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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西李门二仙庙露台拆后记

2022-04-21 10:00 作者:考古快递  | 我要投稿

高平市西李门二仙庙露台拆后记

《戏剧之家(上半月)》 2014年03期 王沐琪(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摘要:山西省高平市西李门村二仙庙露台,创建干金代.曾为中国现存时代最早的纪年确切的神庙露台2013年这座价值珍贵的金代露台及其全部庙宇建筑拆毁于本村的拆迁建设工作中,:,它的存在一度对我国賤曲艺术的发展和古度台建筑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有意义。

位于山西省高平市东南1()公里处的西李门村二仙岭岭颠.曾经矗立着一座历经八百余年历史风霜洗礼的古老庙宇,二仙庙。其创建于金代,明、清两代均有修缮.原存正殿、后殿、厢房和露台.其中这座露台为中国现存时代最早的纪年确切的神庙露台。2013年这座价值珍贵的金代露台及其全部庙宇建筑拆毁于本村的拆迁建设工作中。

—、关于露台的文献记载

“露台”一词最早出现在《史记•孝文帝本纪》的一段记载中:“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1这里的露台是作为观察天象、祭祀迎神之所的。此外.《汉书》2也有关于在高台之上献艺迎神的记载,汉郭宪《洞冥记》卷一亦载:“武帝起招仙之台于明庭宫北3而作为正式的表演场合出现,则约自唐、五代起,宋张唐英《蜀椿机》载:“露台舞娼李艳娘有姿色,召人宫4到了宋金时期关于露台的记载则更不胜枚举,其中可见,宋金时期搭建露台的现象已经较为普及,体现出的其与表演的关系也更为密切。

《宋史-礼志十六》'和《宋会要辑稿》的记载都说明当时露台已被作为演出场所来表演助兴。而“上于闰月十五日夜于禁中张灯,露台妓乐俱人。"和“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军前索教坊内侍等四十五人,露台妓女千人的文献记载亦可见宋时业已有专门从事露台表演的艺人。

二、宋金时期露台的形制

基本上宋金时期的露台分为临时性与固定性的两种。临时性的露台建于庙宇中或庙宇前的广场上.遍布城乡.成为这一时期主要的演出场所。北宋时期最早记录露台演出的《东京梦华录》卷六“元宵”条记载:“楼下用坊木垒成露台一所,彩结栏槛.两边皆禁卫排立.锦袍、憐头、簪赐花、执骨朵子,面此乐棚。教坊钧容直,露台子弟.更互杂剧。”3这段记载中的露台就属于能临时架筑和拆卸的木结构露台,用坊木建筑而成.台上设有栏槛。另外.也有以土垒就的临时性露台。芮城县东关东岳庙金泰和三年(1203年)《东岳庙新修露台记》碑记载:“唯有露台一所,累土为之。由此可见,临时性露台多以坊木建筑而成.少数以土垒就,设有栏杆。

三、高平市西李门二仙庙露台

高平市西李门二仙庙原存正殿三间,后殿三间,侧殿和东西廊房几间,梳妆楼两座(其中一座已毁),庙外有舞楼三间。其中除正殿和与其连为一体的露台为金代建筑,其余均为清代建筑。

露台紧挨正殿,高1.19公尺,宽13.4公尺,深6.95公尺,呈扁长方形。整体为须弥座式.而有所简化。上枭雕刻仰莲,高22公分;下枭雕刻覆莲.高36公分。小束腰石上均有线刻图画.最有名的两幅.学者认为是队戏图和巾舞图

而其独具特色的地方则在于,西李门二仙庙露台北面与正殿殿基相连,其余三面则均设有台阶以供上下。固定的露台基本来说有两个功能:陈献祭品和献演技艺。《东岳庙新修露台记》载:“凡有时祭月享.当奏音其上.用荐庶羞口今以卑隘.不克行列口(乐)人,乐失其备……董公讳……创用砖石增大其基……迩者方口(弥)厥功……口(布)牲陈皿者得以展口(其)仪,流宫泛羽者得口(以)奏其雅……”她可见露台兼有“布牲陈皿”陈列祭品和安置乐人“奏音其上”的双重功用。其前者用途后来逐渐为庙宇之中的献殿所代替,而后者的献演歌舞杂技的功能则成为其主要用途。高平市西李门二仙庙露台位于正殿之前而与正殿紧密相连,可见其为祭祀时陈列祭品的地方。而露台台侧面的乐舞杂剧线刻又表明了其在具有“布牲陈皿”功能的同时具有作为向神祗献艺演剧的场所的功能。山西高平市西李门二仙庙露台曾作为我国现存纪年最早的露台屹立于晋东南大地八百余年之久。但由于种种原因却终究难逃被拆的命运.十分遗憾。现在仅就高平市而言尚存寺庄乡王报村二郎庙舞台、神农镇下台村炎帝中庙舞亭等弥足珍贵的古建筑.希望他们可以得到妥善的修葺与保护,继续绽放古老文明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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