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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九良同人】纤指十三弦,细将幽恨传

2019-11-10 06:10 作者:璟瑟无端五十弦  | 我要投稿

纯脑洞,渣文笔,上升小心九良宝宝用三弦LSN(抡死你)。


                                  菩萨蛮 

                                        宋 · 晏几道

哀筝一弄湘江曲,声声写尽湘波绿。纤指十三弦,细将幽恨传。

当筵秋水慢,玉柱斜飞雁。弹到断肠时,春山眉黛低。


周九良有个青梅竹马,是个会吹笛子的小姑娘,叫顾文湘。


顾文湘最喜欢听他弹三弦,他俩也时常合奏。

那时,他们也都只有十岁出头。


几年后的顾文湘,在书卷里读到这句“琴瑟相谐”,又想起周航弹三弦还有他们俩人一起合奏的模样,忽然红了脸。


这时候的周九良,已经去了北京,进了德云传习社。

生活十分规律按部就班,只是在排练或者舞台上,弹起三弦的时候,会期待起原先身边一个人,默契的笛声。


直到有一天,他难得在演出时小小地走了一回神。

只因为,他偶然抬起眼,刚好对上一双熟悉的眼睛。

那是顾文湘的眼睛,他曾多次梦见过,顾盼生情,如湘水盈盈,一如往昔。


“文湘,来北京了?”刚下班的周九良急急追住她的脚步。

“嗯,我考上中央音乐学院了,来看看你”

“祝贺你”周九良笑着挽起她的手:“我们这儿刚好缺一吹笛子的,你要不要来?”

“是跟你一起吗?”顾文湘羞红了脸

“那必须的”周九良一脸严肃:“我可看不得你和别的弹三弦的合作”


第二天。

“九良,这就是你那个会吹笛子的小青梅呀?”后台,一群师兄弟挤眉弄眼:“小姑娘真标致,便宜你这小子了”

周九良抱起三弦:“你们都不许瞎想,我媳妇儿这辈子,只跟我一个弹三弦的合作”


几年后,顾文湘进了国家级的乐团,周九良也成了角儿。

有一回乐团请一位达官贵人吃饭,点名道姓要顾文湘作陪。

顾文湘虽一身傲骨,却也是推托不得。


饭局上推杯移盏勉勉强强应酬了。不一会儿,达官贵人却突然提了一个要求,要顾文湘单独敬酒。


本以为敬个酒就算了,没想到有人起哄:“喝个交杯!”


这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顾文湘身后出现。他不等众人反应,一把夺过酒杯,狠狠地将那瓶色泽灼灼的液体连同玻璃砸向地面:“对不起,要喝交杯,您找错人了”


接着,他不顾周围人惊异的眼神,直接带着顾文湘离开酒席走了。

“周航,你说,你我这样,会得罪多少人呀?”顾文湘虽然庆幸,但仍有几分后怕。

“不怕,大不了,咱俩行走江湖卖艺去”周九良一脸风轻云淡。

“好,就像咱们原来期许的那样”顾文湘笑了。

“对了,媳妇儿”周九良的神情持续严肃:“以后你要说‘我们’知道吗?咱俩明天就领证了,你我夫妻,患难与共,不分彼此”


【结束】愿我们的老朋友周九良老师和他的老父亲堂堂一直一起走花路~


【灵感来源】我孤傲不驯一语致死擅弹古琴的男闺蜜晴雯

对对对,他的名字就叫周什么航【三个字】


在这个世界上,有缘和我结成知己的人,并不多。

可是晴雯的确算一个。


有很多人问我,袭人多年来对你痴心一片,你为何看都不看他一眼?而晴雯有时顶撞你有时批评你,你却将他排在黛玉身后第二的位置?

那是因为彼此懂得。


我记得在红楼梦里,袭人曾对宝玉说:“从今往后你要是做了贼,我就不和你好了”。

要是换了晴雯,她根本就不会说这样的混账话,而是努力协助贾宝玉当一个出色的江洋大盗。


现实亦是如此。我可以想象的是,如果哪一天我没有了当下好的条件,袭人一定立马弃我而去。

而晴雯呢,他一定潇潇洒洒背起古琴还有古筝,我呢,潇潇洒洒地带着笛子,背起剑,我俩全世界卖艺去。


其实晴雯不学古琴也是有出路的,他的数理化,当时在我们年级,都是第一流的。上课不听讲都可以考前五的那一种。

他还有着极强的古文功底,在同年级的男生在看《藏地密码》、《鬼吹灯》的时候,他看的是《道德经》、《管子》、《诗经》。


若说王熙凤有傲骨,晴雯其实也有,只是她的傲骨在现实中所表现出来的,是长辈们不喜欢的叛逆。他的口头禅:“不,我不,我就不,打死我也不”我至今还记得。

我妈就是王夫人,不仅不喜欢我俩在一起,还误以为我俩早恋。其实我俩都觉得对彼此的情意,早就超过凡俗的儿女情了。


晴雯喜欢撕扇子,我没有风雅的王公贵族的扇子,所以只有将就用卷子了。

那时候,作文的套路很八股。而我常常作文得第一,由此沾沾自喜。

然而晴雯却无比忧虑,因为这样的八股,会扼杀我和千千万万的学生的天赋。


所以他有一次一狠下心,把我的高分作文卷子撕了。

而我却一点儿也不生气:“别气坏了身子。这卷子,你要撕着玩儿,也可以呀”

“既这样说,我最喜欢撕卷子了”他露出了我所见过的最明媚的笑容。

“给”我又从书包里拿出我上回月考得了第一的历史学科的卷子递给他。


我原来也是叛逆之人,经常在法语课上偷看法语小说。有一回被老师发现了,于是罚我把小说扉页跋文背下来或者抄写二十遍,第二天交。

这样的任务,我怎么完得成呢?

于是我一个晚上没睡,把题跋背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晴雯带着黑眼圈来上课。见到我,递给我一沓密密的纸卷,上边儿的字迹还没干:“来,你的罚抄”

我很惊讶:“咱俩字迹完全不一样”

“我能学你的字”晴雯一脸得意。

要知道,他学的可是德语啊。

【外语是他唯一不擅长的学科,背一个单词起码要十个小时吧】


忽然又想起七年前,他在最喜欢的物理课上,冒着被班主任发现的危险,替我抄了一首《烛影摇红》。

那首词我至今记不清了,只记得其中一句:当时不会唱阳关,离恨天涯远。


这是七年前的一语成谶。


所以七年后,我独自一个人,在风雨凄凄的欧洲某个小岛的火车上,单曲循环那首《晴雯歌》: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


茜纱窗下,我本无缘;一琴一笛,相知何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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