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搬迁辞职你拿到经济补偿金了吗?
2023-09-02 17:42 作者:bili_647363067 | 我要投稿

因公司搬迁辞职你拿到经济补偿金了吗?
问:公司因成本以及城市环保原因,老板选择从合肥搬到寿县。由于小孩读书都在合肥,公司搬迁不得不选择辞职,在这公司上班已经有8年了,不知道老板会不会给补偿。请问公司搬迁辞职,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合肥律师刘志汉的回复
1、用人单位因发展需要或其它原因,实施整体搬迁导致员工因为工作地点变动,上班距离太远,不能照顾家庭等因素不愿去,不得已选择辞职,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2、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搬迁导致工作地点变更,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对单位经营地点进行搬迁,这是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但是单位的工作地点的变动,导致员工上班的路途变远等,增加了开支等,如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征得员工同意。员工出于自身的考量,不愿意跟着公司搬到新的地方,这也属正常,主动权在于员工的选择。
3、如果公司搬迁后,公司为确保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采取工作班车、提供交通补贴、缩短工作时间等应对措施,一般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已经提供了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应劳动条件。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但是公司搬迁距离较远,且未能提供前述的措施,导致员工不得已选择辞职,辞职原因是公司变更了工作地点,且原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员工是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是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