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来两斤熟牛肉!宋代民间是否吃牛肉的那点事

今天刚刷到个易中天的视频,他在里头谈到为啥宋代宰杀耕牛是违法的,为啥梁山好汉进来就是“小二、来两斤熟牛肉”,易中天给到的解释是:
他们本身就是法外之人
他们找的店也一定是不守法的
嗯...
首先我觉得他说的没毛病,但属于那种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那种调调,让人没法形成一个认知闭环。
所以,这篇我来谈谈自己对宋朝牛肉的那点看法
首先,禁止私宰耕牛的法令是肯定有得,比方说下边这个。

比如这个《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七,直接摘下来是
昭牛羊司畜孳乳者并放牧之,无得宰杀
差不多意思是昭告牛羊司的那群人好生繁养牲口不得宰杀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四,直接摘下来是
京城无赖辈相聚蒱博,开柜坊,屠牛马驴狗以食,销铸铜钱为器用杂物,令开封府戒坊市,谨捕之,犯者斩,匿不以闻及居人邸舍就与恶少为柜坊者同罪。
大意就是帮子京城无赖公子哥们开赌场、在里头还卖牛马驴狗肉,私销铜钱铸成杂物,离了个大谱,开封府捕快你们找机会逮着这帮人,头拧下来。如果有人包庇的,头一起拧下来。
当然,头拧下来不光是因为这帮无赖卖牛肉,还掺和了开赌场、私销铸铜币,大大败坏了社会风气。但至少可以看出宋代是把宰杀贩卖牛肉当一回事儿的。

昭曰数牧之畜,农耕所资,盗杀之禁素严,阜蕃之期是望。或罹宰割,深可悯伤。自今屠耕牛及盗杀牛罪不致死者,并系狱以闻,当从重断。
这段话比较好懂,简单理解为为牛牛那么可爱,你怎么可以吃牛牛。所以宰耕牛或者偷别人牛杀的头不给你拧下来也得牢底坐穿。

告获杀官私牛及私自杀者每头钱五十贯,三百贯止
这段是表示如果打别人杀牛的小报告,每头五十贯钱,封顶三百贯,当时有大量官府鼓励民间告发私自宰牛的政令。(那会儿一贯钱是1000钱,物价水平之前我讲过,差不多当时普通劳工一天100钱,1钱能买个豆浆,15-25钱一份炒肝之类的)

五十贯钱就等于是五万钱,这啥概念呢?当时苏辙被贬去广东龙川时,没地方住,就花五万钱在当地买了套有10个房间、还带院子的小"别墅"
所以问题来了
既然《宋会要辑稿》中都记载了宰牛和买卖牛肉是违法的,那么古代小说中描述的大口啖肉是不是假的?

不
是真的。接下来我们进入第二部分。
宋人吃牛肉么?
吃!

同样来自《宋会要辑稿》的礼十四之五十二,前后文联系来大概意思是宋代一场祭祀活动是得用到各种牲口的,包括牛。而宰牲口用于祭祀完了以后会把肉分给文武百官。
红框内的牛肩臂臑五我理解的应该是牛前腿肉,五则是五斤。如果没那么多前腿肉则以正脊、横脊、正胁、短胁、代胁或者肺替代。
另外,司马光的《将军行》中也有
“肥牛百头酒万石,烂漫一日供欢娱”这样的句子
所以综上两点来说,宋朝在官、军当中吃牛肉是有普遍性的。但这会儿很多人会说“你这偏题了吧,重要的难道不该是民间禁宰牛么”
我想说的是,官方禁并不妨碍民间好这口,而且官方自己另一条法令也有两相冲突的地方。
先谈谈民间吃牛肉的一些段子,尤其是宋代《夷坚志》里的桥段很多
“秀州人盛肇 居青龙镇超果寺 好食牛肉”
"以客礼见 环坐厅事 一吏引周问曰 何得酷嗜牛肉 ”
"有闻其梦者 告楫曰 子酷嗜牛肉 岂谓是欤”
"先一日 将游上清宫 偶故人留饭 食牛脯甚美”
"每饮必斗余,买牛肉就道室,煮食,醉饱即卧"
当然,夷坚志首先是一本志怪小说集,对于吃牛肉的描绘往往都是会遭报应为主,因此属于民间通过一些志怪谈来劝解老百姓别吃牛肉。
但至少从这点可以看出,当时吃牛肉确实是个普遍现象...所以官方民间都会以各种形式去劝...
就如同现代让人别吃槟榔、别抽烟、别闯红绿灯、别邂逅一段半小时的爱情一个道理...

这篇来自《师友谈记》,上图中是描述了苏轼他爷爷苏序在听闻儿子苏涣高中的时,喜出望外的卷铺盖去城里喜大普奔,临走的时候还不忘了把多余的牛肉带上...
综上来说,宋人吃牛肉是一件很普遍的事儿,但并不是一件上档次的事儿,而且明令上还是宰牛卖牛肉还是违法的,所以在宋朝偏正式的文集,比方《东京梦华录》《梦梁录》中都没有多少牛肉的记载。
那接下来进入第三部分,既然官方禁止,民间舆论、尤其是一些礼法道德上不认可吃牛肉,那么宋朝的牛肉消费是怎么变得如此普遍的?

首先宋朝规模化养牛业是挺发达的,尤其是南方。比方上图说的
浙江福建系出产牛去处
其实还有很多描述当时牛蓄养业的,只是我懒得一个个截原图了,大致如
“沙际水牛至多,往往数十为群,吴中所无也,当是土产所宜尔”
“今浙人养牛,冬月密闭其栏,重冀以藉之。暖日可爱,则牵出就日,去秽而加新,又日取新草于山,唯恐其一不饭也。浙牛所以勤苦而永年者,非特天产之良,人为之助亦多矣”
宋朝的牛养殖业是有一定规模的,但当时法律上禁止民间私屠耕牛(病牛老牛可以,但需要报备),那那么多规模化饲养的牛去哪儿了呢?
一部分是当然是卖作耕牛或者车牛,但我们更需要考虑到的一点事,牛除了用来吃,它在当时的军用/商用属性很强。
牛皮用于制盔制甲,牛筋用于制弓制弩,牛角用于制号制弓,牛黄用于制药。
而且宋朝干仗特别多,对于军械的需求量极大。


乞如崇宁五年指挥,下诸路买牛角四十万只、筋十万斤
上边这个图出自《宋史》197卷,就拿牛角来说,40万只牛角就是20万头牛,那会儿普通黄牛出肉在250斤左右,那么20万头就是5000万斤的肉...

会诏市牛筋,凡五千斤椿奏一牛之筋纔(cai,通“才”)四两是欲屠二万牛也
宋史三百389卷,这儿提到了每头牛出牛筋四两,那么五千斤就是两万头牛。当然这是地方上征集的牛筋数量,如果按照朝廷下发的要求,也就是197卷上写的十万斤牛筋,那合着得四十万头牛,一亿斤的牛肉啊....
所以我之前说这就是矛盾点,一方面来说官府是禁私屠牛,但军械司那边每年也会向下边各路购买足量的牛筋牛角牛皮之类充军用。
所以地方上就陷入了两难,光靠病牛死牛那点量完全满足不了军方需求,而且民间确实有食牛肉的传统,所以只要宰牛者不是偷盗或者一次性宰太多被实锤并告上衙门,官府都处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听之任之。
总结的说,宋朝确实法令上禁止私屠牛肉贩卖。民间也有各种佛学、善恶报论的体系来宣导民众不要吃可爱的牛牛。但架不住牛肉确实好吃,既没有猪腥羊膻,满足感也比禽鸟鱼蟹强得多。更大的原因是,宋代由于干仗,牛角牛筋牛皮等这类军需品的开支导致了牛肉反而成了“副产品”大量流到市场,那么宋人民间自把牛肉当做一种摆不上台面,但私底下可以大快朵颐的美食。

来自印度牛哥的不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