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19、超经济强制
【本文转载自《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徐禾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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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超经济强制
超经济强制也叫“经济外强制”。是封建制度下地主对农民的一种以农民人身依附为特征的强制形式,是地主借以强迫农民劳动、维持和加强封建剥削的经济外的条件。
在封建制度下,地主不仅占有社会的基本生存资料 土地,同时还部分地占有生产劳动者的人身。农民没有人身自由,对地主处于依附地位,并且被束缚在土地上。地主对农民可以任意使唤、打骂、惩罚甚至处死。这些都是地主对农民拥有的经济以外的强制力。地主依靠封建土地所有权,并采用各种超经济的强制手段,强迫农民劳动、缴租、服役以及向农民进行种种敲诈勒索。
为什么封建剥削必然要有这种超经济的强制呢?超经济强制产生的根源,在于封建制度本身。在封建制度下,农民是用自己的工具耕种地主的土地,他们有自己的小私有经济,经济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没有超经济强制,农民就不会去给地主劳动,并向地主缴纳地租。因此,列宁写道:“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是这种经济制度的条件。如果地主没有直接支配农民个人的权力,他就不可能强迫那些得到份地而自行经营的人来为他们做工。所以,······必须实行‘超经济的强制’”。[i]
超经济强制是与经济强制相对而言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虽然在人身上是自由的,并不隶属于任何一个资本家,但他们除了自己的劳动力而外,却一无所有。因此,为了生活,他们必须把自己的劳动力不断地出卖给资本家,并忍受资本家对自己的残酷剥削。所以,与封建剥削不同,资本主义剥削是依靠经济力量来实现的。
必须明确,超经济强制虽然在维持和加强封建剥削方面起过一定的作用,但它不是封建制度的基础。封建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封建所有制,而不是超经济强制。
超经济强制在封建社会具有普遍的性质;但它目前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在一些殖民地、半殖民地,或是在亚、非、拉三大洲许多刚刚取得独立但经济上仍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国家,新老殖民主义者仍然利用当地的封建关系,广泛采用超经济强制手段,以加强对这些国家的人民的剥削和掠夺。
[i] 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第158-1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