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
针对“专精特新”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的符合条件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在今年我市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中开辟专项通道,此类人才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为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服务质效,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潜能,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2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最多1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可举荐1人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专项行动期间,济南市人社部门将面向全市“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政策专项宣传,特别是做好《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宣传解读,指导“专精特新”企业做好符合条件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编制“专精特新”企业职称政策“明白纸”和业务“流程图”,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通过组织现场宣讲、开设职称政策云课堂等宣传方式,着力提高政策知晓率。
申报系列
工程技术副高级、建设工程副高级。
申报人员范围
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
申报条件 符合相应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中的能力业绩条件,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
申报数量要求 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2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最多1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年度可举荐1人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注:申报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的,按照省各高评委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职称申报平台材料填写要求 职称申报方式选择“高层次人才直评”;
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证明材料及《济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人才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举荐表》上传至其他; 其他填写要求,按照我市2022年度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申报评审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