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14w人申领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将成历史,全部作废!
一直以来,注册证书使用不便成为注册执业人员的困扰。在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行的10个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中,实施电子注册证书项目是其中之一。为此,建筑市场监管司制订了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为工程技术人员执业提供便利。
今年8月1日起,北京、上海、浙江等19个省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前几日,住建部公布了一组数据:全国已有14.3万人次申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占19个省市一级建造师总人数的27.67%。
此后,住建部再次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实行电子证书
1、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展开延续注册
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2.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电子证书相关使用要求
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延续注册申报流程



原文链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9/t20210924_251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