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读边译持续更新)20世纪哲学名著《意图(Intention)》(G. E. M. 安斯康姆著)

(封面为哲学家安斯康姆(G. E. M. Anscombe)和她的丈夫、哲学家彼得·吉奇(Peter Geach),两人都是维特根斯坦的学生。)
1. The subject introduced under three heads: expression of intention for the future, intentional action, and intention in acting.
很多时候,当一个人说“我将(am going to)做如此这般的事情”之时,我们会说这是一次意图之表达(expression of intention)。我们有时也会说一个行动是有意的(intentional),我们还可能会问某件事是带着何种意图(with what intention)而做出的。在所有这些案例之中,我们都使用了“意图(intention)”这一概念;现在,如果我们着手来描述这个概念,且只取这三类陈述之一、认为其已然涵括我们的整个主题,那么我们很有可能会说出这样一些关于“意图”一词之意义的话:它们在余下的某些案例之中是错误的。例如,我们也许会说“意图总是关涉于(concern)未来”。但一个行动大可以是有意的,同时却完完全全与未来无涉。对这一点的认识也许会导致我们说,其实有各种不同意义上的“意图”,并且说不定“应当将‘有意的’一词与‘意图’一词联系在一起”这一看法乃是极具误导性的,因为一个行动大可以是有意的,同时却不含任何意图在内。或者,我们也许会忍不住认为,只有出于特定的进阶意图(further intentions)而做出的行动才应该被称作是“有意的”。我们还有可能会倾向于说,“意图”一词,在我们不加限定地说起一个人的意图——例如说“他意图(intend to)做什么”——之时,与说起此人做(或打算做(proposing))某件事所含有的意图(intention in doing … something)——即他这么做旨在于(aim at)什么——之时,有着不同的含义。但事实上,没道理说“意图”这个词在这些不同的案例之中具有歧义。
当我们忍不住想要谈及一个显然没有歧义的词语的“不同的含义”之时,我们便可以推知,我们事实上对这个词所表征的那个概念的特征几乎一无所知。不过,分部分地研究一个话题也并无不妥。因此,我将用考察意图之表达来开始我的探究。
2. Intuitive understanding o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prediction' and 'expression of intention' rejected as a foundation for a philosophical account of expressions of intention. Prediction defined so as to comprise orders and expressions of intention as well as estimates of the future. The falsity of expressions of intention in the simple future tense (a) as lying and (b) as falsity because the intention is not carried out.
意图之表达与预言(prediction)之间的区分通常被认为是直觉上清楚的。“我将生病”通常是一个预言;“我将去散步”通常是一个意图之表达。所意指的那个区分【译者注:原文为“The distinction intended”,是一个文字游戏】在如下的意义上是直觉上清楚的:如果我说“我将挂掉这场考试”,然后有人说“你这门课学得显然没有差到那种地步”,那么我可以通过解释我刚刚是在表达一个意图、而非给出对我通过考试的可能性的预估(estimate),来澄清我的意思。
然而,如果我们在哲学中问,例如最最通常所说的“我将生病”和最最通常所说的“我将去散步”之间的区别是什么,那么被告知一个是预言、另一个是意图之表达,这对我们并无启发性。因为我们想问的就是这两者分别是什么。假设有人说“预言是关于(about)未来的陈述”。这暗示,意图之表达并非如此。它也许是对一个当下的心灵状态的描述或表达,这一状态具有一些将其刻画为(characterise … as)一个意图的性质【译者注:即这些性质是意图的刻画性特征(characteristic)】。至于这些性质究竟为何,大概仍有待发现。但这样一来,为什么它们会是——如意图看上去所是的那样——在本质上与未来相关联(connected with)的,这点就变得难以理解了。没有人会相信,那些身为意图的心理状态总是与未来有关(have to do with),这只是一个偶然,一个单纯的心理学事实,就像(有人可能会说)“大多数最早的历史传统都关涉于英雄人物”是一个种族心理学事实一样。而如果你试图将“关涉于(being concerned with)未来”作为意图的一个定义性的性质,那么你可能会被质疑,你用什么将这种对未来的关涉与预言性的关涉区分开来。
让我们接下来尝试给出一些对预言的说明。下面这个想法似乎是有希望的:一个人说出了一个动词带有屈折变化的语句;之后,这同一个语句(只是动词的屈折变化改变了),在随后所发生的事情面前,可以被称为是真的(或假的)。
现在,根据这一标准,命令(commands)和意图之表达也将归属于预言。鉴于上文所述的那些困难,这也许并不构成一个反对理由。采纳来自维特根斯坦的一个提示(《哲学研究》第629-630节),我们可以先以某种像这样的方式给预言一个总体的定义,然后再在预言之中区分命令、意图之表达、预估、纯粹的神秘预言(prophecies)等等。现在我们发现,我们之前所说的那个“直觉上清楚”的区分,其实是意图之表达和预估之间的区分。但一个发言(utterance)可以具有这几类预言中的一类以上的功能。例如,当一个医生当着一个护士的面对一个患者说“护士将(will)带你去手术室”时,这句话可以既具有意图之表达(如果在其中他对将要发生的事情的决定得到了表达)的功能,又具有指令(order)的功能,而且还是给予患者的一个信息(information);它是一个信息,尽管它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建立在证据上的对未来的预估,也不是猜测(guess)或神秘预言;患者通常也不是从“医生说了这句话”这一事实中推断出信息的;他会说医生告诉了他这些。这个例子表明,陈述性的(描述性的、提供信息的)特征,并不像我们乍看之下可能会忍不住认为的那样,是“预言”相对于“意图之表达”的独特标志。
【译者注:所涉及的《哲学研究》第629-630节如下:
629. 当人们谈论有关将来的预知的可能性时,他们总是忘记有关随意的运动的预言的事实。
630. 请察看一下下面这两个语言游戏:
(a) 一个人给另一个人下达了这样一个命令:做出特定的手臂运动;或者采取特定的身体姿势(体操教师和学生)。这个语言游戏的一个变体是这样的:学生自己给自己下达命令并且接着执行它们。
(b) 某个人在观察某些规则性的过程——比如不同的金属对于酸的反应——并且接着就在某些情况下将会出现的反应做出预言。
在这两种语言游戏之间存在着一种明显的亲缘关系,而且也存在着根本的差异性。在两者中人们都可以将说出的话称作“预言”。不过,请比较导向第一种技术的训练和第二种技术的训练!】
一个祈使句(imperative)会是对某个未来行动的描述,它被人说给预期的那个能动者(agent)听,并被人以这样一种形式呈现(cast【译者注:arrange and present in a specified form or style】)出来:其在语言中的要旨(point)是使这个人去做所描述的事情。我说这是它在语言中的要旨,而没有说它是说话者的目的(purpose),部分原因在于,说话者大可以带着某个完全不同于“它应该会被执行”的目的(例如“这样一来它就应该不会被执行了”)给出一个指令,而丝毫无损于它是一个指令。
命令的执行条件对应于命题的成真条件。除了一种可有可无的用法之外,有什么理由不根据命令之被服从或被违反来称它们是真的或假的呢?
一个指令通常会带着某种意图或别的什么东西而被给出,但它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对意志(volition)的表达;它仅仅是以一种特殊的形式被呈现出来的对行动的描述;这一形式有时是一个特殊的屈折变化,有时则是一个将来时(【虽然】它不止这一种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