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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总督剃发,为何却激怒乾隆帝,被赐自尽而死?

2022-04-04 00:21 作者:纵横五千年  | 我要投稿

乾隆十三年(1748年)九月,乾隆帝下旨,勒令湖广总督塞楞额自尽。两个月后,乾隆帝再次下旨,赐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自尽。总督是清朝最高级别的地方官员,主管地方的军政事务,被人们封为封疆大吏。可是乾隆帝为何在两个月里面,先后将两位总督赐死呢?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两人剃发了!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皇后大丧

乾隆十三年(1748年)三月,乾隆帝的结发妻子富察皇后死于德州。乾隆帝非常伤心,为皇后举办了隆重的丧礼。可是在这个过程中,治丧工作偏偏出现了不少问题,惹得乾隆帝非常恼火,为此处罚了不少人。按照清朝的制度,皇后大丧时,地方官员应该奏请赴京叩头,可是许多人没有这么做。这让乾隆帝很不爽,一怒之下处罚了五十多位官员。

按照清朝的规矩,每当帝后大丧时,官员们在百日之内不得剃发,表示自己沉浸在悲伤之上,顾不上收拾自己的“发型”。可是在入关后,这项风俗逐渐被人们忽视。比如在雍正帝死后,一些八旗子弟就没有遵守这项规定,在百日之内剃发。当时,乾隆帝本着法不责众的原则,也没有追究此事。

二、祸起剃发

乾隆帝对皇后的丧事非常重视,可是官员们却表现得漫不经心。同年六月,乾隆帝接到奏报,沂州营都司姜兴汉、锦州府知府金文淳在百日内剃发。刑部尚书盛安审理此案时,将金文淳由斩立决改为斩监候,结果激怒了乾隆帝,盛安也被捕下狱,差点被判死刑。另外,其他的刑部官员也受到了革职留任的处分。

与此同时,乾隆帝规定,“嗣后将国恤百日内不得剃头,违者立即处斩”,还下旨给各地官员,“已经查出之案,自当参处,不当废法姑纵”,“旗人本属当知,若有丧心之徒,不在此宽免之例”。结果地方上很快就出现了不少情况。首先是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他被江苏巡抚安宁举报,在“皇后大事二十七日甫毕,即已剃头”。

三、总督自尽

接着,湖广总督塞楞额、湖南巡抚杨锡绂、湖北巡抚彭树葵也被揭发出来。乾隆帝下旨,将杨锡绂、彭树葵革职留任,并进行财产的处罚,同时让人将塞楞额逮捕入京治罪。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也被逮捕入京,同时遭到抄家。乾隆帝非常生气,怒骂他们,“丧心悖逆,不惟一己敢于犯法,并所属官弁同时效尤,弃常蔑礼,上下成风,深可骇异”。

由于塞楞额是旗人,出身满洲正白旗,所以他比较倒霉,最先被乾隆帝赐死。没过多久,负责抄家的官员向乾隆帝奏报,发现周学健有贪赃徇私的罪行。乾隆帝认为周学健“一身兼犯塞楞额、鄂善二人之罪”,下旨将其赐死。经过这场风波,乾隆帝完全改变了自己施政风格,由“宽”变“严”,百官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参考资料:1.《清实录》;2.《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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