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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某男大学生招嫖1500元被骗后报警的心理分析,原因解读

2023-11-12 18:21 作者:作家方晓莉  | 我要投稿

(来源:作家方晓莉)

(备注:作者是一名编剧兼网文作家,心理学作者,国学爱好者,曾参与传统文化书目方面的出版编写工作,也有一定审校经验等,致力于弘扬传统文化。)

 

昨天在热搜看到一则新闻:湖南长沙某男大学生招嫖,结果被骗了1500元,遂报警。期间,欧阳朝晖老师(天心公安分局,坡子街派出所警官)与他的同事去执行任务,他说道:“我说你是第一个打电话报警,说你自己招嫖,被骗钱,然后主动联系我们派出所,想要对你进行处罚的人。”,听起来是不是不可思议?

 

 

评论区顿时议论纷纷,认为这小伙子不按照常理出牌,这样一来,是不是自己付出的代价更大了?甚至有的人担心这孩子将来考公怎么办了,会不会留案底之类的。

他们在希望小伙子吸取教训的同时,对小伙子的行为非常不解。这是普通老百姓的一种担忧,因为他们会认为这孩子是不是傻了?寻常人被骗了,哪里还去报警呢?……这说明了普通百姓在这件事上的法律意识不足。

 

 

 

别说,这小伙子在学校里面表现还是挺不错的,根据网络资料,这孩子曾经拿过一个省的一等奖,还有一个二等奖。

 

由于网络资料所限,有的地方是视频,有的地方呢,它是网图,笔者根据各类资料,大概拼凑起了这么一个“事实”,大家看看有无纰漏。

 

根据这位同学的描述,是这样的:

当天晚上,这位同学点了一桶“扎啤”,但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后来呢,他回到了酒店,开始刷短视频。

由于短视频有推荐,按照这位同学所说,写得也不是很隐晦(欧阳老师询问如何看出是招嫖信息……),上面有联系方式,加了好友之后,它有美女照片。

 

 

欧阳警官问:“你现在还记得那个女的长什么样子吗?”这勾起了小伙子的痛苦回忆。

他不会忘记的。

“黑衣服,脸有点圆。”然后他说出了令欧阳警官也“吃惊”的事实,但好像又在情理之中?……“胖可能比你还胖一点。高肯定没你高。就是我不记得她多高了。不好看。

“她叫我洗一下。我就洗了。然后她说她要下去买点水。她下去买水买了五分钟。我就发现事情不对劲了。然后我就报警了。

 

根据欧阳警官的询问,小伙子一个月生活费在1500元到2000元之间,而招嫖这一次,是要1500元

欧阳警官询问他:“你一个月生活费1500(元),你嫖个娼就1500(元),怎么这么大方呢!”

小伙子痛苦不迭:“就是喝醉了。我平常哪有这么大方。平常买个饮料我都要想半天。我一般吃饭嘛,就是我们学校鸭腿饭是10块钱。”

 

在聊天过程中,欧阳警官询问了对方,有关“外卖”、“全套”等术语(行业暗语),问对方怎么知道的,对方支支吾吾,说我的朋友……貌若是朋友那边告诉对方,从而得知的内容。所以也引起了部分网友的猜疑:小伙子真的第一次吗?咋知道这个。

……当然小伙子去报警,说明自己是第一次招嫖,但被欧阳警官说是第一个去派出所承认自己招嫖的,并且说明自己的钱可以被国家罚走,但不能被骗走。这个确实挺令人诡异的。

那么我们现在来分析一下,小伙子招嫖1500元,为何主动自首?并且说钱可以被国家罚走,但不能被骗走呢?

 

原因有三:

第一,可以知道小伙子说明自己身上有一个省一等奖,一个省二等奖,说明这是一个执着于立功的人,有自己在事业或者道德上的一番追求,并不是无所事事之人,也有他自己心里面的抱负。

所以很有可能招嫖这件事,是违反他一贯的做人准则

但事实上,他又的确去了,当他意识到自己遭到他人欺骗的时候,马上醒悟,然后报警,其实算是一种悔悟的过程,我倒不觉得一定是因为来“特殊服务”的女生样子太差,而是应该他从对方诡异的行为,下去买水后,五分钟也没见人,然后他察觉到被骗,应该在这个当中意识到了,这个社会跟自己过去生活在校园里而想象的空间不一样。

正如他看到网络上的美女招嫖类信息,到了现实里面,差异巨大,那么恐怕他会思考,恐怕接下来面对的人生“结局”也会不同。我个人推测他是发现这当中的变化,差异如此巨大而审视自己的人生,因此进行了悔悟的过程,宁肯报警,也不要被骗。

说白了,是遵从自己习惯于的一种道德准则,毕竟从他的以往成绩来看,他是一个致力于做实事的人,而不愿意去堕落这样一个人。

 

 

第二,根据小伙子所言,他在点了一桶“扎啤”后,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但开始刷短视频,在迷失自我当中,开始招嫖。根据有的网络信息,这孩子认为,这个不属于感情,这个应该属于“生理上的欲望”(不知道能不能这么说),然后被民警教育了。

那么实质上,对方觉得可能只是简单的生理需求的满足,在聊天过程中,其人提及“术语”什么,给人感觉有可能是朋友那边听来的。但其人含糊言词,又让人觉得是不是不是第一次啊?……不然,怎么支支吾吾的。

那么我认为事实上不少青少年,或者大学生在平常与他人交流中,尤其是男性,有可能对于自己的同性会炫耀自己一些“了解术语”、行话这类行为,以彰显自己的成熟,至于是不是真的成熟,真的不好说。

网上也有一些帖子,专门分析这种行业术语,告诉人们怎么回事,这种也有。那么是否对方涉及到违法行为,这个需要具体去查证了。

有的是出于好奇心,背下术语的炫耀。有的则是另外情况。不一而足。如果的确涉嫌违法行为,则进行查证以及相关事实的认定,然后再行处罚。

在大学生群体当中,不少见一些人没有女朋友说有女朋友,甚至炫耀自己在某些方面比如性心理或者性知识方面了解比别人多,但不一定都是真正科普的类型。

(所以对于对方炫耀或者说明自己好像了解术语的过程,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有招嫖行为,需要进行查证。)

(当然,我们也要提防,即便没有违法行为,但对这类术语而好奇,进一步试探自我底限或者触碰道德准则的行为,是否会违规,或者违背法律制度等等,从而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

(所以,对于小伙子是不是第一次招嫖,这个人所谓朋友,是不是真的朋友,还是托辞,如果的确怀疑,也可以进行查证。)

 

而小伙子也说明,自己喝醉了,然后开始刷视频。其事情发生地点是在酒店里。

难免也让人去联想,此人为何在酒店里?毕竟按照这个人说的话,生活费1500元到2000元,买瓶饮料都要思考再三,但对学校10元钱的鸭腿饭,记忆犹新,可见这个人还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

那么他为何去酒店,这一点值得人深思:我倒不建议直接将人定性为这个人一定是故意为了招嫖而去了酒店,我觉得不必这么联想。按照这个人的说法,他身上有一个省一等奖,一个省二等奖,说明这是一个有追求的人,所以当天他可能有其它任务,也说不定。但期间是可以自由活动的。

那么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去刷短视频,想放松一下,但在酒精的放纵下,自己的欲望迷失,大概觉得只是“肉体”上的满足,属于生理需求不要紧……于是放纵了自己,迷失在其中。

但是,当他发现招嫖来的人,与之前看到的“美女照片”差异巨大之外,对方说要洗一下,他去洗了,这女的说去买水,结果五分钟了,也没见人。这当中,我相信他既然按照对方的话,去洗了,说明决定他生存欲望的,还真不一定是完全对方是个美貌的女子。

但从他的心理活动可以看出,他去洗了后,而女子去买水了,他发现女子还没来,在这当中,他有他的思维活动:当他意识到理想和现实的差异,毕竟他此前做事情,只要付出就有成绩,付出能力,总有收获。

但是这件事,他意识到遇到了骗子。因为他付出了1500元,不但看到的样子不一样,更深刻的是,在对方五分钟内,还没让他见到途中,他思考到了自己的人生“结局”:他认为他堕落了。

应该是这种思考,让他意识到了反差。恐怕这个社会并不是如他所想,招嫖这种事情,简单生理满足也不关感情的事情……真的不关吗?

当他发现理想和现实差异巨大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对方骗了他的话,那么他心里面,这个感情变化是真切的,切切实实属于感情受到了欺骗。

毕竟以前还没见过面,不可能发生爱情,但是真实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这种感情,绝对让他觉得不值得。

 

而对方不仅仅是“网络与现实”对的差别过大,下去五分钟也没见人。他更意识到了,可能自己在成绩方面,付出努力,可以成功,但社会上的复杂性,很有可能就好像这1500元,一旦付出了,也许今后就是不同的人生。

他失去的也许不止是1500元,还有自己的人格。

所以有可能在这种意识下,这个人为了及时醒悟,力挽狂澜,避免自己成为一个堕落的人,而选择报警。

这可以说是与骗子进行一种对决,与之前自己在欲望中迷失的状态对比,显得清醒了。

 

也算是一种自我救赎。

 

第三,就是10元钱的鸭腿饭了。

根据欧阳老师的询问,这孩子对于鸭腿饭的怀念,令人印象深刻。

那么他买饮料要思考再三,吃饭的话,10元钱的鸭腿饭,恐怕对他来说,属于一种心理上的“奢侈”。他说喝醉了,倒也没错。他自己也承认,平常哪有那么大方。

 

为何这个人重点提起鸭腿饭呢?原因很简单。它有一个参照系。

食堂里的鸭腿饭,它是真实的。它说是10元,是真的10元,按照对方所言,应该也比较好吃,不然他不会舍得去专门去鸭腿饭吃。

说明他觉得不错,让他愿意去花钱买10元钱的鸭腿饭,吃到嘴里是香的。

且合法。

 

那么这个招嫖是怎么回事呢?他生活费1500元到2000元,每个月的话。

那么这一次1500元,差不多就是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在欲望迷失下,花费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去满足生理需求,是不是必要的?……必要不必要先不说,合法否?……从他后面自首的行为看来,目前我国法律是对嫖娼这件事,有它的一个定性。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看,其中六十六条规定有云:“……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来源:“释法解惑的法师”,《执法者视角:深度全面的解读嫖娼,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所以问题来了!

一个人愿意注重于成绩之人,付出努力,便有收获:省一等奖,省二等奖,各自有一个。这都是看得见的,某种意义上,算是成绩了。

 

而鸭腿饭呢,食堂里的10元钱,可以收获到的真实,也是可以直接看得见的。

以上两者,在目前我国法律当中,前者可以让人刮目相看,觉得这个人有实力。

后者的话,合法付钱,吃鸭腿饭,除非是遵守佛门戒律之人,可能觉得自己要吃素,但对于不吃素的人而言,食堂支付10元钱吃鸭腿饭,这个也是看得见的,没人可以说错吧?……

 

所以对这孩子来说,差不多是认为10元钱的鸭腿饭,这属于一种诱惑!我看得见!我支付10元,吃到嘴里是真的!

但是,招嫖这件事!首先它不合法。

其次,它有可能给人差异特别大,不仅仅是网络和现实的对比,关键还在于,有可能会引发接下来一些事态变化,不管是有的网民遇到的“仙人跳”,或者是其他事情,一些网友在网上说起来的,总而言之,它是有风险,也比较危险的事情。

说白了,触犯法律法规,恐怕都不见得安全。

 

 

那么这个事情里面,价格又高,一次要1500元,还很危险,并且自己人格上会走向堕落,或者当对方支付金钱那一刹那,恐怕在醒悟的时候,都会意识到自己堕落了。

那么这个事情,会让那个男大学生觉得不值了。

 

因为一个买一瓶饮料要考虑再三的人,一定是一个注重实际的人。

当他发现事情与想象不符合,并且价值不对等的时候,他就会收敛:而在“招嫖”这件事上,他直接破釜沉舟,我情愿被国家罚款,我也不要被骗!

 

这说明他内心已经决定与这种行为决裂了!

 

当然,他内心决定决裂的行为,在报警之后,还并未那么彻底,在民警同志们的教育下,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此前的错误,自己来买单之后,主动自首了。

其实,他要认识到自己在心理上对这件事的认识,本身是错误的。

 

因为不能认为招嫖只是仅仅肉体上的满足,它会引发更多社会问题和社会事件的曝光,同时,实际上一旦涉及这类行为,正如他的遭遇一般,又怎能说,这不涉及感情问题呢?……当一个事情,已经违反自己道德原则的时候,恐怕最后感情都会受伤。

无论是人格上的伤害,还是尊严受伤,或者经济利益受损,或者前途影响等等。

 

所以,在支持这个小伙子自首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大学生群体当中的社会氛围以及他们的性心理和性生理方面的关注,不要让社会上一些“奇谈怪论”,蛊惑人心之事而迷惑了他们。

应该让他们去接受更加健康向上的一些思想,从而进入更好的状态当中,为国家做事。

 

总的说来,欧阳警官和他的同事们所面对的这件事,事实上也揭露了我国在性教育上的一些不足,尤其是一些青少年群体,或者青年人在社会生活当中如何面对自己的性生理,还有性心理状态,不要为社会上的不良信息所误导,应该坚持社会主义价值观。

身正,品正,路才长存。

 

(最后感谢欧阳朝晖老师和其他警官们在这件事上给大家的教育,同时也希望那位男大学生,今后能够吸取教训,作出一番真正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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