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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儿借母名贷款买房,房屋断供母亲担责吗?

2023-08-25 12:27 作者:bili_14471164035  | 我要投稿

在当今社会,购房是许多人的梦想,也是许多人面临的难题。由于房价高昂、贷款条件苛刻、限购政策等因素,一些人为了实现购房目标,采取了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方式。

这种方式看似简单方便,但实际上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和隐患。一旦发生纠纷或者危机,可能导致借名人和出名人双方都陷入困境,甚至造成“钱房两空”的后果。


【案例摘要】

秦某与李某系母子关系。李某因银行征信不良不能办理银行贷款,秦某同意了,李某就用秦某的名字买房和贷款,然后自己还银行的钱。

2016年7月,某银行与秦某、某开发商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74万元,贷款期限为240个月,贷款用途为购买案涉房产。

借款人如未按时足额偿还任意一笔贷款本息,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贷款提前到期。某开发商自愿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由秦某以案涉房屋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起初李某均能按月返还银行贷款,后因生意不景气,资金日益紧张,房贷逾期多次,银行无法收回,于是起诉秦某。银行请求法院解除与秦某的借款合同,并追回全部的借款本息;秦某辩解说自己只是给儿子借了个名字买房,没有从中受益,也没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和义务;开发商则主张自己只是提供了临时担保,不应该连带清偿。

【争议焦点】

争议点一:秦某是否应当承担还款义务?

争议点二:某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说法】

争议点一:秦某是否应当承担还款义务?

民法典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自愿选择,根据自己的意志设定、修改、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秦某与某银行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是一份有效的民事合同,秦某作为借款人,在取得借款后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归还借款及支付利息。

秦某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并办理贷款手续,是其自愿的民事行为,不能以自己只是借名给儿子购房为由推卸还款义务。


即使秦某与李某之间存在口头约定或者其他证据证明秦某只是借名给李某购房的事实,也不影响秦某与某银行之间的合同关系。

名义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以名义借款人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其承担还款义务。

这是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恶意逃避债务或者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在本案中,秦某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并依法承担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争议点二:某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中国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履行责任的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某开发商与某银行签订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书》是一份有效的民事合同,某开发商作为保证人,在秦某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某开发商不能以自己只是提供了阶段性担保为由免除责任。在本案中,某开发商与某银行明确约定了连带责任担保,并且在《个人借款合同》中也有相应的条款。因此,在本案中,某开发商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依法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结语

在此,我想提醒广大开发商和银行,在提供或者接受房地产抵押贷款时,请务必注意审查贷款申请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资金来源,并与贷款申请人、抵押物所有人、其他相关方签订明确、完整、合理的合同。

如果您已经涉及到借名买房的贷款纠纷,请尽快与其他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请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抵押物登记等。

通过以上的案例分析和法律普及,您可能已经对儿借母名贷款买房,房屋断供母亲担责吗?这个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总之,借名买房是一种不可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也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的后果。

在购房过程中,请务必遵守法律原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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