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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的主張常導致人際衝突與相互對抗】

2023-08-02 15:00 作者:muffinman211  | 我要投稿

(爭權與奪利關係密切)(權力是要求別人而非要求自己)(言論自由權反而增加意氣之爭)

(出自王世宗教授《必然之惡——文明觀點下的政治問題》一書,第二章〈權力意識〉,頁53-4。)  

  權力源於暴力,暴力本為求生,求生即是謀利,故爭權與奪利關係密切,然因現世的資源利益有限,故權力的追求常導致人際衝突,或說權力的主張常互相對抗,有權乃是「掌權」而無權便要「奪權」,「基本權力」其實不是本來就有。權力的性質是世俗化的個人主義取向(individualism),它含有個人所認定的價值輕重等級(moral priority),並以現實可行的事務作為要求對象(enforceability),無法實現的想法(如人人愛我)不會被認作權力;任何權力理論皆不能化解權力衝突的問題,此因權力為相對而非絕對,它以個人為本位——權力是對別人而非自己的要求(故司法中有「不罪己之權」‘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而不以集體為目標(無所謂集體的權力),故平等實非權力而是勢力均衡的局面(所致之呼聲),而平等權的實踐必含權力的傾軋,自由定為一項權力也必與平等權相左,二者相提並論則為自相矛盾。講究權力是一種示威之舉,它根本不是「得理不饒人」,然強調權力者皆自認為有理,於是以為「發表意見」是權力的人必彼此反對與傷害 ,最終乃造成「言論自由」之權的出現,使得「堅持己見」變成「各說各話」,這個避免衝突的設計證明權力主張本含有鬥爭之勢(‘Much power makes many enemies.’),所以言論自由的權力常不能減少意見之爭,反而增加意氣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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