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入民宅强拆房屋要被判刑了!
一、案例故事
在2018年的一起强拆案中,北京法院判处强拆者非法侵入住宅罪。起因是征拆方雇佣5名男人,强行进入私人住宅,对被征拆方夫妇实施威胁、辱骂和殴打,同时对其住宅掐断水电。最后造成被征拆方夫妇受伤。在发生此事以后,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强拆人员有期徒刑1年到9个月的刑罚。
二、面对非法强拆,你可以怎么做?
1、《刑法》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虽然如此,但是实践中,拆迁人员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而获刑的案例很少。但是我们要清楚,任何人以工作的名义进入我们的住宅,都应该出具工作证件和合法的手续。
2、被征收人要以暴制暴吗?当然不可以!因过激行为,拆迁户被以防卫过当,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判刑的人不在少数。拆迁户还是要直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既不要对抗强拆,也不要走举报、走访等途径耽误时间。因为法定诉讼时效是有期限的。
3、当你正在遭遇强拆,请及时打电话报案,同时录音取证。这至少可以作为强拆现场的证据。
三、非法强拆可构成哪些罪名?
1、故意毁坏财物罪
(1)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的拆迁部门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往往会采取断水、断电、断路、拆门窗、砸窗户或堵锁眼等行为违法逼签。更有甚者,对老百姓的房屋予以破坏,使他们的日常生活难以正常进行下去。这些暴力拆迁行为,如果涉及毁坏财物金额较大,就触犯了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3)《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4)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非法入侵罪
拆迁人员直接闯入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可能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非法入侵住宅罪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
3、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和人身自由等不受非法侵犯。《刑法》第131条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但是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工作人员直接进入被征收人家里违法偷拆、强拆的行为屡见不鲜,这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并且因强制拆除造成被拆迁人及其家人人身受到损害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