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政策三增三减 六大类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新印花税法实施后,哪些合同必须缴纳?哪些合同不用缴纳?今天联贝小编将向大家具有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
三增三减
一、新增三项内容
1.新增四项免税凭证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3)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4)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2.增印花税扣缴义务人规定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3.增加“证券交易”税目,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征收印花税。
二、取消三项内容
1.取消尾数规定,据实计税纳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印花税法》予以取消,实行据实计税纳税。
2.取消部分应税凭证
取消《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税目税率表中“权利、许可证照”税目、“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的规定。
3.取消原有罚则,按征管法执行
取消《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处罚规定,统一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根据新印花税法规定,有六大类合同是不征收印花税的:
1.除记载资金账簿外,其他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
2.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3.管道运输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4.再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5.同业拆借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6.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不征收印花税。
以上是对“ 印花税政策三增三减 六大类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感谢您的浏览,以上信息由联贝小编为大家提供,现在很多用户都找正规的相关机构进行纳税业务办理。想要进行纳税的公司或企业可向联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