接犯罪了。另外,未成年男性与未成年女性再正常交往过程中自愿发生性关系,这怎么算?或者15岁男性与13岁女性发生性关系怎么算?该报告的建议是“充分考虑他们的年龄、成熟程度和最佳利益”——这也没说“随便发生,不用管”吧?

然后什么叫非歧视,有些国家规定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是犯罪,与幼男发生性关系就不是——这就是歧视。最后,在有些国家所有非婚性行为都涉嫌违法——大家猜猜看中国的婚前性行为有多普遍?

总结:不要整天搞个大新闻

经过我的分析,我想大家应该发现,虽然这份报告未必都是正确的,但是也并不是很离谱——至少不存在“联合国呼吁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应该合法化”这回事。实际上这份报告只是一份由一批国际法律人士起草的建议,你不支持也很正常,甚至明天出一个反对的建议也不奇怪。

感谢大家在发现涉及联合国新闻的时候想起我这个厕纸区的up主,但其实查证一番还真挺累的哈哈,不过我担心中文互联网回头又你抄我我抄你就“联合国胡说八道”这一主题搞得轰轰烈烈,还是及早辟谣比较好。


另附报告原文:https://icj2.wpenginepowered.com/wp-content/uploads/2023/03/8-MARCH-Principles-FINAL-printer-version-1-MARCH-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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