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修改《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并征求公开意见 街机或将成为历史?

近日,中国文化和旅游部修改了《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其中一条规定“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娱乐场所以及其他经营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设备(机)。”该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向社会征求公开意见。

7月5日,文化和旅游部在修改《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的附件《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中所称的游戏游艺设备,是指提供游戏游艺内容或者服务的专用电子、机械操作设备。游戏游艺设备机型机种分为电子游戏设备(机)和游艺娱乐设备。

电子游戏设备(机)是指通过音视频系统和内容集成方式,主要为娱乐场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提供游戏内容服务,且游戏内容、形式等方面不适宜未成年人独立或者长时间使用的专用设备,如格斗类游戏游艺设备等。

游艺娱乐设备是指除电子游戏设备(机)以外的其他游戏游艺设备。
当游戏游艺设备内容或者机型机种等发生下列实质性变更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报原审核机关进行内容审核:
系统升级或者改版的;
增加游戏项目的;
改变主要功能键的;
外观明显改变的;
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情形的。
此外,修改后的新规定主要明确了对于一些宣扬赌博的游戏游艺设备的界定和规范,来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设备的管理。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以概率性方式提供实物奖励的设备必须明示概率范围。

这次意见反馈时间截止于7月25日,在此之前你也可以将你的意见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ylhswfw@126.com。 邮件主题要注明是“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