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概论》6.4 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产品实现过程的矛盾和困难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第四节 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产品实现过程的矛盾和困难
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表明,无论在简单再生产或扩再生产的条件下,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以及各个部门之间,都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但是,在资本主义的经济领域中,由于充满着种种不可克服的矛盾,使得社会资本再生产所需要的比例关系经常不能保持。这些矛盾主要有:生产社会性和私人资本主义占有形式的矛盾,以及由这一矛盾所引起的个别企业的有组织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矛盾、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和劳动人民消费的有限性的矛盾。
资本主义生产的高度社会化,客观上要求把整个社会的生产置于一个统一计划的指导之下。但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却把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割裂开来,使生产成为每个资本家私人的事情。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只能在个别企业内部具有一定的组织性,而整个社会的生产则完全处于一种没有组织、没有计划的无政府状态。而且,由于个别企业的组织性加剧了资本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因此它非但不能消除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反而加剧了这种无政府状态。这样,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如下的结果:不是这种商品生产过多,便是那种商品生产过少,因而,社会资本再生产所要求的各种比例关系,就不能不遭到这样或那样的破坏。
生产的高度社会化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使资本主义生产具有无限扩大的趋势。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而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资本家一方面尽可能地增加资本积累和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加强对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的剥削和压榨,把他们的个人消费限制在一个极其狭窄的范围内。这样,就形成了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对抗性矛盾,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的比例关系的破坏。人民群众购买力的相对缩小,不仅会直接影响第二部类产品的实现,阻碍第二部类生产的发展,使第二部类的生产日益落后于第一部类;而且,还会使第二部类对生产资料的需求相对缩减,从而间接影响第一部类产品的实现,使第一部类生产的发展也受到阻碍。
由此可见,社会产品实现条件的经常遭到破坏和产品实现过程的经常发生困难,乃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必然现象。资本主义再生产虽然需要一定的比例关系,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并不能自觉地建立这种比例关系;资本主义再生产虽然需要某种平衡,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并不能自觉地维持这种平衡。马克思明确指出:“在这种生产的自发形式中,平衡本来不过是一种偶然。”[1]
那么,社会资本再生产和流通所需要的比例关系,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
注:
[1] 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5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