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水的测定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水的测定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测定乙烯和丙烯中微量水的卡尔●费休库仑法和湿度计法。本标准卡尔●费休库仑法适用于测定含量不小于1 mg/kg的微量水,湿度计法适用于测定含量不小于1 mL/m3的微量水。
1.2本标准并不是旨在说明与其使用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因此,本标准的使用者应有责任事先建立适当的安全与防护措施,并确定适当的规章制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66- -1986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8170- -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13289--1991工业用乙烯液态和气态采样法
GB/T 13290- -1991 工 业用丙烯和丁二烯液态采样法
3.卡尔●费休库仑法
3.1方法提要
被测气体通过卡尔●费休库仑分析仪的电解池时,气体中的水与卡尔●费休试剂中的碘、二氧化硫在有机碱(如砒啶)和甲醇存在下,发生下列反应:
消耗的碘由含有碘离子的阳极电解液电解补充:
反应所需碘的量与通过电解池的电量成正比,因此,记录电解所消耗的电量,根据法拉第电解定律,即可求出试样中的水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