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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苏州】12月1日起,将禁止使用!苏州正在严查!

2023-11-15 18:00 作者:bili_18688459358  | 我要投稿

秋冬下班后天都黑了

晚上去菜市场买菜

灯光一照,蔬菜肉类都水灵得很

但究竟是不是真的新鲜

回家一看就现了原型

对此,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

不得使用“生鲜灯”

苏州已开展治理行动


12月起禁止使用生鲜灯

“生鲜灯”是指经营者专门用来给生鲜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通过调整光照颜色或在光源外加红色鲜艳灯罩,使所销售的生鲜农产品看起来色泽亮丽、更加美观。超市、菜市场灯光下水灵新鲜的蔬菜,买回家却发现有“色差”;看着色泽亮丽、让人食欲大动的鲜肉,离开菜市场灯光却变了样,消费者权益因此受到侵害。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政策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6dc95f02953d463b88885cf33a9048ad.html

苏州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

苏州市场监管局发出

《关于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多举并措

针对大型超市、生鲜店等零售场所

开展治理行动

同时推动多方共建共治

↓↓↓

各地严查

吴中区:

吴中区市场监管局自9月起,开展“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步走”持续推进,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等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

截至目前,已发放“生鲜灯”提示函600余份,13家农贸市场全部更换了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照明灯具。

相城区: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生鲜灯”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鲜超市进行摸排,上门检查指导。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生鲜灯”提示函310余份,更换了一批“生鲜灯”。

姑苏区:

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以及商场超市,对经营者做好告知和引导,并发放提醒告诫书,督促销售者进行自查整改。

目前,辖区各农贸市场“生鲜灯”正在陆续更换中,确保12月1日前全部更换完毕。

工业园区:

要求市场按照法律法规,在11月底前将市场内的“生鲜灯”全部进行替换,同时对辖区内27家农贸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发放提示函督促经营户主动进行更换。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包括湖东、兆佳巷、星塘等16家农贸市场完成“生鲜灯”更换,其他农贸市场内“生鲜灯”正在更换中。

苏州高新区: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27家农批市场、45家生鲜超市开展全面摸排,上门细化指导,全方位普法宣传,向其发放提示函,督促商户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所有商户更换符合正常光源的照明设备。

截至目前,已发放提示函72份,18家农贸市场(商场)已完成“生鲜灯”更换。


注:以上仅举例部分区域,其它区域也在整治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对于商家依托灯光掩盖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

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提高甄别力

如商家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应及时拨打热线

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除了生鲜灯

苏州也在严查缺斤短两行为

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3年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全市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近期,苏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和“缺斤短两”欺骗消费者等计量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下一步苏州将继续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如遇到疑似计量不准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支持整治这些不法行为

苏小宝在流动小摊上就被坑过

鼓励大家去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

有个固定摊点

即使遇到不合理情况

也方便维权、整治等


来源:苏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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