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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汉语同源词意义系统研究》摘录9-第一章第三节之二

2023-01-08 22:14 作者:安記士多  | 我要投稿

《上古汉语同源词意义系统研究》

黄易青著,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4月一版一印


第三节  同源词的意义关系

二、同源词意义关系的两种性质

1.以词的概念为联系的意义关系

(1)词源与派生词在一个概念上发生联想关系。

e.g.“姓”是“生”的派生词,承袭出生的概念,而无“生、菁、精、晶”这组同源词的“精细、精微”的意义特征。

(2)源词与语法派生词之间的意义关系。

e.g.子——慈、字、秄

子:本义为“幼子”→对幼子的本能  ①爱,②养育;③对植物初生(才)的栽培


甲、在名词所指上发生联系

以源词所指为对象的动作行为:子→字

以源词所指为主动者的行为、品性:弟→悌

以源词所指为材料、工具或对象的事物:石→祏

以源词所指为工具的行为:朿→刺

以源词所指为标志的事物:虎→琥


乙、在动词所指上发生联系

源词所指为的某一具体对象:擒→禽

由源词所指引申的专指:守→狩

源词所指使用的工具:研→砚


此类同源词词汇意义上发生联系的义同关系的主要特点:

①此类同源词之间存在的关系是“非理性”(不符客观自然规律)的,其词义运动受社会人文历史条件、环境的规定、影响。

从认识的角度看,表示运动、动作的观念要早与表示实物的观念,对运动的认识属于对客观规律认识的范畴,对具体实物的认识属于对社会文化等认识的范畴。

规定即约定的。这种关系是偶然性的。

②此类同源词之间源流清楚。如,由擒而有禽。

③多是源与流一对一的关系。


2.以词源意义为联系的意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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