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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系列22---抵消机制(3)

2021-09-30 06:58 作者:舍得低碳频道  | 我要投稿

昨天和大家分享了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系列的第二十一部分:抵消机制(2)


今天和大家分享第二十二部分:抵消机制(3)

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抵消机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6月13日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并引发实施,旨在保障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的有序开展和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为逐步建立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累经验,奠定技术和规则基础。 


根据 2014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 法》,重点排放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部分经确认的碳排放量。由于 CCER 的价格往往低于配额的价格, 因此购买 CCER 抵消自身排放可以降低配额履约成本。


但是,试点碳市场针对使用 CCER 抵消履约在使用比例、来源地区、年份、项目类 型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并随着不同年份进行调整,使用的 CCER 量仅占配额的一部分,因此购买减排量抵消自身排放的方式仅是完成配额履约的一种有效补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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