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消除苏州地铁项目事故隐患,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被罚
今日(7月6日),本报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在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项目施工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近日被罚款5万元。
据悉,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在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安装及装修施工监理项目VI-JL06标工程项目(合同价:1019.84万元)施工中,未采取督促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经查,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08月07日,在金堰路与新昌路交叉路口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违法事实有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2.“8·7”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证明该(单位)在该工程项目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事实。3.调查询问笔录:证明该(单位)在该工程项目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事实。4.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关系以及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5.复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该(单位)按要求改正的事实等证据予以证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处以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苏苏住建罚决〔2023〕第21号。
据本报查实,2022年8月7日12时左右,由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监理的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VI-TS-11标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江苏省住建厅在2022年9月6日曾对该事故予以通报。
据天眼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22日,注册地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19号2幢B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132650259X,法定代表人为曾浪。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系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文|中国基建报 陈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