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充电宝涉嫌诈骗经历的自述》
一、前述 1、本记录属于真人真事,本人愿意对所有发表文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涉嫌诈骗金额很小,这里本人仅是自述,无其他需要再进行表达的。 3、最后涉嫌的诈骗没有得逞,涉嫌被骗的30元,对方已如数返还。 4、本人有正当职业,私企。不以网络写手、自媒体为生。 5、任何人均可以转载,但若再夸大其词、添油加醋,相关的法律责任转载者自负。 6、本人表述很清楚,若对文字无法理解的,请自行请教语文老师。 7、本人为一守法公民,请各位看官相信法律,相信警察。 8、任何网络平台均是实名制注册,任何人、任何违法事情均要考虑后果。 9、整个过程中,本人没有报警,只向腾讯公司进行“账号投诉”,未果。 10、公布对方的微信号,是让看官知道此号已经涉嫌诈骗,且不敢与本人对质。 二、故事 2023年大概3月份,刷抖音,给一美女点赞,对方便主动添加了抖音,抖音里因为本人没有导入通讯录,所以朋友很少,对方的抖音关注也不多,大概就2000多人。 对方在抖音里一直要求添加微信,本人也无交友需求,所以就这样断断续续的在抖音里联系,直到2003年6月份双方添加了微信,也没相互留电话号码。对方(微信号:junyyds1234,备注地点是:四川成都)添加微信后。开始自本人介绍:“姓名:***;性别:女;职业:模特;出生年份:1997年:籍贯:福建厦门;工作地点:四川成都;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中午14:00——晚上22:00。”本人对成都也有一定了解,就简单问了几个成都的问题,于是就放松了警惕,只是问了一句怎么对方的名字像男人,对方回复:“长辈取的名字,只能这样了,大家都说名字像男孩子。” 对方正式开始其行为,2023年7月5日下午15:15,对方开始主动联系“今天工作不忙,所以一个人在四川成都太古里逛街。”然后随手发了几张街道的图片,只是街道没其他的。本人了解一点点成都,但没去过太古里,所以无法判断。到了7月5日下午15:25,对方开始救助“帮忙扫一个充电宝,急着充电,大概用两个小时,费用大概3元钱。”然后微信发过来,充电宝扫码的二维码。举手之劳,7月5日下午15:31,完成扫码,对方说“已拿到充电宝,要去忙一会儿。”本人顺便看了,扫码微信支付记录:“先享后付服务:免押租借充电宝;服务商家:优电智能科技;收费标准:1.5元/0.5小时,每24小时封顶30元,总封顶99元;押金:99元已免除(用的是本人微信支付分)。” 时间到了7月5日下午19:31,对方还没有返还充电宝,此时费用只是4个小时,12元。本人觉得有点奇怪,就自行百度“充电宝诈骗”。一看不知道,还真有类似案例,看官可以自行百度。操作方法:“先购置充电宝柜机,然后网络交友,让朋友垫付租赁费用,拖时间直至赔付充电宝最高费用99元”。本人心里开始犯嘀咕,是不是已经中招,于是联系对方,问她何时返还充电宝。对方倒也及时回复:“临时公司有事,还没还充电宝,今晚一定去还了。”到此时本人没有揭穿她。 时间到了7月6日上午10:15,还没收到充电宝返还的提示,于是本人和对方正式翻脸。本人要求对方:“在7月6日13:00之前把充电宝放回柜机,这时费用最高就是30元,而且不能拉黑微信,否则本人向腾讯公司和柜机的总公司进行投诉,为了几十元,用实名制认证的微信号没必要和本人玩套路”。对方文字里很无辜:“才起床,要下午才能去还充电宝。”。本人再次和对方阐明:“1.你们套路本人很清楚了;2.中国是法治社会,本人联系网警,网警一定会立案;3.钱是小事,但你实名制认证的微信号,跑不了;4.法律会对于本人的行为予以支持;5.可以把所有聊天记录给她的同伙,权衡利弊;6.本人有违法行为,她可以立即举报或者报警。”对方继续表示无辜,再次表示7月6日下午15:00之前,会返还充电宝,此时费用就是当天封顶的30元。 时间到了13:45,对方还在装傻充愣,于是本人点开微信,开始对其账号进行投诉,本人向腾讯公司表明了对方在实施“充电宝诈骗”,并提交了相关证据,两次投诉未果,腾讯公司已“不能判定事实”予以结案。于是本人再次联系对方:“本人把反诈中心电话给你,你看看反诈中心会不会受理?你再装傻充愣,本人真的会报警,打击你们这种行为。事情没了结之前,不能拉黑微信。”对方思考了一会,在14:03,返还了充电宝,本人也收到了扣款记录,果然一天封顶扣费30元。到了14:07,本人开始要对方还钱,对方继续装傻,思考片刻后,主动微信转账还款30元。本人刚一收款,微信里接着问了一句“以后还和我玩这种么?”才发现,微信和抖音已经拒收本人的任何信息。 故事结束。 三、总结: 1、本人不该猪油蒙了心,怀疑自己被抠脚大汉所骗。 2、好色,一定要认清自己的斤两,适可为止。 3、不能违法、不能违法、不能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