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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的观点,感受,思维等等,是什么造成的?或者说是怎么来的?如何产生?

2022-10-05 20:54 作者:临安_不安  | 我要投稿

人,和人的观点,感受,思维等等,是什么造成的?或者说是怎么来的?如何产生?

也就是说,人机的一些观点和感受都是由他周围的“环境”或者社会存在所造成的,同时由自然界和社会所塑造,产生了一个人的观点和感受。

按照这个观点来讲,如果一个人存在问题,存在优点或缺点,那无论是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实际上都是他所处的社会关系的体现。

这样的话,我们就会理解一个人的品德,一个人的“人性”,不会靠说教,不会靠他的先天,而是靠他所属的社会关系。

如果是这样说的话,那其实人是完全没有自由的。因为它能表达的,他能够表现的,都不过是社会关系的作用而已。

所以,以上这个观点是不完全的。

有一个问题是,所谓的自然界和社会关系,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实际上,自然界和社会的改变,主要是有人来实践和促进的。

这样就会出现一个诡异的逻辑循环,就是A决定B,B决定A。所以这个观点停留在了矛盾的阶段。

如果上面A决定B已经构成了一个循环,那么,历史为什么是这样发展的?或者说,这个矛盾,究竟怎样解决。

因为按照上面的这个理论,最终我们得出两个结果,就是世界支配意见,意见支配世界。

甚至可以推出其他一堆。比如说,意见决定利益,利益决定意见。

但是马克思是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的呢?那就是一定有一个根源性的东西——经济(但不一定是你所理解的经济)。

因为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生产力,生产关系都在这个经济的范围内。

因为人首先要活着,也就是说,人存在的一个必要的条件是人对外界的改造,也就是实践。这个实践的含义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实践。

因为我们认可自己的意识是一种主观,剩下的都是客观,也就是不依赖与意识存在。

那无论是意识对他们的感知还是深化,都是一种改造性质。

所以,改造世界的能力就是生产力。或者说,生产力代表着人与自然界以及社会之间的关系。

也就是说,人确实通过时间改造自然界和社会,自然界和社会又反过来作用于现在的人。

接下来就是自由与必然。

其实,按照这个观点,就可以直接推出去,自由是必然的自由,必然也是自由的必然。但是我们先指出一个之前的错误的观点。比如法国唯物主义和德国唯心主义。

当法国唯心主义把那个矛盾放着不动的时候,他们所宣称的意见支配世界这个纯粹的唯心主义的观点貌似非常自由,实际上是没有自由的。因为这种唯物主义其实是一种宿命论,现存的一切决定了现存的。

德国唯心主义实际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他们自己不承认。

在德国唯心主义里,他们吧自由和必然的问题在纯粹人类学的观点上解决了。但没有应用到历史。

磁针指向北方,这种现象是由特殊的物质的作用产生的,这种物质本身服从某些规律物质世界的规律,然而,对于磁针说来这种物质的运动是察觉不出来的,磁针对这些规律,没有丝毫观念。

这段是普列引用谢林。

因为首先磁针不会思考,但我们假设,如果它会思考。

那么在他看来,他指向北方并不依赖于任何非自身的原因,而只是因为他乐意只向北方。

而即使我们回到磁针不会思考,磁针指向北方,这个物理规律,也是属于磁针本身的,属于磁针者的概念和磁针这个客观存在,并不属于什么别的。

也就是说,我指向北方,是因为我要指向北方,所以我只想北方;也就是说,在一条必然的物理规律里,对于这个物理现象,对于这些物质实际上是自由的。

因为比如说快6点了,我要吃饭,原因是我想吃饭,不是因为任何别的。

那有人可能会说,那你肚子饿了,那是胃对你产生影响。

但是无论是胃的影响还是大脑的影响,这些器官和这些想法是属于我个人的。当他们脱离了我这个概念而存在的时候,就不存在了。也就是说是我在饿。这个例子对于磁针来讲是一样的。

但是德国唯心主义的问题在于,他们把物质赋予精神的意义,才认可物质在这个例子里的自由。但他们又很明确的知道物质和精神是对立的,把精神赋予这种物质,违背了精神的本性。

另一方面,他们唯心主义,把物质认为是精神的异在。

那么,对于他们来说,把精神赋予物质属实是一件有点儿难受的事。

但他们至少可以说,这个例子在人身上一定是百分百符合的。

也就是就算他们当中有些人不认可磁针的例子,也肯定认可我肚子饿了那个例子。

物质必然性的规律无非是精神活动的规律,自然与必然性为前提,必然性整个的转化为自由。此时自由和必然已经不是二分了。

这样人终于有了广阔的自由。而不必把自然王国和必然王国分离开来,把一个交给另一个。限制其作用的范围。一句话,精神活动的自由,同物质活动的自由都是必然的。注意不要把自由理解成必然性保证的,那就回去了。

但是接下来我们就讨论今天最开始的那个问题。如果我们承认了人和物质本身的自由,那关于社会呢?

在社会中,在历史中,我们并不是同个人打交道,而是从整个一群个人打交道。

每个人的自由是否会侵犯他人的自由?真理和正义是否与自由有冲突。

但实际上我想做某某事,譬如想在社会关系中实现真理和正义,我的这个愿望是我自由持有的,我力求建议实现这一愿望的我的那些行动,也是自由的。

但是如果有人妨碍我追求我的目的,他们就如同我持有自己的愿望一样,同样自由的起来反对我的愿望,反对我的行动,也是自由的。

这个障碍如何克服呢?有可能靠争论,有可能靠斗争,有可能靠暴力,有可能靠革命。当然也有可能靠央求,恐吓,阴谋诡计。但是无论是什么,行为是自由的。自由的行为,创造的结果也一定是自由的。尽管这个自由,不一定是你想理解的那个自由。因为自由的行为并不一定能达到它的目的。

 但是比如我现在自由的拿头撞一下我的薯片桶,那会头疼,这个结果无论是否预料道,他是这个自由的行为所创造的结果。如果我自由的不去撞那个薯片筒,那我就不会头疼,也有可能因为薯片桶太轻,所以我撞了他,还是不会头疼。

实际上唯心主义在历史上停留在了这个障碍上。(看前文“这个障碍如何克服呢”?)

某些唯心主义哲学家并不认可这些障碍是自由活动的结果,也并不认可,这实际上是历史的必然整个转化的自由。

但如果他们一再反对这些,那他们的历史和行为的全都是偶然性的,偶然性是非必然的。

也就背离了自由。

 

 会议记录

司茶述

临安_不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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