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哲三(辩证法)
两个观点---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三大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五对范畴: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本质与现实、内容与形式。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事物与事物之间=外部联系;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内部联系(联系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1】联系的特点:客观性(事物本身固有的客观现象)+普遍性+多样性+条件性(联系形成需要一定的条件)
【2】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田忌赛马)
【3】整体与部分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关键部分的性能在一定条件下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是运动;运动不一定是发展)
【1】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①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②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态和状态
【1】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化,是一种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2】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4】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1】事物的发展过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揭示了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2】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扬弃”(辩证否定的实质)、既是发展的环节又是联系的环节。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核心、实质、是揭示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①同一性实质矛盾双方之间相互转化、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②斗争性实质矛盾双方之间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2】内因外因辩证关系: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
①矛盾具有普遍性(讳疾忌医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因为蔡桓公不承认自己有毛病)
②矛盾的特殊性指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是世界上事物之所以有差别的根据。
③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中,特殊性包含普遍性。
【4】矛盾的不平衡原理
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
②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方面决定的。
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五对规律:
【1】原因与结果
【2】必然与偶然
【3】可能与现实
【4】内容与形式
【5】本质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