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面对网络暴力,法律真的无能为力吗?

“平台投诉屡屡失败,网暴者也无处可寻,也许这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24岁杭州女孩郑灵华,曾经拿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向病床前的爷爷报喜,但没想到照片流出之后,只是因为染上粉色头发遭遇大规模的网暴,各种传言满天飞,之后郑同学就患上了抑郁症,最终离开了人世。
目录:
一、相关法律
首先是民事责任,
民法典1024条就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实施侵权行为,
是要承担赔偿、道歉等民事责任的。
其次是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最高可以处10天的行政拘留。
最后是刑事责任,
刑法第24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学会尊重
1、名誉权的本质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3、你希望别人尊重你,那你也要尊重别人
4、美名大过钱财,无论多么卑微,也无论曾经犯过何种过错,都应该获得作为人的尊重
三、网络现象
在网络空间中,我们很容易把他人符号化,而忘记了对方也是一个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以致失去了同理心;
在网络时代,我们似乎也开始渐渐丧失了复杂情感的体察,丧失了对他人境遇的体谅,空洞和浅薄最终导致的又是观点的极端和情绪的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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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共和国》[美]桑斯坦
这种现象被描述为“群体极化”,即团体成员中一旦开始有某种偏见,在群体商议讨论后,人们就会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则形成非常极端的观点;可怕的是,如果这种极端意见是集中于某个个体,就很容易演变成对他的网络处刑。
那这也许是互联网时代网暴滋生的深层原因。
《理想国》[古希腊]柏拉图
一个牧羊人有一天走进一道深渊,发现了一只可以使自己隐身的戒指,他利用这个戒指勾引了王后,最后和王后同谋杀掉了国王,篡取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人们拥有隐身的戒指,所有的不法行为都不受惩罚,那么人性深处的幽暗就会被无止境的释放。
四、起诉方案
1、先给网络平台发律师函,要求网络平台提供网暴者的个人信息,但是网络平台负有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最后手段只能是到法院起诉网络平台。
2、到公安机关告状,既然公然侮辱、诽谤,它可能属于行政不法行为,是要进行行政拘留的;如果有足够多的证据,也可以让公安机关直接依照职权。
五、反思思考
《列克星敦的幽灵》[日]村上春树
短篇小说集中间曾经描写过一个遭遇集体孤立的中学生,村上春树就借主人公的口说了这样一段话:我真正害怕的是那些毫无批判地接受和全盘相信别人说法的人们,是那些不制造也不理解什么而是一味地随着别人听起来顺耳的、容易接受的意见之鼓点集体起舞的人们,他们半点都不考虑,哪怕是一闪之念,自己所作所为是否有错,根本想不到自己能无谓地致命地伤害一个人,我真正害怕的是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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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量的网暴案件中,很多施暴者最后也被网暴,当人们获得了一种复仇的快感时,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当离开了正当的程序,我们追逐的正义的初衷是否会事与愿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