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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安徽省地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2023-08-23 14:28 作者:鲁徽教育  | 我要投稿

一、申报对象

局属单位在职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符合各专业、级别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

在局属单位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 相应资格条件,与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外聘人员亦可申 报代评。

二、申报条件

(一)关于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地勘专业申报者的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执行《省自然资源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自然资人〔2021〕1 号)文件规定。

(二)关于聘任、考核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上一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考核结果印发当年不得申报。

(三)关于继续教育。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且在全省统一要求的科目范围内;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四)关于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三、申报程序

地勘专业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登录安徽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进行职称申报。

个人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928(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所在单位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向省地矿局报送, 现场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 份,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诚信承诺书》1 份,由申报者本人签字。3.《公示证明》1 份。4.申报材料清单1份,贴于资料袋上。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流程与往年一致,采取线下申报方式,仅提交如下材料: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表》2 份,表内贴本人近期 2 寸 免冠彩色照片。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 份。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专人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等。

(二)严格执行监督公示要求。申报材料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有职工反映或有争议的申报材料, 要认真核查。

(三)客观真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 等材料真实可靠。

(四)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个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五)规范补(换)发职称证书。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对持有我省纸质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故遗失、损坏证书的,可按相关程序申请补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按附件中规定的时间,将材料统一报送局人事处审核,现场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A3纸打印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代评人员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与地勘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三)需委托评审的职称申报人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参照相关系列评审标准条件,申报时限要求按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规定执行。

(四)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 300 元/人,中级 160 元/人,初级 100 元/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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