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超市太恨人!伤了孩子后,还大言不惭的振振有词!
5月15日,保定的王女士领孩子到她常去的超市买东西,她只买了三个皮筋,但是在领孩子到收银台结账的时候,门口的报警装置一直在响,工作人员就开始翻她们的包,在过程中一名经理说:王女士家孩子的手表跟他们超市是一样的。但是这个表其实是王女士给孩子在别家买的,而且是有小票的,她立马把孩子购手表的收据给他们看,当时服务台的人员核实超市确实没有孩子手上戴的这款手表。
王女士就要求超市道歉,工作人员却顾左右而言它,说她不干了。但是到目前那个工作人员一直也都在正常工作。而王女士的孩子却从那天再就没有上过学了,她今年才五岁,整个过程让孩子心理上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一直说:"我不是小偷"!表现的状态非常让人心疼,王女士非常的气愤,6月9号再次找到超市理论,诉求很明确:就是要求超市道歉!让孩子找回自尊,恢复信心。
可超市的经理却说出了这样一段话:就这么点事,别纠结行吗?你要是觉得我们这样处理的不好,觉得不行,这里跟你解决不了,你该找哪就找哪去,行吧?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明明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就放不下大人的脸面给孩子一个道歉,认为这不是多大的事儿,根本不考虑孩子这个阶段,有多需要大人的信任!
这种自己明明没做某些事情,却被人冤枉的憋屈和愤怒,我们做大人的都很少能承受得了,何况是一个五岁的心智尚未长全的孩子呢?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个孩子是超市经理自己的孩子呢,他也同样会做出这种听之任之的决定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网友们给的建议是:这样的人就不该惯着!这种事应该直接报警,民警来了这个什么超市经理立马就认怂了,这样的人就是欺软怕硬,冤枉别人偷东西,应该按照诬陷罪icon处理。给一个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了这么大的伤害,是十分可耻的行为。
深以为然!
人家那孩子因为他们的诬陷连学都不愿意去上了,还觉得是"没多大点的事儿?"这得有多麻木和冷漠!也许道歉对他们来说,有点不好意思,难为情,怎么没有想想当时那种场合之下,在没有确切的证据,完全凭个人主观臆测就认定孩子偷了超市手表恶语相向的时候,怎么就好意思了?怎么就不难为情了?
孩子妈妈据理力争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家庭的希望,有关孩子的事情从来都不是小事。
坚决支持妈妈把这件事情计较到底!让该为这件事情负责的人,承担他该承担的,给孩子一个交代,还孩子一份公证!
超市必须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