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喝酒的山羊
我本次要写的内容,是讲在一只喜欢喝酒的山羊的身上,发生的一个搞笑且荒诞的故事。当然,一只会喝酒的山羊本身就是个十分怪异的事情。 昨天晚上,我赶在晚上八点前下班,飞速奔跑回家。我想上次表现出如此劲头,应该还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天真无邪且对生活充满热情,每天都跟打鸡血一样,午睡完全多余。此次着急回去,就是想提前准备饭菜啤酒,迎接老朋友大山的到来,与他不醉不休。 由于之前工作太忙,相比较彼此初识之时,交流次数逐渐减少。后面从其他朋友那边听说到,他最近过得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凄惨,情绪低落到谷底,看起来没一点生气。所以,我今天打算和他晚上聚一聚,谈谈过去、现在,将来。谈些积极的事情,谈些高兴的事情。 信息发送完毕,收到了是同意的回复。我信息再发——“那么,不见不散!”,收到的是——“好的!” 十七点三十分一到,我便收拾好东西,手机静音,收起电脑背起书包,飞奔到住处。 我打开房门,把身上能扔的东西都扔到了床上,然后开始扫地,拖地,收拾杂物。半个小时后,我打起电话点起外卖,点了些他喜欢吃的,点了些我喜欢吃的。酒呢,则是2L精酿,15°麦芽的深色啤酒。你要说我们为啥不出去吃?答案是,我两喜欢喝酒喝到大醉躺着就睡,然后睡到自然醒。哦,明天是星期五?没关系,我已办理完辞职手续,想睡到几点就几点,他呢?他现在压根没工作。 十九点整,外卖和大山一起到。好家伙,这交叉发生的事情,让我误以为大山就是外卖员,不过开门的时候,看见是两个人,一个蓝色,一个灰色,一个没戴头盔,一个戴着头盔,误会随即解除。 我打开门,和大山来了个简单拥抱,那久别重逢的感觉真是奇妙。外卖员在旁边问我他手中的大小包装袋都是我的外卖不,我看了看标签,以肯定回答连着感谢应他。不过还别说,这外卖员的普通话还真有几分伍佰的感觉,感情是福建人,如果可以给他两百来首《再度重相逢》,来烘托此时我和大山相见的气氛那是极好的。当然,这是玩笑话,在公司报销和压的工资还没到来之前,点这些外卖已是我最大的出血,但放在今天肯定是值得的。 他把背包放在我背包的旁边。我说我两到床上去,我两便脱掉鞋子,来到床上的席子上盘腿而坐。我两中间,是我的《中土世界》第三纪元的油皮纸地图,足够大,脏了也好清洗,拿来放外卖再适合不过。一两分钟,所有部署便全部完毕。 我先打破沉默,说道:“此时此刻。” 大山盯着我的眼睛一下不眨地达道:“恰如彼时彼客。” 我斩钉截铁地马上应上:“我想吟诗一首——算球!” 我两面对彼此,放声大笑。两个为人民服务的茶水缸,盛满了啤酒。碰杯,一口而尽,随即一声大嗝完美收尾,就像曾经凌晨时在校园宿舍走廊的尽头一样。 我两看着中土世界地图,回忆着这上面发生的些许事情。在旁人认为,他可以说是一个指环王爱好者,而我完全可称之为指环王的骨灰级粉丝,但那天我对他有了全新认识,他才是从地图里走出来的北方游侠。我两凝视着那张再熟悉不过的地图,想着上面发生的一切。 帕兰诺平原放着一盆油焖大虾,注定是发生大事件的地方;魔多则放着猪耳朵、鸡心等各种卤味,还有几双手套和筷子,说明魔多是吃这份大餐的关键;瑞文戴尔放着西瓜哈密瓜等水果的拼盘,是解腻养生的好去处。而我两最中意的地方,那必然是夏尔。那儿除了啤酒,啤酒,还是啤酒。 大山问:“那阿门洲呢?” 我淡定地回答:“你后面会知道在哪的。” 大山一脸疑惑地看着我,我则举杯以迎,叮咣下肚。 我两喝着,吃着。笑着,聊着。当谈起前领导的时候,我两瞬时严肃,我说我们现在所讨论的事情,正好比把我们置于费艾诺想起魔苟斯,阿拉贡谈起索伦的境地。他则认为更像唐泰斯搞明白了唐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陷害他真像的情景,他认为他的离职更像是一场后面人的合伙算计,只是因为他触及了他们的利益,然后卑鄙者一边冲好人,一边还把他挚爱给抢了。我问他,你的挚爱是什么呢?他望着天花板低下的吸顶灯,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单纯的、纯粹的、坚持的、富有想象力的、带有人情味的。” 我又问他,为什么“他们的利益”在他眼里只称得上“只是”。在三杯酒下肚后,他的眼神已出现迷离的迹象。众所周知他的酒量并不咋地,一般情况下也不喝酒。这“爱喝酒的山羊”是最近朋友刚给他挂上的称号,还不满两个月。他努力地集中目光对着我的双眼,对我说道:“燕雀安能知鸿鹄之志哉?他们只在乎眼前利益,当然,这也不怪他们。平常人就在乎一日三餐,工资正常发送,哪还有精力去管其他的。不过作为管理层的某些人,真是些嘴巴沾满蜂蜜的蜈蚣。”接着他对我说了他的理想,他在达成理想之前每步需要做的事,以及每件事情应完成的期限。话说,这是我第一次听他讨论自己理想,曾经的他,只想简简单单地过着普通的生活,从来没什么高谈阔论,豪言壮语,我不知道今天是酒喝多了,还是最近太压抑了。 我两各自右手拿起一只龙虾,左手举起“为人民服务”。先碰龙虾,单手配合牙齿和熟练舌头,完美剥离了虾壳和虾肉。我两同一时间咀嚼这凡世间最顶级的蛋白质美味,左手则是人民相聚,然后把酒一饮而尽。 “不过今天我要宣布个好消息。我,大山,找到新工作了,是一家大公司。薪资比先前的高,职位也升了。我下个星期就过去报道,不过就是离家更远了。”他哼的又笑了一声,继续说道:“我哪还有家啊,我家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曾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地方。我一生为了什么?不就为了脱离那贫瘠的土地吗?但我又爱的深沉啊!” “可以考虑以后再回去。”我应到。 “我不想回去了。至少没取得我所追求的成就之前是这样的。”他看了看已经沾染油渍的地图,指着夏尔说道:“夏尔多美啊!你我从未到达的故乡?不过你想想,巴金斯和弗罗多谁想离开家乡去踏上一条艰难的路?贝伦和露西恩闲的没事做会去闯安格班?但有些事,你必须得去做,即使称不上什么大事,但时间漫长,坚持才是最难的。” “就好比,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做到不抛弃,不放弃。”我想《士兵突击》里的这句话随即说了出来。 “很对,当某天回想起自己的曾经时,至少不会觉得白活一趟。许三多还说过一句话是什么来着?就是说生活意义的。”大山拿起啤酒,示意我装酒的茶水缸给他。我连忙拿起缸子递给他,他一边倒着酒,一边说着。 “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着,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我接上他的话答到。 “啊,对,就是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我后面打算有时间就出去旅游,摄影。我早想干这些事了,我在车间待太久了,在电脑前待太久了,都忘了太阳升起和落山到底是啥样了。忘了旅行的意义,生活的意义。”他视线扫过地图的每一个角落,语气先是欢快后是沉重。 “Do you remember the Shire, Mister Frodo? It'll be spring soon, and the Orchards will be in blossom.”他抬头望着我,背诵起指环王里山姆和弗罗多的经典对话。 “ And the birds will be nesting in the hazel thicket and they'll be sowing the summer barley in the lower fields.” “And eating the first of the strawberries with cream. Do you remember the taste of strawberries?” “Yes,大山,我都记得,但这些都离我们很久远了。”我两举起茶水缸,面面相觑,敬彼此,敬岁月。 我两干完最后一点酒,然后感觉不过瘾,讨论之后又跑到了酒馆继续喝了起来。 最终我两个人都醉了,后面还得知他家里有事,他明早得回去。 我两摇摇晃晃地出酒馆,他问了我一句:“明天你不上班,喝这么多,真会折腾。” 我回他一句:“跑路了,不干了,手续搞完了,下家也找到了。哦,你明天赶得上飞机不?”我磕巴地说着。 “我两醉了吗?我感觉还能喝,我感觉你也还能喝。飞机?你哪次见我迟到过?再喝点吧,还没醉呢。”我两胳膊互相掺着,他对我投来祈求的眼光。 “整!”我两又去买了两L果啤,踉踉跄跄地带着酒回了放间。 我依稀记得,他还带了瓶雪碧,他说他爷爷就好这一口,我听到这里感觉莫名其妙。 我两喝到了凌晨一点,后面醉的实在不行,都躺在了床上。 那天晚上,我原本想安慰他的,后来却成为了他的听众,倾听着他讲的一个又一个故事。他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把雪碧放在胸口,眼睛半睁着念起那首诗。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Old age should burn and rave at close of day;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 Though wise men at their end know dark is right, Because……” 爱喝酒的山羊,睡了过去。中土世界的地图上,也没剩什么了。 醒后他说,梦中他好想去了阿门洲。他说,阿门洲的众神对他说,凡人只有梦里才能去,还得白天。 我看着他,忍不住笑了,说道:“你看,我就说后面你肯定会知道在哪的。”山羊见我笑,也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