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案宣布结果,张某被判强制猥亵被判一年半,你怎么看?
今天阿里女员工案宣布结果了,张某被判强制猥亵,被判一年半。
从一开始的周某小作文完全没提张某,而是将火力对准的同事王某文,舆论一边倒地批判阿里,要求立即开除王某文,到案情反转后,被打脸的舆论普遍装死。
如果按照给出的结果,那王某文白被诬告了?白被网爆了?谁来补偿王某文的损失?
而张某在羁押300天内,也一直没认罪,直到今天被宣判强制猥亵罪判处1年半。
今天张某以视频连线方式出庭,“法官宣读完判决后,询问张某是否上诉,张某说要上诉。”而且张某的妻子也是不服判决将上诉。
所谓的强制猥亵,就感觉朴树迷离,王某文四次进入周某房间,最后结果就是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拘留15日,张某被判一年半,官方通报是张某在餐厅前台附近及包厢内对周某实施的猥亵,次日又到周某的酒店对其实施猥亵。但是通报不是女方第二天主动打电话给张某还说了自己房间的号码,而且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张某带着一盒没拆封的辟孕套去的这个房间,事后张某没有与她发生关系,后来女方的攻击对象,是与此案无关的王某文。这到底为什么?
这让我想起了货拉拉事件,最好的结果是张某像货拉拉司机那样,宣布认罪,法院判处缓刑,或者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羁押天数抵消刑期,当庭释放
我自己的感觉就是这个判决完全解释不了警方通告里的矛盾之处。说张某酒桌猥亵,这个或许有。说第二天登门猥亵,但是第二天是周某主动邀请的。那么法官到底是凭借什么定的张某有罪?希望看到判决书,看看哪些行为被法院认定成强制猥亵。
太让人疑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