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拖欠工资达成协议书,用人单位没支付,劳动者还能申请仲裁吗?
发生劳动争议后并非只有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这条路可走,双方也可以进行协商,如果通过友好协商就纠纷事项达成协议并得到很好的履行,那么这样可以极大的降低双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然而,有的时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拖欠工资达成了《支付工资协议》,但是用人单位后续没有支付,或者支付一部分费用后不再支付,那么劳动者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该如何维权?

首先,如果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工资协议约定的支付义务的话,仲裁机构会以争议事项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为由,不予受理。如果单位没有按照《支付工资协议》支付,或者仅仅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后能否提起劳动仲裁,只能就原来拖欠的事实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的仲裁申请,只有这样仲裁机构才会受理。
如果不想走劳动仲裁这条路径,而《支付工资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情况下达成的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合同。因此,果单位没有按照《支付工资协议》支付,或者仅仅支付了一部分费用,那么可以合同纠纷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讼。

总结: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拖欠工资达成有关协议情况下,如果单位主动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最终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是最好的情况。如果没有履行义务,如果劳动者想要维权,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以用让人单位没有履行协议书为由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