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介绍
2020-12-01 11:05 作者:罗工136ぁ824ぁ81545 | 我要投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的资质等级及条件、资质认定和资质年审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组织机构的资质认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林业有害生物 forestry pest
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构成危害或威胁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2.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forestry pes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统称。
2.3
防治组织 organizations of pes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由集体或个人组建,在工商部门注册,从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除治作业的组织机构。通过
资质认定后有资格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投标和承包。
2.4
林业高级技术人员 forestry senior professionals
具有林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并直接参与、服务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林业专业人员,包括林业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森林保护或植物保护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
2.5
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forestry junior professionals
具有林业中级技术职称资格并直接参与、服务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林业专业人员,包括林业工程
师、森林保护或植物保护专业的讲师、助理研究员等。
2.6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technician of forestry pes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林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
防和除治作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