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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应届生”扩大解释,成为大学生就业的阻碍因素

2022-08-11 10:18 作者:莹哥话真多  | 我要投稿


图片来源:纳豆家


到底何为“应届生”?

学生的哪些行为会影响“应届生”身份?

适用的就业场景、岗位究竟有哪些?

任何就业单位任意在“应届生”岗位的标准上加码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岗位需求?

除了“应届生”岗位,还有哪些针对学生的专项岗位?

有没有权威统一的文件能够明确以上问题?


01


学生不是不愿意就业,也不是不愿意配合学校的就业工作。学生顾虑的是配合学校的工作是以牺牲自己的就业机会为代价。他们弄不清楚自己的权益界限究竟在哪里。


很多大学生就业对口工作人员,无论是高校、政府部门、社会机构人员,他们在进行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中,不是对政策不清晰,而是对于大学生提出的问题给不了准确的答复。


定义不清晰,是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难推进的核心问题之一。


作为辅导员,无论是专升本,还是普通本科,函授……各类学生毕业工作我几乎都经手过。面临就业季,学生们从来不是对于就业抗拒,而是对于“签三方协议”抗拒。也不是三方协议本身有问题,而是对于签三方协议的后果有担心。学生害怕他们的任何就业信息一旦被学校掌握了,学校存了信息(三方协议),自己就失去“应届生身份”了。


大学生不是不上进,也不是没有努力找工作,但是,他们即使就业了,也不想不愿意告诉学校。


到了大四时,谈起就业话题,学校推送各种政策,提供各种校招平台,组织各类对口岗位招聘,学生不是不感兴趣,而是不敢,学生在现场问企业方最多的是:能不能不签三方?签三方会不会影响我应届生身份?我签了以后怎么解约?


今年多了一个学信网就业去向信息,这更加加剧了学生的担心和焦虑,一部分已经真实就业的学生,甚至会辞了工作,想尽办法解约三方协议,和学信网申诉说明自己未就业。


“三方协议”不能完全反映各高校的真实就业情况,学生选择“未就业”也并不意味着真的不想工作。不仅是三方协议,甚至学生毕业后找工作,却也是以“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为要求,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工作,就情愿不工作。


说到底,还是因为“应届生身份”。


02


“应届生”的定义。


如何为“应届生”?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上,对于“应届生”的界定如下——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这也是多年来对于“应届生”的一贯解释,和“自然应届毕业生”区分,为“择业期应届毕业生”定义,也是国家针对大学生就业现状,拟定的政策名词。


但是当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时,他们要面对的,就不仅仅是文件解释这么简单。按照为文件,界定学生应届生身份的核心是“未落实就业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这四个因素,和其他都无关。这四个因素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学生可自由操作的空间很小,基本上也是由学校配合指导下给予的定向选择,因此虽然有顾虑,但是学生争议不大。


问题出在如何界定“未落实就业单位”。


结合文件上的文字内容,应该是结合后续“档案”,定义为“报到证上以就业单位为档案报到地,有管理人事档案资质的就业单位”。那么“应届生”的界定,应该延伸为“学生经合规招聘程序,按期按要求进入该类单位,履行完毕档案报到及入职手续,经考核合格后,拥有编制身份人员,不再享有应届生身份。”


但是目前,“落实就业单位”的模糊性,以至于很多人联想到在校期间的“三方协议”、离校后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记录。这一部分的模糊定义,就造成了各类身份的不同解释。


虽然政策文件里没有明确说明,但是我们可以挖掘这一政策名词制定的原则和目的——保护大学生初就业权益,就业政策向“大学应届生”这一指定群体倾斜,延长他们的择业空间,提高大学生就业质量,引导大学生把握就业机会。


简单来说,就是在国家划定的择业期内,学生可以在毕业后大胆进行就业尝试,由学校、社会、政府共同维护学生就业权益。但现在的社会现实是“应届生”成为了一个约束,让学生在两年的择业期里不敢有任何就业尝试,小心谨慎的维护“清白”一心考编考公,直到择业期结束。即便是考研,这是升学道路,和就业身份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学生也是担心“万一”的影响,而不愿工作。


三方协议,作为只有高校才能提供的就业材料,应该既是为了帮助高校掌握学生的就业情况,也是作为“三方”中的一方,承担为学生就业中的权益保护责任。并且,在实践操作中,三方协议,是可以解约、重新申领、没有次数限制。


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是为了保护每一名劳动者基本的劳动权益,也是每一名劳动者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如果一名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即使是“劳动者自愿不签劳动合同,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也是违法的无效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我查证了近五年的国考、省考的文件,在制定“应届生”岗位上,都没有提及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社保。我的学生考公考编,也没有在报考和入职时受到相关因素的影响。


很早之前,我所了解的,只是部分私企会搭着政策岗位招聘的东风,提高自己的就业岗位需求,提出应届生、户籍地、性别、地域等苛刻要求,实则是就业歧视。以“社保”为要求,是因为这是企业方可查证的主要线索。


03


“应届生”被扩大解释的现状。


舆论平台上——


有认证为官方账号的平台转载这样的内容。


关于应届生的常见问题

➤签订了三方协议还算是应届生吗?

如果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没有毕业且尚未入职(没有使用派遣证和报到证),仍然算作应届生,还可以参加校园招聘、报考公务员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约,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等相关风险哦!

➤应届生身份何时失效?

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后就会失去应届生身份;超过择业期,不管是否找到工作,应届生身份都会失效。

➤我签订了劳动合同,购买了五险一金,还算应届生吗?

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甚至企业已为你购买了五险一金,那么你已经是社会人身份,不算是应届生了哦。

➤我签订了三方协议,用了派遣证和报到证,但目前处于离职状态,还算应届生吗?

派遣证和报到证使用过一次就已失效,所以一定要小心使用。已经签订了三方并去公司报到过,已有过工作经验,不再算作应届生身份了。

➤我目前只是签订了三方协议,尚未到相关企业单位入职,还算应届生吗?

签订了三方协议,没有毕业且尚未入职(没有使用派遣证和报到证),就依旧算应届生,还是可以参加校招、报考公务员等。但是需要明确违约后需要承担的风险噢!

(注意:对于“二次入学”,即工作后又继续攻读全日制学位的同学,一定注意在入学期间暂停缴纳社保,否则可能影响最终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判定。)


问题一:文中的“应届生”是适用于什么样的就业场景?公务编制?事业编制?国企?央企?私企?有没有岗位针对性,还是就业场景、岗位全适用?


问题二:过分强调“应届生”,对于“基层工作经验”“特岗计划”“专业岗位”这类同样的政策岗位,有没有过介绍?


问题三:描述是否真的符合现实?仅仅从“三方协议”的角度来说,实际操作中,学生解约原三方协议,重新申领三方协议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这是每一名经历过高校就业工作的辅导员都做过的事。学生没毕业前在校期间实习参加校招都会按要求签订三方协议,后续解约也是正常流程,也不会影响学生申领新的三方协议。专业的常规操作怎么能影响“应届生”身份?且有学生签订三方后,又报名国考省考“应届生”岗位,成功录取,学生以此解约情况也并不少见,按以上内容描述,这就是“违规”了。


这样的答案到底是有何依据,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扩大解释?这样扩大解释的目的和“应届生”政策身份制定的初衷是否相悖?现在官方平台很多,但是平台上的内容是否全然具有权威性和指导价值?内容是转载的,但是内容的源头来自哪里?这不是一句“内容来源网络”就可以免责的。


这样的官方信息,被很多有心人引用,网上一批营销号应运而生,针对性的提出“大学生不能签三方协议”“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会失去应届生身份”“如果交了社保就不能考公”“应届生才能考研”等内容,来博取流量。


甚至有各级身份,披着领域专家、高校教授的名头,明明不从事学生工作,不接触大学生就业,不了解就业政策,在网络平台上胡乱套用营销号内容,并且强调“三方协议就是辅导员为了完成工作业绩的”“千万不要听辅导员的”“就业工作是为了他人业绩”,不仅是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贬低,也造成了对常规就业工作的极大困扰。


实际工作中——


部分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套取“应届生”榨取各类补助,又不愿承担社会责任,给学生各种暗示,让学生误解“应届生”身份和普通就业的关系,放弃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甚至主动承担不合理的违约金。或者主动打“黑工”,即使自己的劳动权益受损,也不敢维权。


线上线下动机不同,却落点相似的舆论导向造成了越来越多大学生看重“应届生”却又不懂“应届生”,“慢就业”甚至不敢就业。


高校里,一部分相关工作岗位经验的工作人员,新入职,本身就带着对政策的不熟悉,在他们可掌握的信息领域,也没有明确的解释文件,甚至他们中的很多人在求学期间,也已经有了这样不合理的观点。那么对于他们而言,学生就业工作,也就单纯的落脚于“上面的任务”,他们在内心否定就业工作,对于政策,无法理解,也就很难落实到位。


这样的从业人员,也就很难做到对学生负责。


有部分高校,根本没有承担起学生就业中的社会责任,却得到舆论的认可。可实际上,高校是学生进入社会的最后依靠资源,如果学校不承担其引导学生、服务学生的责任,才是真正伤害学生利益。


而我更加担忧的,是这两年,扩大解释被运用的情况。


前段时间明星考编事件里,事件中事业单位招聘信息里,只是提到“应届生”,且“未就业”,未有提到社保,在后续公示声明中,又提出“查证报名相关人员未有社保记录”,这样将“社保记录”纳入“应届生”的含义范围内,并不合理,更何况,争议人员本身在报考时是具有法人身份,按照当然解释,社保如果会影响应届生身份,法人就更应该影响应届生身份。


但如果真的有影响,那些在校期间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大学生创业行为如何定义?


这一事件最初的舆论争议,也正是因为质疑2022年的“自然应届毕业生”是否因为其行为而破坏“择业期应届生”身份。而这事件本身也存在一个很大悖论——2022年毕业的“自然应届毕业生”会因其在校期间的行为失去“择业期应届生”身份,也忽略了学籍对于应届生身份的限制。


04


如果不对“应届生”解释加以限制,今后,也很有可能被就业单位利用,在“应届生”条件中加码,破坏招聘的公平性,也违背了“应届生”的最初价值。


一方面提出“应届生”身份享受的各类好处和政策待遇,另一方面又对“应届生”作出不合理的扩大解释,这样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一名大学生,为了保住所谓的“应届生”,选择在校期间挂科“延毕”来延长“应届生”。毕业后花费巨额把自己的档案交给“档案中介”,因为对方承诺“可以延长应届生身份”。甚至在学生考公考编成功后,却还有人因为自己有过“签三方”“签合同”的经历而惴惴不安,有学生在网上发帖求助“如何删除社保记录,担心影响应届生身份”。


在校期间不签三方,毕业后两年内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这不仅是劳动资源的浪费,也是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巨大冲击,更为主要的,政策的相悖也不利于公信力和权威性。


这几年因为各类因素影响,市场不稳定,大学毕业生热衷进体制,寻求稳定,这样的选择并没有问题。“慢就业”固然是大学生就业的难题,但是鼓励就业引导就业,不是要以自己的个人经验去否定学生的就业选择,不要以集体责任去道德绑架学生的职业目标。


解决问题的关键,应该是,我们既尊重学生的选择,也解决学生的顾虑,在学生为了“应届生”岗位的就业过程中,为他们提供其他就业机会的可能性,同时,还要给予学生敢于踏步其他就业轨道的勇气和信心。


不要让学生把毕业后两年内的就业尝试行为当作一种“歧路”,“应届生”身份不是大学生就业行程中的枷锁,而应该是大学生择业道路上的助推器。“先就业再择业”,学生主动积极的签订三方协议,积极履行劳动法,按规定签约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缴纳社保待遇。在工作过程中,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二次择业。


学生的问题,请认真的听,学生的顾虑不是小题大做。


想要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我们必须关注好每一个细节。


后话——


确实很久没有更新了。


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坚持了一千次,只要有一次懈怠的理由,就有了以后连续好多天不努力的理由。另一方面就是因为今年我自己带的一个班级毕业了,毕业生的工作本来就很多,学生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离校后,辅导员还是有很多的跟进工作,譬如档案核查、整理、寄出、确认,考入编制内学生政审,学生也有准备考试的要到学校来开各种材料……


当然,今年的另一个压力,就是就业。只是对于我而言,数据从来不是压力,很多同学看到这里,或许会猜测我是如何对待我的学生。目前,大致就是两个可能性吧:要么是坚定的“为业绩,哄骗学生签三方”,要么就是“为学生,不让学生签三方”。


网上同学们发的各类帖子我也能刷到,让学生签三方的辅导员的普遍是“吐槽帖”,不让学生签三方的辅导员普遍发“好人卡”。


实际上,我既不“哄骗”,也不“放任”,学生的三方协议,交给我,每一份我都会看,我看的不是“任务”,而是“选择”。有问题的,我会提醒学生,没有问题的,我会给学生建议,学生担心的,我会提供保证,学生困惑的,我直接给出答案。


三方协议为什么只有大学才能提供——

协议上列满的要式条款,补充条款,这些能反映一个公司的招聘态度;

组织机构代码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个公司法人的品德和学生今后发展的处境;

人事章和公章可用,其他部门章不能用,这些说明学生是真实就业还是为了“完成任务”。


这些,都和任务、数据无关。


很多事情不用学生说,我看三方协议就能看出来,不是我上心,而是这工作做久了,经验使然。以前还是纸质三方协议的时候,有些学生的蓝联我到现在都还保存着,学生也会主动拿着三方来问我,那个时候,大学生就业工作相对简单。学生相信我这个辅导员,就算有了问题,学生不会全然相信网上内容,会及时来问我。学生相信我,我也不会辜负学生。


前几天一个入职刚满一届的辅导员,找到我,很是难过,原因就是,学生毕业后把他拉黑了。只因为他问学生现在就业有没有什么困难。仅仅这一句话,就触动了学生的警惕心。这名辅导员一直以为自己和这个学生关系很好,甚至他认为自己和整个班级同学都其乐融融打成一片。


他想不通学生为什么要拉黑他。


晚上我在网上刷手机,看到一个帖子:辅导员给我打电话聊天,结果又是催就业,说我不就业就是对不起学校的培养,我现在对学校一点感情都没有了!


下面有很多评论,有一条评论是这样说的:我就是辅导员,其实我们也没有办法,都是上面要求我们的。


再好的一件事,如果做事的人动机不对,方式方法不对,好事也很难做好,如果做事的时候糊里糊涂,那做事的人也很累。遇到问题,我们就解决问题,而不是转移问题。


大家的目标都是一致的,想把好事做好,就要认真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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