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芮城清凉寺新石器时代墓地
山西芮城清凉寺新石器时代墓地
选自《文物》2006年03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运城市文物局 芮城县文物局
山西芮城清凉寺墓地属于寺里—坡头遗址,位于山西省西南端的芮城县东北部(图一)。该遗址发现于1955年,1965年被公布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70到90年代,芮城县博物馆和运城市盐湖区博物馆(原运城市博物馆)先后入藏了出土于清凉寺墓地的数十件玉器。2003年秋到2004年初冬,我们对清凉寺墓地进行了考古发掘[1]。
墓地位于一条南北向的台塬上,东西狭窄,中部是元大德七年(1303年)始建的清凉寺。在寺院西侧,有古名“水”的恭水涧的源头,在寺院大殿以北,地势隆起,形成山脊。墓葬区分布在清凉寺的东北侧,地势比较低平,海拔620米左右(图八)。
该墓地还在继续发掘,我们先将2004年底前发掘的庙底沟二期文化墓葬简报如下。
一 墓地范围和墓葬的分布情况
我们采取钻探、不连续布探方的方式,对该墓地的范围进行了考察,基本探清了墓地的西北边缘及确切走向。此处的地形是一个相对平缓的小坡地,西北略高,中部平坦,东南部逐渐走低,高差超过5米。
墓地仅分布在坡地范围内,其东部因雨水冲刷而坍塌,南部因人类活动而缺损,西南部被清凉寺破坏。现存墓地南北长约100、东西宽约30~90米,总面积近5000平方米。2003~2004年的发掘区位于墓地正中心,到2004年底,共清理墓葬262座(图九)。
墓葬可分为前后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小型墓遍布整个发掘区,西北部较稠密,东南部较稀疏。第二阶段的大型墓从墓地西部向东延伸到中部,它们打破了第一阶段小型墓葬。第三阶段的墓葬分布在墓地中东部,2004年仅清山西芮城清凉寺新石器时代墓地理少数几座,它们打破了第二阶段的大型墓,形制与第一阶段小型墓相似。
第一阶段的小型墓虽然在墓葬规模和随葬器物方面有所区别,排列顺序也非整齐划一,但分布有一定的规律,应该属于同一部族。第二阶段的大型墓事先就做过周密的安排,墓葬排列有序,南北成行,东西成列。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排位于坡地的中心部位,是这类墓葬的核心区域。以这排墓葬为界,东西两侧的墓葬规模逐级减小。年代最晚的第三阶段小墓只有零星发现,尚不能辨认其分布规律。
发掘范围内的地层从上到下可分为现代耕土层、历代垫土层、庙底沟二期文化层、枣园文化层等。但仅东南部的层位较全,西部的一些区域,耕土或垫土层之下即为生土。
墓葬全部开口在耕土层和历代垫土层之下。为了保留墓葬的平面布局,我们未将所有区域的文化层全部清理到生土。关于墓葬打破的层位,不同区域的情况有所区别。在最西部近山梁处,墓葬直接挖在生土上;中部的墓葬打破了部分枣园文化的遗迹;东部和东南部的多数墓葬也打破了枣园文化层,仅有少数墓葬打破了庙底沟二期文化和枣园文化两类遗存。
二 墓葬形制
第一阶段以小型墓为主,均为长方形土坑竖穴,除了部分墓葬被大型墓打破,相互之间也存在着复杂的打破关系。墓葬规模较小,仅可容身,一般长约2、宽仅0.5~0.8米。多数墓深0.5~0.8米,个别墓揭去耕土即露出人骨。均为一次葬,死者除一例头朝东外,其余全部头朝西。葬式以仰身直肢为主,仅有个别例外。未发现二层台和殉人,部分死者的骨骼上有朱砂痕迹。墓葬均未经盗扰,部分墓里发现玉器或其他随葬品。
第二阶段的墓葬以大型墓为主,开口层位、形制、头向与第一阶段的小型墓基本相同。墓葬规模较大,面积约3~5平方米。墓圹长2.3~2.6、宽1.3~1.8米,大多数墓的现存深度1~1.2米,部分墓葬深达2.5米以上。绝大部分大型墓都有熟土二层台,下葬时应该有葬具,但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多数墓有小孩殉葬,殉葬人数不等,常见一人,最多达4人。墓葬被扰乱者达90,骨骼不全或者位置错乱的迹象比比皆是。在有些墓内,头骨或肢骨与墓主人并非一个个体。这些迹象表明,大型墓在下葬之后不久便被盗扰,其中,分布于中部偏东区域的大型墓几乎全被扰乱。这些墓葬皆为一次葬,葬式均为仰身直肢,墓主人头向正西。墓内的其他死者葬式不一,情况复杂。死者骨骼上一般留有朱砂痕迹,有的墓在整个墓底均铺撒一层朱砂。
目前发现的第三阶段墓葬的情况,与第一阶段的小型墓相似。
下面选取几座比较重要的墓,详细加以介绍。限于篇幅,我们未选取晚期墓例。
M61小型墓,属于较早阶段(第一阶段)。位于墓地西部,墓圹长1.9、宽约0.53、现存深度0.85~0.9米。墓主仰身直肢,头部微偏向北,两臂贴于体侧,脚踝部压在M51之下。墓内随葬玉石器4件,其中玉璧2件,套在右臂近腕部,石钺横放在腹部。五孔石刀紧贴墓壁竖立于右侧,与墓主上臂平行(图二、一0)。
M51小型墓,属于第一阶段。墓壁与M61的走向基本一致,西端较宽,东端稍窄。墓穴略浅,长1.44、宽0.4~0.57、现存深约0.8米。墓主人被反绑双手,跪在M61墓主的脚踝上。墓内不见随葬品,死者可能是与M61同葬一墓的陪葬者。也不排除他是生前有罪于M61墓主人,被活埋或处死后,跪在M61墓主的脚下(图二、一0)。
M52 墓葬规模较大,属于第二阶段。该墓位于墓地的中心偏西部,墓圹保存完好,长2.3、宽1.6、现存深约1.25米。墓主人的下半身尚在原位,为仰身直肢;上半身的头、颈和部分脊椎骨则被翻转过来,俯置于西北侧;肋骨部分被弃于墓室的北侧,左臂也已经移位。在墓葬近底部的四周,有熟土二层台。二层台的东南角还有一个殉人,头部低垂,脊椎弯曲,其葬式特殊,呈向内蜷缩的俯首屈肢状。从墓内骨骼的弃置情况看,该墓被盗扰时,尸体可能还没有完全腐烂,否则无法整块地翻转过来。因遭盗扰,墓内的随葬品仅残余一件套在左手上的玉琮,和散置于西南侧的11枚兽牙。此外在墓葬的填土中,还发现一件残断的石铲(图三、一一)。
M79位于发掘区的中北部,东距M52约6米,墓葬规模介于大小两类墓之间。墓葬两端稍窄,中部略宽,长2.08、宽0.9~1、现存深约0.5米。墓内葬有4人,其中墓主人头向朝西。其他死者有的头朝东,有的头朝西,或屈肢,或直肢,而且相互叠压,显然不是正常的葬式。墓内的所有人骨都不同程度地扭曲或者变形了。这是目前发现的随葬品最多的墓葬,共有17件(组),以玉器为主。玉璧7件、联缀复合玉璧3件,大部分放置在墓主人的下腹与左臂之间。在其膝部放置一件双孔石钺和一件长方形石器。另外,墓主人的头、颈之下还压着一件三孔石刀。在墓内还发现陶罐和陶盆各一件,分别置于南北两侧死者的两腿之间,其中陶盆内还放着10片鳄鱼骨板。此二人还分别随葬一件单孔石钺和一块石料(图四、一二)。
三 出土器物
在已发掘的262座墓中,发现随葬品的墓葬约占三分之一。被扰乱的大型墓,多数已被劫掠一空,只有少数墓残存个别的精致玉器。据此推测,大型墓下葬时,随葬品应该多且精美。一些小型墓也随葬玉石器,因未被盗,出土器物的总数反而比大型墓还多。
随葬品以玉石器为主,每座墓1~15件不等,多数在3~5件之间,分别被放在头部、手臂、下腹部和其他位置。玉石器的种类较少,主要是玉璧、玉环、石刀、玉(或石)钺,以及玉琮、小玉饰等。除玉石器外,还有骨簪、鳄鱼骨板、兽牙、猪下颌骨、陶器等随葬品,但这些器物只发现于极少数墓中。
下面我们以墓葬为单位,对随葬品分类加以介绍。
1.M61
M61出土玉璧、双联复合玉璧、石刀、石钺各一件。
玉璧 1件(M61∶1)。器表原为浅绿色,杂有不规则的深绿色或白色斑块。由于受沁严重,表面多变为黑褐色。内缘较厚,呈圆弧状;外缘较薄,残缺不全,略呈齿状。直径22、孔径7、内缘厚0.8、外缘厚0.2厘米(图五∶1)。
双联复合玉璧1件(M61∶2)。器表原为浅褐色,由于受沁严重,部分变为黑褐色或灰白色。内缘较厚,外缘较薄。现为三块,其中两块是断裂形成的。玉璧相接处有钻的小孔,其中一孔未钻透。直径14、孔径0.66~0.69、内缘厚0.6、外缘厚0.2厘米(图五∶4)。
五孔石刀1件(M61∶3)。青灰色,表面有白色乱线纹,一面受沁为灰白色。背部为直边,但磨制不细,刃部呈斜边且较钝,两个刃角圆弧。左右两侧不太整齐,略带弧度。五孔均为单面管钻,一面大而另一面小,孔内壁有螺旋纹。长24.5、宽11.5、厚0.2~1厘米,孔径1.7~2.23厘米(图五∶3)。
石钺1件(M61∶4)。灰褐色,因受沁,四边均露出石沙。整体为斜长方形,刃部较宽,四边磨薄,其中一侧有3个磨进去的豁口。近顶端有一个单面管钻孔,一面大而另一面小,孔内有螺旋状钻痕,并涂朱红。长17~18.7、宽8.85~16.7、厚0.3~0.7、孔径2.1~2.4厘米(图五∶2)。
2.M52
M52残存玉琮1件和兽牙11枚,另在填土中发现一件残石铲。
玉琮1件(M52∶1)。主体呈乳白色,间有灰蓝色和浅褐色,玉质温润。中间是双面管钻的圆穿孔,孔内壁光滑,射较低,而且四角高度不一。四个侧面较平整,每一面的中部各有两条竖向凹槽,凹槽的中间较宽深,两端略尖浅。内径6.2、外径7.3~7.5、侧缘厚0.9、通高4.2、射高1厘米(图六∶1、一四)。
兽牙11枚(M52∶2)。均呈半弧状,中间较粗,两端较细,横断面为一侧内凹的椭圆形。表面颜色不纯,部分发黄,有较粗的纹理。长7、断面长径2.3~3、短径1.8~2厘米(图六∶2)。
石铲1件(M52∶3)。灰白色,周边均残,顶端和一侧尚存少部分边缘。顶端略厚,呈圆弧状,侧边较薄。近顶端有一个单面管钻孔,孔径一面大而另一面较小,孔内留有螺旋状钻痕。残长8.3、残宽5~9.3、厚0.4~0.7、孔径1.2~1.9厘米。3.M79
M79出土的器物有玉石器、陶器和鳄鱼骨板。
(1)玉石器 15件,种类有玉璧、联缀复合玉璧、双孔石钺、单孔石钺、三孔石刀、长方形石器、石料等。
玉璧7件。标本M79∶1,浅灰色,边缘处有部分呈灰黑色。内缘断面圆弧,有明显的横向磨痕;外缘较薄,不均匀。直径11.2、孔径6.2、厚0.2~0.6厘米(图七∶1)。标本M79∶2,豆青色,表面受沁严重,绝大部分青中透白。内缘厚而外缘较薄,且有多处缺口。直径18.3~18.5、孔径6.8、厚0.1~0.5厘米(图七∶6)。标本M79∶3,浅绿色,由于受沁严重,一面为灰白色,另一面绿色与白色相间。内缘较厚,外缘薄。直径12.4、孔径6.4、厚0.1~0.5厘米(图七∶4、一五)。标本M79∶5,浅灰色,一面受沁为灰黑色,另一面呈灰白色,且有明显的剥蚀痕迹。内缘断面圆弧,有明显的横向磨痕;外缘有多处残缺,薄厚不均匀。直径12.5、孔径6.8、厚0.2~0.7厘米(图七∶7)。标本M79∶7,缺一小块。深灰色,内、外缘断面均呈圆弧状。直径10.5、孔径6、厚0.2~0.7厘米(图七∶3)。标本M79∶8,乳白色,器表经水沁,一面保持原来的颜色,另一面近一半变为黑褐色。内缘略厚,外边较薄且有残损。直径11.5、孔径6.4、厚0.1~0.6厘米(图七∶2)。标本M79∶9,浅灰色,由于受沁严重,一面为灰白色,另一面呈灰黑色,有明显的水锈痕迹。内缘断面圆弧,外缘较薄。直径11.4~11.6、孔径6、厚0.2~0.6厘米(图七∶11)。
联缀复合玉璧 3件。标本M79∶4,浅褐色,器表经水沁,有一面大部分变成黑褐色。现为3块,当初应有4块,每一块的两端均有钻的小孔。直径10.8、孔径6.5、厚0.2~0.6厘米(图七∶12)。标本M79∶6,浅灰色,器表经水沁,绝大部分变成灰褐色。现为4块,但只有三处有钻孔联缀的痕迹,共有12个钻的小孔。直径11.1、孔径6.5、厚0.2~0.6厘米(图七∶13)。标本M79∶14,浅褐色。内缘略厚,外缘较薄,且有缺损的豁口。现为3块,每一个断茬处均有一至两个钻的小孔。直径10.5、孔径6.2、厚0.2~0.6厘米(图七∶14)。
石钺2件。标本M79∶10,双孔石钺。深灰色,有许多白色斑痕。一面基本保持了原来的颜色,另一面则受沁严重,呈灰黑色。整体为斜长方形,刃部略宽,四边均磨薄。近顶端有两个基本对称的管钻孔,孔内壁有螺旋纹,并且涂朱红色。长23~26.5、宽18.5~22.5、厚0.2~0.6、孔径1.7~2.2厘米(图七∶10)。标本M79∶16,单孔石钺。灰白色,有白色的小杂斑点。已残缺。近顶端有一个单面管钻孔,孔内侧有螺旋状痕。顶端左右两侧各有两个磨出来的小豁口,豁口与圆孔之间涂有朱红色,可能是当时缚柄的痕迹。长15、宽8.8~9.5、厚0.2~0.8、小孔径1.2~2厘米(图七∶5)。
三孔石刀 1件(M79∶15)。青灰色,有白色小斑点,一面受沁为灰白色。背部为直边,但磨制不精细;刃部呈斜边且较钝,两个刃角为圆弧状。三孔均为单面管钻,圆孔内壁有螺旋纹,并且涂朱红色。长27、宽10~14、厚0.3~0.8、孔径2~2.6厘米(图七∶8)。
长方形石器 1件(M79∶11)。与双孔石钺伴出,土黄色,有斜向的纹理,一角缺损。器身有不太对称的两个圆孔,单面管钻,孔内壁有螺旋纹,且涂朱红色。长18.4、宽6.2、厚0.7~1.0厘米(图七∶9)。
石料 1件(M79∶17)。青灰色,有少许白色斑点,外形为不规则的四方体,侧面有剥落和因打击而形成的断面。
(2)陶器 仅发现罐和盆各一件。
小口高领罐 1件(M79∶12)。泥质灰陶。圆唇,敞口,高领,束颈,折肩,斜直腹内收,小平底。腹中部以上和近底部外表磨光,下腹部饰篮纹,间以3周凹弦纹。器表施黑色陶衣,在高领内外、肩部、上腹部和近底部,均绘有朱红色。口径10.8、底径9、高36.4厘米(图一三、二六∶1)。
敞口深腹盆1件(M79∶13)。泥质红陶。方唇,侈口,微弧腹,平底。沿面饰3圈不太明显的凹弦纹,腹部饰篮纹。口径20.8、底径11.6、高12厘米(图二六∶2)。
(3)鳄鱼骨板发现于侈口深腹盆内,共10片(图二四)。形状多为方形或椭圆形,大小不一。背面略内凹,上面有许多点状小孔。内侧凸起一条纵向的中脊,中脊两侧布满圆形浅坑。标本M79∶18,长径2.8、短径2、厚0.2~0.3厘米(图二七∶1)。标本M79∶19,长径2.1、短径1.7、厚0.1~0.4厘米(图二七∶2)。
4.其他墓葬出土玉石器选介
凸缘六边形玉器(M146∶3)。白化严重,有深蓝斑点。外形为不等边的六边形,中为管钻圆穿孔。其中三个短边近直,另三个长边略弧,直边与弧边相间。孔径6.7、高3.5厘米(图一七、二九∶5)。
玉璧 2件。标本M30∶1,深灰色,部分区域受沁发白。器表经过抛光,外缘不太规整。内孔为双面管钻对钻而成。内径6.7、外径16.6、厚0.5厘米(图一六、二九∶4)。标本M96∶1,背部平直,刃部内弧。靠背部有两个单面钻成的圆形穿孔。其中一面的小孔外侧均有斜通角端的朱砂痕迹。长24.8~25.4、宽6.1~7.3、最厚处1厘米(图二五、二九∶2)。
四 结 语
清凉寺史前墓地的所有墓葬均分布在较狭小的范围内,且存在着复杂的打破关系。虽然墓葬分为先后三个阶段,即最早的小型墓、稍后的大型墓和最晚阶段的小墓,但它们可以归入同一个考古学文化。
墓中出土的少数陶器,特征与垣曲古城东关[2]、宁家坡遗址[3]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的同类器相似,年代与临汾盆地的陶寺遗址早期[4]接近,距今约4500~4300年。
第一阶段小型墓的墓主人应是同一部族的成员。第二阶段的大型墓不仅规模大,而且有陪葬者或殉人,拥有精致的随葬品。墓中随葬的玉石器的种类虽然较少,但是琮、璧、钺、带孔石刀齐全,数量从1~12件不等。墓葬的规模、殉人和随葬器物的差别,反映出此时已经存在明显的阶层分化和阶级对立。
芮城清凉寺墓地所在地正是中原地区的中心区域,只有掌握权力的机构才会有这样的大型墓。联系到这里与盐湖——解池仅一山之隔,我们推测,大型墓中的死者可能与负责解盐外销的常设机构有关。
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墓葬在其他地区也曾发现过,但都是零星或小型的墓葬。清凉寺大型墓地的发现,对研究中原地区庙底沟二期文化和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具有重要意义。
绘图:孙先徒 摄影:宋文斌 执笔:薛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