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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沿革(第十八期)

2023-10-18 20:36 作者:七年大乱战  | 我要投稿

货币制度

(一)货币制度是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管理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货币制度能够保证货币和货币流通的稳定,保障货币正常发挥各项职能。依据货币制度作用的范围不同,货币制度包括国家货币制度国际货币制度区域性货币制度;根据货币的不同特性,货币制度分为金属货币制度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货币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货币流通的规则、结构和组织机构体系的总称。货币制度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的,到近代形成比较规范的制度。国家货币制度是一国政府以法令形式对本国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调节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法规体系,是国家货币主权的体现,作用范围仅限于国内。国家货币制度产生于国家统一铸造铸币,完善规范的国家货币制度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而出现的。16世纪以来国家货币制度经历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所以国家货币制度的演变经历从金属货币制度到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的发展过程。信用货币制度亦称“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不兑现本位制”,指既不规定含金(银)量、也不能兑换金(银),完全取消流通货币的金银保证,流通中的货币通过中央银行的信贷程序投放出去的货币制度,它是在各种形式的金本位制度垮台之后出现的通行于各国的币制。在金本位制时期流通中就存在有银行券等信用货币,但这时的信用货币规定有含金量,能随时与黄金兑换。特点:(1)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本位币,政府发行的铸币为辅币(2)实行不可兑换制度,即本位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持等值关系。纸币不能兑换金银,不兑现的银行券由国家法律规定强制流通。发行权集中于中央银行或发钞银行,成为无限法偿货币和最后支付手段(3)实行自由本位制度,即纸币的发行可以自由变动,不受一国所拥有的黄金数量的限制;(4)银行券由银行通过信用渠道投入流通,存款货币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随着金融发展程度的提高,现金流通的数量和范围越来越小,而非现金流通成为货币流通的主体;(5)实行管理纸币本位制度,即发行者为稳定纸币对内对外的价值,要对纸币的发行与流通进行周密的计划和有效地管理,因此经济学家又把信用货币制度称为管理纸币本位制度。币制度又称币制,是一国政府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典型的货币制度包括货币材料与货币单位;通货的铸造、发行与流通;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等内容。货币制度也指国际货币体系,即国际间货币流通的组织形式。各国为了解决在国际贸易、国际结算中国际支付手段、国际储备资产等国际货币问题的需要,对于涉及国际货币流通各个方面,包括货币的兑换与汇率制定、国际收支调节国际结算制度国际储备体系、国际货币关系、国际金融市场等,在国际范围内自发地或经过协商谈判调节确定的一整套系统的原则、规制、办法、机构,形成国际货币体系。

(二)最初的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本位货币制度于19世纪70年代~20世纪初,适应当时国际经济关系的需要和各国国内货币制度的现实情况自发形成。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经济危机时逐渐瓦解,分裂为若干货币集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中形成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到70年代后由于美元地位的削弱而逐渐瓦解。改革国际货币制度,建立起一套新的合理的国际货币制度已成为举世瞩目的问题。货币集团亦称“货币区”,是一些国家联合组织的排他性货币联盟或货币区域。在货币集团内通常以某个资本主义大国为中心,以该国货币作为各参加国的主要储备货币和支付手段,其他各国货币与之保持固定比价。并将各国黄金、外汇集中储存在该中心大国,实行货币的自由兑换、资本的自由流动和多边支付结算制度以及统一的货币信贷政策,但对集团外部则实行严格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这种货币集团是在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之后国际金本位制崩溃、资本主义各国纷纷加强外汇管制、国际货币关系混乱的情况下产生的,它是帝国主义国家为了维护各自的势力范围和原有的殖民体系,阻止其他帝国主义国家的渗透而建立的;是帝国主义国家控制和掠夺其殖民地、附属国和其他国家,相互争夺世界市场的工具。构成要素:货币材料:货币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是要有确定的币材,世界上许多国家曾经长期以金属作为货币材料,确定用什么金属作为货币材料就成为建立货币制度的首要步骤,具体选择什么金属做货币材料受到客观经济发展条件以及资源禀赋的制约。货币单位:货币单位也是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之一,在具体的政权背景下货币单位表现为国家规定的货币名称。在货币金属条件下需要确定货币单位名称和每一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量,规定货币单位及其等分就有了统一的价格标准,从而使货币更准确地发挥计价流通的作用。当代世界范围流通的都是信用货币,货币单位的值的确定就同如何维持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有直接关系。货币流通:将进入流通领域的货币(通货)可以区分本位币辅币,本位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成的铸币,亦称主币;辅币是主币以下的小额通货,供日常零星交易与找零之用。本位币的面值与实际金属价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货币,国家规定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允许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的国家,对于流通中磨损超过重量公差的本位币不准投入流通使用,但可以向政府指定的机构兑换新币,即超差兑换辅币一般用贱金属铸造,其所包含的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但国家以法令形式规定在一定限额内。辅币仅具有限法偿性,但可以与主币自由兑换。辅币不能自由铸造,只准国家铸造,其铸币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当代纸币条件下辅币与贱金属铸造的主币经常标示国家名称或者可以体现国家权威,但与历史上金属货币体系中将主币与辅币铸造发行权分别授予不同部门比较,更多的是具有象征意义

(三)银行券和纸币是贵金属储量以及相应的金银货币不能满足商品经济发展扩大的需要而出现的产物,银行券是由银行发行、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货币,早期银行券流通的前提和背景是持券人可随时向发行银行兑换金属货币。经历1929-1933年世界范围的经济危机之后西方各国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停止兑现,其流通已不再依靠银行信用,而是依靠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从而使银行券转化为纸币。货币铸造:货币发行准备制度分别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金属货币与银行券同时流通条件下为了避免银行券过多发行、保证银行券信誉,发行机构按照银行券的实际规模保持一定数量的黄金和外汇资产;另一种情况是纸币流通条件下发行纸币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或者商业银行)维持一定规模的黄金和外汇资产。发行货币机构按照一定要求与规则持有黄金就是黄金储备制度,是货币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国货币稳定的基础。多数国家的黄金储备都集中由中央银行或国家财政部管理,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黄金储备主要有三项用途:(1)作为国际支付手段准备金,也就是作为世界货币的准备金;(2)作为时而扩大、时而收缩的国内金属流通的准备金;(3)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在当代世界各国已无金属货币流通的情况下纸币并不能兑换黄金,黄金准备的后两项用途已经消失,但黄金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这一作用仍继续存在,各国也都储备一定量的黄金作为准备。各国中央银行为了保证有充足的国际支付手段,除了持有黄金之外还可以选择储备外汇资产,具体选择何种外汇资产既取决于该外汇资产所对应的外国货币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的可接受性,也要考虑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汇率变动以及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由于面临汇率风险,中央银行外汇储备应考虑持有适当的外汇资产组合,而不是单一外汇资产。货币偿付:规定货币材料就是规定币材的性质,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货币制度。但是哪种物品可以作为货币材料不是国家随心所欲指定的,而是对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在法律上加以肯定。即根据现实通过法律规定来决定哪种材料作为本位货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由生产水平与发展程度决定的。从历史上看曾经历从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再到不兑现本位制的过程。现各国都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对货币材料不再做明确规定。货币单位是货币本身的计量单位,规定货币单位包括两方面:(1)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2)规定货币单位的值。在金属货币制度条件下货币单位的值是每个货币单位包含的货币金属重量和成色;在信用货币尚未脱离金属货币制度条件下货币单位的值是每个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在黄金非货币化后确定货币单位的值表现为确定或维持本币的汇率。规定流通中货币的种类主要指规定主币和辅币,主币是一国的基本通货和法定价格标准;辅币是主币的等分,是小面额货币,主要用于小额交易支付。

(四)金属货币制度下主币是用国家规定的货币材料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铸造的货币;辅币用贱金属,并由国家垄断铸造。信用货币制度下主币和辅币的发行权都集中于中央银行或政府指定机构。支付偿还: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分为无限法偿有限法偿,无限法偿指不论用于何种支付,不论支付数额有多大,对方均不得拒绝接受;有限法偿即在一次支付中有法定支付限额的限制,若超过限额时对方可以拒绝接受。金属货币制度下一般而言主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辅币则是有限法偿,在信用货币制度条件下国家对各种货币形式支付能力的规定不是十分的明确和绝对。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为金属货币的自由铸造限制铸造、信用货币的分散发行与集中垄断发行,自由铸造指公民有权用国家规定的货币材料,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在国家造币厂铸造铸币,一般而言主币可以自由铸造;限制铸造指只能由国家铸造,辅币为限制铸造。信用货币分散发行指各商业银行可以自主发行,早期信用货币是分散发行,各国信用货币的发行权都集中于中央银行或指定机构。发行准备: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是为约束货币发行规模维护货币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货币发行者在发行货币时必须以某种金属或资产作为发行准备。即国家规定中央银行或政府为保证货币的稳定,要储备一定的贵金属、外汇。20世纪30年代以后各国逐渐取消金本位制,第二次世界大战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以美元为主要储备货币金汇兑本位制。在当代世界各国都实行的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即不兑现本位制。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以法律规定的贵金属作为发行准备,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各国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内容比较复杂,一般包括现金准备和证券准备两大类。为了稳定货币,各国都建立准备金制度,这是货币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准备金有三方面的用途:作为国际收支;调节国内金属货币流通;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将历史上至今曾经出现过的货币制度可以分为两类,即金属本位与纸币本位。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其主要形式有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金币本位制是以黄金为货币金属的一种典型的金本位制,其主要特点有: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流通中的辅币和价值符号(如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在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之间根据两国货币的黄金含量计算汇率,称为金平价金块本位制是指由中央银行发行、以金块为准备的纸币流通的货币制度,它与金币本位制的区别在于:(1)金块本位制以纸币或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不再铸造、流通金币,但规定纸币或银行券的含金量,纸币或银行券可以兑换为黄金;(2)规定政府集中黄金储备,允许居民当持有本位币的含金量达到一定数额后兑换金块。

(五)金汇兑本位制是指以银行券为流通货币,通过外汇间接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金汇兑本位制与金块本位制的相同处在于规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国内流通银行券,没有铸币流通。但规定银行券可以换取外汇,不能兑换黄金。本国中央银行将黄金与外汇存于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允许以外汇间接兑换黄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比率,从而稳定本币币值。布雷顿森林体制是指各国政府将本币与美元挂钩制定兑换比率,这样使各国货币与黄金间接挂钩。在这种国际货币制度安排中美元相对于其他成员国的货币处在等价于黄金的关键地位,所以这种制度又称为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牙买加体系是上世纪70年代中期形成的国际货币制度,主要内容:(1)国际储备货币多元化。(2)汇率安排多样化。(3)多种渠道调节国际收支,包括:①运用国内经济政策;汇率政策;③通过国际融资来平衡国际收支;④通过国际协调来解决国际收支平衡问题;⑤通过外汇储备的增减来调节。牙买加体系对维持国际经济运转和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缺陷,国际货币制度仍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银本位制是指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在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中银本位的历史要早于金本位。银本位制的运行原理类似于金本位制,主要不同点在于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银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其名义价值与实际含有的白银价值一致,银本位分为银两本位与银币本位。复本位制指一国同时规定金和银为本位币,在复本位制下金与银都如在金本位制或银本位制下一样可以自由买卖、自由铸造与熔化、自由输出输入。复本位制从表面上看能够使本位货币金属有更充足的来源,使货币数量更好地满足商品生产与交换不断扩大的需要,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具有内在不稳定性的货币制度。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金银两种金属中市场价值高于官方确定比价的不断被人们收藏时金银两者中的“贵”金属最终会退出流通,使复本位制无法实现,这一现象被称为“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的根本原因在于金银复本位与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排他性、独占性的矛盾。纸币本位制又称作信用本位制,概由于从国家法律而论,纸币已经无须以金属货币作为发行准备。纸币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在流通中执行货币职能的是纸币和银行存款纸币给政府通过调节货币数量影响经济活动创造条件。对纸币制度自实行之日起就存在着不同的争论,主张恢复金本位的人认为只有使货币能兑换为金才能从物质基础上限制政府的草率行为,促使政府谨慎行事。赞同纸币本位制的人则认为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十分广泛,政府通过改变货币供应量以实现预定的经济目标,已经成为经济政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六)地区货币制度跨国货币制度:一国两制下的地区货币制度: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相继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出现人民币港币澳元“一国三币”的的特有历史现象,由于这三种货币是在不同的地区流通,所以不会产生“格雷欣法则”效应。跨国货币制度和欧元:1999年元月1日欧元启动,欧元成为欧共体十一国唯一的法定货币,各成员国原有的货币可继续流通到2002年6月30日。欧元是人类历史上的跨国货币制度的创新,可以预见的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的货币制度发展成为跨国货币制度,地区性的跨国货币制度发展成为全球性的跨国货币制度将是货币制度发展的必然历史趋势。国际货币制度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汇率制度的安排;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区域性货币制度指在一定区域国家经济联盟和货币联盟的基础上由某个区域内的有关国家协商形成一个货币区,由联合组建的一家中央银行来发行与管理区域内的统一货币的制度,区域性货币制度主要有欧洲货币联盟(欧元)、西非货币联盟制度(西非法郎)、中非货币联盟制度(中非法郎)、东加勒比海货币联盟制度(东加勒比元)、太平洋货币联盟制度(太平洋结算法郎)等。区域性货币制度的建立是以货币一体化理论为依据的,“区域”是有特定含义的最适度货币区,这个区域是由一些彼此间商品、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经济发展水平和通货膨胀比较接近,经济政策比较协调的国家(地区)组成的一个独立货币区,在货币区内通过协调的货币、财政和汇率政策来达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欧元是最适度货币区理论的伟大实践,由于欧洲各国小而多,它们的济济发展水平接近,它们有相同的历史文化背景。欧洲货币制度的建立和欧元的正式启动标志着现代货币制度又有了新的内容,并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欧盟15国中除希腊、瑞典、丹麦和英国外其余11国(法国、德国、卢森堡、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奥地利、爱尔兰)已成为首批欧元国,欧洲中央银行设在德国的金融中心法兰克福。按照欧元系统汇率转换机制时在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的同时确定欧元对11国货币的汇率,各成员国货币与欧元之间的汇率到2002年(过渡期内)各国货币被欧元取代以前完全固定,并不得更改。2002年1月1日起欧元的钞票和硬币开始流通,欧元的钞票由欧洲中央银行统一设计,由各国中央银行负责印刷发行,而欧元硬币的设计和发行由各国分头完成。2002年7月1日各国原有的货币停止流通,与此同时欧元将正式成为各成员国统一的法定货币。区域性货币制度主要有欧洲货币联盟(欧元)、西非货币联盟制度(西非法郎)、中非货币联盟制度(中非法郎)、东加勒比海货币联盟制度(东加勒比元)、太平洋货币联盟制度(太平洋结算法郎)等,区域性货币制度一般与区域性多国经济的相对一致性和货币联盟体制相对应。

(七)种类区分:欧洲货币联盟制度:随着欧洲联盟成员国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一种具有新的性质和特点的区域性货币制度”欧洲货币制度“正在诞生。欧洲货币制度是从欧洲货币联盟开始的,其起源可以追溯至欧洲经济合作组织于1950年7月1日建立的“欧洲支付同盟”以及1958年取代该同盟的“欧洲货币协定”。“欧洲支付同盟”和“欧洲货币协定”虽然启动欧洲货币联合的进程,但并未对欧洲货币一体化提出具体设想,当时的出发点主要是促进成员国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真正把欧洲货币统一提上日程则是在欧共体建立之后。1957年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意大利6国签署《罗马条约》,欧洲经济共同体宪章出台。1969年12月欧共体正式提出建立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并设计时间表,但最初的10年进展并不顺利。1979年3月欧共体当时的12个成员国决定调整计划,正式开始实施欧洲货币体系(EMS)建设规划,1988年后这一进程明显加快。1991年12月欧共体12个成员国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政治联盟条约》的目标在于实行共同的外交政策、防务政策和社会政策,《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规定最迟在1999年1月1日之前建立经济货币联盟(简称EMU),届时在该联盟内实现统一的货币、统一的中央银行以及统一的货币政策。《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经各成员国议会分别批准后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与此同时欧共体更名为欧盟。1994年成立欧洲货币局,1995年12月正式决定欧洲统一货币的名称为欧元。1998年7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正式成立,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按照计划在1999年至2001年为欧元启动的3年过渡期。西非货币联盟制度:西非货币联盟制度最初建立于1962年5月12日,当时由非洲西部的塞内加尔、尼日尔、贝宁、科特迪瓦、布基纳法索、马里、毛里塔尼亚等7个成员国组成,1963年11月多哥加入该联盟。西非货币联盟成员国原系法国的领地或殖民地,是法郎区的一部分,这些国家在独立前后的一段时期,使用的货币为“法属非洲法郎”,1962年11月1日西非货币联盟成立“西非国家中央银行”,作为成员国共同的中央银行,总行设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在各成员国设有代理机构。总行负责制定货币政策,管理外汇储备,发行共同的货币“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供各成员国使用。中非货币联盟制度:中非货币联盟制度由喀麦隆、乍得、刚果、加蓬和中非共和国5个成员国组成,这些成员国原来亦系法国殖民地,也是法郎区的一部分,与西非货币联盟成员国一样,独立前后使用的货币也是法属非洲法郎,1973年4月1日中非货币联盟成立共同的中央银行,称为“中非国家银行”,总行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发行共同的货币“中非金融合作法郎”。西非和中非两个货币联盟虽然各自发行不同名称的货币,但都采取盯住法国法郎的货币发行机制,两种货币是等值的。

(八)东加勒比货币联盟制度:东加勒比货币区也属于区域性货币联盟制度,该货币区由安提瓜、多米尼加、格林纳达、蒙特塞拉特、圣卢西亚、圣文森特等国组成。1965年东加勒比货币区各国成立共同的货币管理局,废止原来的货币“英属西印度元”,开始发行“东加勒比元”,实行与英镑挂钩的联系汇率。1976年7月7日东加勒比元与英镑脱钩,改为盯住美元,20多年来汇率一直固定在2.70元兑1美元的水平上。该货币管理局统一发行区内各国共同使用的货币“东加勒比元”,但不负责对各国银行的监督,不规定上缴存款准备金,也不承担“最后贷款人”的义务。1983年10月1日东加勒比货币区成立东加勒比中央银行,取代原来的货币管理局。太平洋货币联盟制度:太平洋结算法郎(CFP)是由法国所属的三个太平洋辖区瓦利斯群岛和富图纳群岛、法属波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组成的一个区域货币组织,这三个地区加在一起人口还不到百万。太平洋法郎的汇率最初与法国法郎挂钩,后来改与欧元挂钩,采用固定汇率,1欧元折合119.332 法郎。区域性货币制度的建立是以货币一体化理论为依据的,20世纪60年代初西方经济学家蒙代尔率先提出“最适度货币区”理论,他认为:“要使浮动汇率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放弃各国的国家货币制度而实行区域性货币制度。”他所指的“区域”是有特定含义的最适度货币区,这个区域是由一些彼此间商品、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经济发展水平和通货膨胀率比较接近,经济政策比较协调的国家(地区)组成的一个独立货币区,在货币区内通过协调的货币、财政和汇率政策来达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区域性货币制度的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两个:①较低阶段:各成员国仍保持独立的本国货币,但成员国之间的货币采用固定汇率制和自由兑换,成员国以外由各国自行决定,对国际储备部分集中保管,但各国保持独立的国际收支和财政货币政策。②较高阶段:区域内实行单一的货币,联合设立一个中央银行,为成员国发行共同使用的货币和制定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监督各成员国的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对成员国的政府进行融资,办理成员国共同商定,并授权的金融事项等。各成员国之间不再保持独立的国际收支,实行资本市场的统一和货币政策的统一。区域性货币制度一般与区域性多国经济的相对一致性和货币联盟体制相对应,20世纪60年代后一些地域相邻的欠发达国家首先建立货币联盟,并在联盟内成立由参加国共同组建的中央银行,这种跨国的中央银行为成员国发行共同使用的货币和制定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70年代末欧洲开始货币一体化进程,实行区域性货币制度的国家主要在非洲、东加勒比海地区和欧洲,西非货币联盟制度、中非货币联盟制度、东加勒比海货币制度、欧洲货币联盟制度都属于区域性货币制度。国家货币制度、国际货币制度和区域性货币制度之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适用范围不同:国家货币制度是指一国政府以法令形式对本国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调节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体系,国家货币制度是一国货币主权的一种体现,由本国政府或司法机构独立制定实施,其有效范围一般仅限于国内。

(九)国际货币制度亦称国际货币体系,是支配各国货币关系的规则以及国际间进行各种交易支付所依据的一套安排和惯例。国际货币制度通常是由参与的各国政府磋商而定,一旦商定后各参与国都应自觉遵守。区域性货币制度是指由某个区域内的有关国家(地区)通过协调形成一个货币区,由联合组建的一家中央银行来发行与管理区域内的统一货币的制度,它的适用范围限于一定的区域内。内容不同:国家货币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规定货币材料;规定货币单位;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规定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规定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规定货币发行准备制度。国际货币制度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确定国际储备资产,即使用何种货币作为国际间的支付货币。哪些资产可用作国际间清算国际收支逆差和维持汇率可被国际间普遍接受的国际储备资产,一国政府应持有何种国际储备资产用以维持和调节国际收支的需要。②确定汇率制度的类型,即采用何种汇率制度,是固定汇率制还是浮动汇率制,是否确定汇率波动的目标区,哪些货币为自由兑换货币。③确定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即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各国政府应采取什么方法进行弥补,各国之间的政策措施如何协调。区域性货币制度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各成员国仍保持独立的本国货币的条件下规定成员国之间货币的兑换关系,另一种是在实行统一货币的条件下对统一货币的货币单位、流通中的货币种类、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以及货币发行准备制度进行规定。作用不同:国家货币制度主要是为了保证一国货币和货币流通的稳定,国际货币制度通过建立稳定的国际货币秩序、提供足够的国际清偿能力并保持国际储备资产的信心、保证国际收支的失衡得到有效而稳定的调节,来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活动的发展,区域性货币制度通过货币区内协调的货币、财政和汇率政策使货币区内各个国家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国家货币制度与国际货币制度是两种并行的、作用层面不同的货币制度,每个国家对内实现国家货币制度,对外则要遵循国际货币制度。国家货币制度与区域性货币制度是相互替代的,一个国家如果实施区域性货币制度,就必须放弃原有的国家货币制度,发行共同使用的货币和制定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各成员国之间不再保持独立的国际收支,实行资本市场的统一和货币政策的统一。劣币驱逐良币是指当一个国家同时流通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或银子(良币)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由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财政大臣格雷欣提出,也称“格雷欣现象”。狭义来说劣币驱逐良币是指因为信息不对称,物品的估值方(信息缺少的一方)估值一定时物品的提供方(信息充分的一方)会选择提供实值较低的物品(劣币),致使实值较高的物品(良币)越来越少;广义来说劣币驱逐良币也可以泛指一般的逆淘汰(即劣胜优汰)现象。

(十)在16世纪的英国中贵金属不铸造币使用,必须在新铸造的货币之中加入其他金属成分,故当时市场上就有两种货币:一种是原先不含杂质的货币,另一种是被加入其他金属的货币。虽然两种货币在法律上的价值相等,但人们却能加以辨认,并且储存不含杂质的货币,将含杂质的货币拿去交易流通。故市面上的良币就渐渐被储存而减少流通,市场上就只剩下劣币在交易(此处的良币指的是不含杂质的货币)。另外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形,会发生在金银复本位制之下。金银复本位曾经被18世纪至19世纪的英国、美国、法国长期采用,由于金币和银币之间的兑换比率是政府经由法律定下的,所以会长期稳定不变,但市场上的金银之间的相对价格却会因为供需法则而波动。若当黄金实际价值超过法定兑换率时人们就会将手中价值较大的金币(良币)熔成金块,再将这些黄金卖掉换成银币(劣币)使用。经过这种程序之后就可比直接用金币换银币,换得更多的银币。有时人们甚至会重复这样的过程许多次,故市面上的良币就日益被熔化而减少,劣币则会充斥市场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此处的“良币”并非指单价高的货币,而是指相对于兑换率而言较有优势的货币。假设金币兑银币的法定兑换率是1 : 10,若1个金币熔化之后能换取超过10个银币,则金币为良币;若10个银币熔化之后能换取超过1个金币,则银币为良币)。自从人类给金钱以一定的币值时起这一法则就起作用了,追溯到古罗马时代人们就习惯从金银钱币上切下一角,这就意味着在货币充当买卖媒介时货币的价值含量就减小了。古罗马人不是傻瓜,他们很快就觉察到货币越变越轻。当他们知道货币减轻的真相时就把足值的金银货币积存起来,专门用那些不足值的货币,这个例子说明:坏钱把好钱从流通领域中排挤出去了。为控制这一现象的蔓延,政府发行带锯齿货币,足值货币的边缘都有细小的沟槽。如果货币边缘的沟槽被挫平,人们就知道这枚货币被动过手脚。在中国早在前2世纪西汉的贾谊曾指出“奸钱日繁,正钱日亡”的事实,这里的“奸钱”指的就是劣币,“正钱”指的是良币。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时期当时金和银都是法偿货币,在法律上按一定比价具有相同的价值。但在现实情况中金银的开采成本、市场供求是不太可能完全同步变化的,于是当金相对于银来说更为贵重时人们必然地储存更有价值的金,而使用相对来说没有价值的银,因为交换时是以法定比价而不是实际比价来计算的。如果银相对来说更为贵重时劣币就是金,银变成良币。进入纸币流通的时代后货币的不足值性更加明显,国家也必须有更加有力的手段保障其法偿性,也正是在这时格雷欣现象开始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事实上没有良币出现,或者有强有力的政府禁止良币的使用,劣币也不能一直使用下去。

(十一)一个十分明显的例子是中国大陆在国民政府执政末期法币贬值、物价飞涨,民间开始使用银元,拒收劣币。此时的国民政府虽说对付解放军不行,禁止人民使用银元,进而没收银元发行银元券还是可以的。但是人民并不因此就接受银元券了,许多私人机构开始以大米为薪金,社会交换退化到物物交换时代。问题的根源在于劣币驱良币并不是产生于竞争的前提条件下,每一套货币的发行都是由国家强制人民接受的,尽管付款的一方很乐意使用劣币,但收款的一方却不会甘愿接受。只有在国家能保证收款方接受的劣币能够继续流通的时候劣币才能得以继续存在,这条规律才能继续起作用。换句话说如果国家滥用发行货币的权利,通过“劣币驱良币”的把戏来掠夺民间财富,这个过程可以说是强政府消费自己的信誉的过程。当这个消费过程超过一定的限度的时候人民也是有可能拒绝所谓的法偿货币,通过自由的选择使得货币自发地建立新规律的。在现今社会中这种情况仍然存在,例如香港流通货币中同时有十元纸币和十元硬币。由于十元硬币较容易伪造,而且较重,携带较不方便,被视为“劣币”。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十元硬币和纸币,他会优先使用硬币,导致“劣币”流通量较“良币”高。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是“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存在的基础,因为如果交易双方对货币的成色或者真伪都十分了解,劣币持有者就很难将手中的劣币用出去,或者即使能够用出去也只能按照劣币的“实际”而非“法定”价值与对方进行交易。但事实上劣质的货币同优质货币一样都具有相同货币效益,即有破损的一块钱和崭新的一块钱购买力是相同的,所以有时这种现象也并非由信息不对称导致,而是自发性的好恶导致,其结果就是劣币逐渐增多,最终良币被淘汰掉。不对称信息理论的开创者是美国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乔治.阿克洛夫,他因此而获得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可是他的开创性论文《“柠檬”市场》(在英文中次品俗称“柠檬”)曾经因为被认为“肤浅”,先后遭到三家权威的经济学刊物拒绝。几经周折后这篇论文才得以在哈佛大学的《经济学季刊》上发表,立刻引起巨大反响。“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一个古老的原理,它说的是铸币流通时代。在银和金同为本位货币的情况下一国要为金币和银币之间规定价值比率,并按照这一比率无限制地自由买卖金银,金币和银币可以同时流通。由于金和银本身的价值是变动的,这种金属货币本身价值的变动与两者兑换比率相对保持不变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复本位制无法实现。比如说当金和银的兑换比率是1 : 15,当银由于银的开采成本降低而最后其价值降低时人们就按上述比率用银兑换金,将其贮藏,最后使银充斥于货币流通,排斥金。如果相反即银的价值上升而金的价值降低,人们就会用金按上述比例兑换银,将银贮藏,流通中就只会是金币。这就是说实际价值较高的“良币”渐渐为人们所贮存离开流通市场,使得实际价值较低的“劣币”充斥市场。

(十二)这一现象最早被英国的财政大臣格雷欣(1533-1603)所发现,故称之为“格雷欣现象”,他观察到消费者保留储存成色高的货币(贵金属含量高),使用成色低的货币进行市场交易、流通。格雷欣法则实现要具备如下条件:劣币和良币同时都为法定货币;两种货币有一定法定比率;两种货币的总和必须超过社会所需的货币量。“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仅在铸币流通时代存在,在纸币流通中也有。大家都会把肮脏、破损的纸币或者不方便存放的劣币尽快花出去,而留下整齐、干净的货币,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比比皆是。譬如说平日乘公共汽车或地铁上下班,规矩排队者总是被挤得东倒西歪,几趟车也上不去。而不守次序的人倒常常能够捷足先登,争得座位或抢得时间。最后遵守秩序排队上车的人越来越少,车辆一来后众人都争先恐后,搞得每次乘车如同打仗、苦不堪言,“劣币驱逐良币”法则的内容和条件即如上述。在这里再讨论一个相反的法则,譬如在一个完全自由的外汇市场中亦即没有任何法律强制干预的市场,在各种货币之间并没有一定的法定比价存在,而这些货币之间价值各不相同,其中走势坚挺、含金量较高的货币被认为是硬通货,即“良币”;反之走势疲软的货币被认为是软通货,即“劣币”。在国际贸易当中人们往往乐意接受硬通货(即“良币”),而不愿意要软通货(即“劣币”)。从而优胜劣败,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局面。此可谓“格雷欣现象”的反例,也可称为 “反格雷欣现象”。所谓劣币驱逐良币就是在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面额价值相同的通货同时流通的情况下实际价值较高的通货(所谓良币)必然会被人们熔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较低的通货(所谓劣币)反而会充斥市场。假定优男A、劣男B、美女C,若从资源配置来看A、C结合实属帕累托改进,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简单。按中国经济学家谭立东的货币理论时货币在交换中是商品交换比例的量度基准,所以在过去金、银同为法定货币的时代就会产生两种不同比例的交换基准。金、银做为交换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价格在产品的实用阶段与产品的生产效率成反比,也就是生产效率高的价格低。但货币比例的制定者无法认识到这两关系,也不会随着金、银生产效率的变化来改变兑换比例。有关于交换是生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理论,人们在市场中用金、银做为交换中间工具是为了提高交换效率,实际上等同于提高自己的生产效率。因此人们就会在市场交换中留下生产效率低而价格高的产品,从而使自己的生产效率达到最大化,这就导致市场上流通的货币是生产效率高而价格低的产品。比如说当金和银的兑换比率是1 : 15,当银由于银的开采成本降低而最后其价值降低时人们就按上述比率用银兑换金,将其贮藏,因此劣币驱逐良币实际上是货币制定者在制定货币时无视市场规律而指定货币交换比例而产生的问题。只要保证市场货币定价的统一标准,供应与商品量匹配的货币,这种问题就不会发生。

切斯特·艾伦·阿瑟

(一)切斯特·艾伦·阿瑟(1829年10月5日-1886年11月18日)是美国政治家、律师,美国第21任总统(1881年9月19日-1885年3月4日)。1829年10月5日切斯特·艾伦·阿瑟生于美国佛蒙特州的北费尔菲尔德,阿瑟是威廉·阿瑟和马尔维娜·斯通·阿瑟8个孩子中的第5个。父亲威廉·阿瑟出生于北爱尔兰,后来移居加拿大,不久又迁居美国佛蒙特州,在当地教书,还是一个虔诚的浸礼会牧师。母亲马尔维娜祖籍是英国,因此阿瑟是移民的后代。阿瑟的童年是漂泊不定的,9岁时全家搬到纽约州萨拉托加的联合村(今美国纽约格林威治村),阿瑟进了当地的学校。他虽然淘气,但聪明伶俐、思想敏捷、记忆力过人,颇讨老师们的喜欢。阿瑟全家11口人,单靠父亲教书的微薄收入不足以糊口,因此阿瑟不得不经常牺牲假日,甚至在学校许可之下利用星期六在附近农场做些零活,以贴补家用。1844年阿瑟全家迁到纽约的斯克内克塔迪,这座城镇是当地的教育中心,拥有知名的利休姆学校和联合学院,很适合求知欲很强的阿瑟。他先进入利休姆(一译莱森姆)学校学习一年,在校中担任校报《利休姆评论》的编辑,还参加支持亨利·克莱竞选总统的校园示威游行。1845年由于成绩优异,阿瑟以二年级学生身份进入联合学院学习,选修全部课程。阿瑟在校内刻苦攻读哲学、天文学、政治经济学和古典文学等十几门课程,他在古典文学方面很有修养,广泛阅读古希腊演说家德摩斯梯尼古罗马历史学家提图斯·李维、抒情诗人昆图斯·贺拉斯·弗拉库斯等人的名著以及拉丁和希腊剧作家的作品。他勤奋好学,抓紧一切机会学习,除此之外他还参加许多校园中的恶作剧。寒假期间在纽约州的沙格蒂科克教书,四年级时又加入全美优秀大学生的荣誉组织联谊会。1848年阿瑟以全年级第三名的成绩自联合学院毕业,获得文学学士学位。阿瑟毕业后在佛蒙特波纳尔地区担任过中学教师,律师事务助理,同时自修法律。1851年他担任北波纳尔中学校长,1853年辞去校长职务,进入他的朋友卡尔弗和帕克合办的律师事务所。1854年通过律师考试,阿瑟成为该所正式合伙人,1856年阿瑟在纽约自设律师事务所。阿瑟是坚定的废奴主义者,他同情黑奴,经常为逃亡奴隶辩护,并对公共车辆上的种族隔离等歧视黑人的做法给以猛烈的抨击。在美国大托拉斯纷纷崛起的时候阿瑟对一些大公司用逼迫的手段吞并其他小业主产业的做法也非常反感,因此他常常也会利用法律,为那些失去自己产业的小业主讨还公道。虽然这些官司的结局往往是以失败告终,但是阿瑟也在民众中建立起非常好的名声。1857年阿瑟加入州民兵组织,任军法官,1859年他同一位著名海军军官的女儿埃伦·刘易斯·赫恩登结婚。

(二)由于阿瑟持反对奴隶制观点,很快就与纽约州新成立的共和党搭上关系。他入党后结识不少朋友,1860年共和党人埃德温·摩根竞选纽约州长获胜,遂任命阿瑟为纽约州总工程师,同年阿瑟支持亚伯拉罕·林肯竞选总统。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他转任纽约州军需局局长,负责筹集食品、医疗设备、各种军需物资,支援纽约州民兵对南军作战。这一时期他工作努力,卓有成绩。1863年摩根下台,民主党人霍拉肖·西摩接任纽约州长,阿瑟辞去政府职务,重操律师旧业。阿瑟退职后对政治仍很关心,同纽约州共和党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他积极支持共和党要人、参议员罗斯科·康克林,并成为其主要心腹之一。在1864年的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上阿瑟支持林肯总统再次作为总统候选人,并提名安德鲁·约翰逊作为副总统候选人。1867年他被任命为纽约市共和党人执行委员会成员,第二年升任州执行委员会主席。1868年共和党人尤里西斯·格兰特竞选总统,纽约市成立纽约格兰特中央竞选俱乐部,阿瑟为该俱乐部的重要谋士,1869年大选结果是格兰特当选总统。1869年至1870年阿瑟担任纽约市税务委员会法律顾问,年薪一万美元。1871年7月在康克林和即将离职的税务官托马斯·墨菲的极力推荐下格兰特任命阿瑟为纽约港海关监督纽约港海关监督一职职位并不算高,却掌控着上千个职位的任免大权和大量联邦货币的收支。阿瑟上任之后把数以千计的共和党人安插在海关各个部门,并要求他们支持以康克林为首的纽约共和党组织,他因此被认为是康克林政治机器上的“一颗无人知晓的螺丝钉”。为确保自己的职位,阿瑟竭力显得办事公正,并用考核办法来决定职员的去留。然而海关内贪污受贿现象不断出现,阿瑟对此视而不见、置若罔闻。阿瑟本人在这个职位上也是受益匪浅,据说他利用自己的影响为他的支持者谋求政治职位,因此私下获得4万多美元的收入。1872年阿瑟支持格兰特连任总统,向海关雇员募捐,以支持共和党候选人。在1876年的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他支持康克林作为总统候选人,但在最后一轮投票中与康克林的力量一起支持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他支持斯图尔特·伍德福德作为副总统候选人,但没有成功。他在大选中为海斯活动,再次让海关雇员为共和党捐款。1877年海斯当选总统,明确表示自己的文官制度改革政策将延伸到阿瑟的职权范围。同年建立的杰伊委员会调查有关纽约海关腐败的指控,传唤阿瑟作为其第一个证人。在6小时的作证中阿瑟无法否认该委员会的主要发现:为了把职位留给唯命是听的党的工作人员,忽视量才录用制度,雇员必须把部分薪水捐赠给共和党。该委员会建议纽约海关进行彻底的清洗,并精简人员,海斯总统接受建议。为了有利于党的团结,海斯同意比较体面地免除阿瑟的职务,改任他为驻巴黎领事。

(三)在阿瑟表示拒绝后,1878年7月11日海斯解除他的职务,由埃德温·梅里特代替。接着阿瑟重新开业当律师,成了纽约阿瑟-费尔普斯-克内维尔斯-兰塞姆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合伙人。1880年6月共和党在芝加哥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推选总统候选人。纽约州共和党首脑康克林的忠实支持者坚决支持前总统格兰特再次争取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阿瑟是该党在纽约州的代表之一,也是支持格兰特的306个“忠诚分子”之一。当时格兰特的对手主要是前任众议院议长詹姆斯·吉莱斯皮·布莱恩,两人势均力敌,经多次投票后一直无人取得多数。直至第36次投票时共和党改革派詹姆斯·加菲尔德异军突起,在布莱恩的大力支持下以微弱多数获得总统候选人提名。改革派取得胜利后为安抚格兰特派“忠诚分子”,保持共和党内的团结,要求从纽约代表团的格兰特派中提名一人,作为副总统候选人。在这关键时刻阿瑟毛遂自荐,表示愿意尝试,结果没有遇到多少阻力就顺利地获得副总统候选人的提名。11月2日在全国大选中共和党获胜,于是阿瑟一跃而成为美国副总统。在加菲尔德总统与康克林围绕官职任命权的激烈斗争中阿瑟与加菲尔德决裂,站到康克林一边。1881年7月2日阿瑟和康克林在纽约离开一艘轮船时获悉加菲尔德遭到枪击,他们最初得到的报道错误地声称加菲尔德已中弹身亡。应内阁的要求,阿瑟前往华盛顿,等待局势的发展。随着加菲尔德伤势的好转,阿瑟回到纽约。当加菲尔德的状况开始恶化时阿瑟拒绝前往华盛顿,担心他可能显得急于确定总统的死亡。1881年9月19日晚上11点半阿瑟在家中收到加菲尔德已在大约1小时前逝世的消息,20日凌晨2点15分在纽约市列克星敦大街123号阿瑟家中由纽约最高法院法官约翰·布雷迪主持,阿瑟宣誓就任总统。当时既没有副总统,也没有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两院议长尚未选出),因此不存在宪法规定的继承顺序。倘若当时阿瑟遭到谋杀或突然死亡,美国历史将第一次出现空位期。为了防止这种灾难,阿瑟当天起草一份召集参议院举行特别会议的公告,并把公告邮往白宫。一旦到了华盛顿后他就可以销毁这封信,亲自召集参议院开会。9月22日在国会大厦中由首席大法官莫里森·韦特主持,阿瑟第二次宣誓就任总统。阿瑟爱好社交,讲究衣着。他上任后人们议论颇多,担心他不称职、然而出人意料,他努力以正直的态度处理政务,并热心于改革,逐渐改变公众对他的看法。阿瑟是一个共和党人,但亲自过问邮政部门的“星形邮线丑闻”,将参与此案的邮政和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一律解职。阿瑟反对政党分肥制,于1882年通过《河道港口拨款案》。其于1883年签署的《彭德尔顿公共服务改革法案》被视为他在总统任内最重要的行动,这项法案建立起一项制度,使得政府职位依照能力分配,而不是根据党派分配。阿瑟还是一个环境保护主义者,他对西部地区的自然资源很感兴趣,并且很关心森林受到过度毁坏的问题。

(四)许多人认为阿瑟执政三年半后“成绩卓著”,有资格再任一期,阿瑟本人也试图竞选连任。但出乎人们预料的是他不仅未获得总统候选人提名,连纽约州参议员候选人的资格也未获得,究其原因是阿瑟本是纽约州共和党康克林一派,当上总统后试图独树一帜。1882年秋他竟允许财政部长查尔斯·詹姆斯·福尔杰在保留原有职务的同时作为共和党候选人参加纽约州长的竞选,干扰该州正常的竞选活动,这一事件让人们认为阿瑟利用权力插手地方竞选,庇护福尔杰,引发反对情绪,导致福尔杰的落选。阿瑟对《排华法案》和《河流与港口法案》的否决让他更加不受欢迎,这样的一些行为既得罪共和党“忠诚分子”,又得不到共和党改革派的支持,引起党内两派的不满。于是在1884年共和党代表大会的第一轮投票时阿瑟得278票,布莱恩得334票。到第四轮投票时布莱恩得541票,阿瑟得207票。最终阿瑟没能胜过将他视为阻碍的布莱恩,而布莱恩在大选中败给民主党候选人格罗弗·克利夫兰1885年3月4日阿瑟卸任总统,回到他在纽约的律师事务所,他还同时任纽约阿凯德铁路公司的董事长。该年12月阿瑟出席表彰退休的纽约市中级民事法院首席法官查尔斯·戴利的集会,这是他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在总统任期内切斯特·阿瑟患上布赖特肾炎,并伴随着心脏肥大症、疟疾,但他一直将自己的健康状况保密。卸任之后阿瑟的病情急速恶化,于1886年11月16至17日间的夜间因中风导致左半身瘫痪,失去知觉,到18日便去世了,享年57岁。11月22日阿瑟的葬礼在纽约天国安息教堂举行,他被葬于纽约奥尔巴尼乡村公墓。阿瑟热心改革,颇为勤政,取得一定的成绩。在加菲尔德就任总统后的第一周内他就命令邮政部长詹姆斯调查邮线合同的签订中有欺诈行为的指控,阿瑟接任后更是亲自过问这一“星形邮线”(星形邮线是指偏僻地区专门雇用人员邮递的路线)诈骗案。经过詹姆斯调查后发现共和党参议员斯蒂芬·多尔西、邮政部第二副部长托马斯·布雷迪等人与这起贿赂案有关,检察官们估计这起贿赂案浪费纳税人400万美元的钱,最终阿瑟对参与此案的邮政和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给予解职的处罚,这起丑闻的揭露为后来文官制度改革的进行打下基础。阿瑟就职后采取超党派的态度,在组织政府班子时不抱派系偏见。他任命有才干的人担任联邦政府要职,其中包括属于党内对立派系的人士,而且他未让他的老上司罗斯科·康克林在政府内掌握实权。对于阿瑟的任期来说最大的功绩被认为是改革文官制度,此前美国政界长期流行“政党分肥制”,根据这种制度时在大选中获胜的党派依据“战利品归胜利者所有”的规则,可以取得政府机构中的各种职位。党的领导人利用这一制度可以用官职来做政治交易、培植亲信,这样每次大选后政府人员大量更换。

(五)阿瑟深感这种“分赃”制度的弊端,在他的敦促下国会在1863年1月16日通过《彭德尔顿法》。该法禁止在竞选总统时利用政府职位去拉票,并规定政府中10%的职位需通过文官考试聘用人员,但这一制度仅适用于低级文职人员,至于当选总统任命政府主要人员仍是按党派关系来选定。该法自1883年通过以采沿用近一个世纪,适用范围不断扩大,但基本条文没有什么改变。直至1978年吉米·卡特总统时期才对条文作了修改,在21世纪的美国政界中依然有这个法案的痕迹。彭德尔顿法亦称“1883年文官制度法”,由时任美国参议员的彭德尔顿提出。确立文官录用和组织的三项原则,即竞争考试原则、文官地位相对稳定原则、文官政治中立不为党派利益服务原则。规定设立一个文官事务委员会,作为全面执行文官制度法的中央机构,这一法案标志着以功绩制为基础的美国现代文官制度的建立。彭德尔顿法亦称《1883年彭德尔顿联邦文官法》,是美国国会于1883年通过的在文官制度中实行功绩制的基本法,因参议员彭德尔顿负责起草而得名,是美国文官制度由政党分肥制转为功绩制的法律依据。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联邦政府机构成员无能、贪污、腐败日益增剧,政党分赃制引起国内普遍不满,1881年加菲尔德总统被一求官未遂者暗杀更引起朝野震惊,文官制度改革遂成为紧迫问题。1883年1月16日美国国会通过文官制度法,主要内容:成立由3人组成的美国文官委员会,其中必须有反对党1人,任期6年;委员会负责制定文官管理细则,主管文官考试和录用、保障文官权益等;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文官,文官考核和工资以实绩为依据,公布待补文官职位缺额;经考试录用的文官实行常任制,由法律保障其职位,不得任意撤换;受到惩罚的文官有权提出申诉等;文官不得提供政治捐款。文官委员会向总统负责,委员会的建议须总统批准后下达各行政部门执行。委员会任命主考官1人,并设地方考试委员会。此法虽沿袭英国文官制度(如文官委员会),但作了适合美国国情的修改,如考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进入文官系统不必从最低级开始;高级文官重视专业才能等。其实质在于建立功绩制原则,防止和摆脱政党对文官的影响和干扰。它以择优录用和考核晋升为基础,并对试用制度、严禁考试作弊作出规定,以保证功绩制的贯彻执行。此法实行一个多世纪,曾作过多次修改(如美国于1978年撤销了文官委员会),但作为基本点的功绩制原则和内容未变,并已成为美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法。阿瑟主张适当削减关税,他知道为了防止外国廉价商品打入国内市场影响正在发展中的本国工业,不能过多降低关税。但是他又看到高关税使政府积累起来的很多盈余,却被国会用于“政治分肥”。因此他建议成立包括有贸易保护主义者参加的专门委员会,研究制定关税修正案。

(六)该委员会提出的削减关税方案,虽遭国会否决,但阿瑟最后还是使关税有了一定程度的削减,并从财政盈余中拿出4亿美元偿付国债。1882年阿瑟否决试图拨款1900万美元用于各种国内改良措施的《河流港口法案》,他认为这是十足的政治分肥立法。尽管国会立即推翻他的否决,但阿瑟还是因为试图挫败许多人所认为的“国库袭击”而受到广泛的赞扬。密西西比河洪水泛滥,造成数万人无家可归,于是阿瑟向国会提出特别咨文,要求批准修建密西西比河防洪大堤。阿瑟在1883年发现美国海军舰艇仅有24艘,已经相当陈旧,而且部分还是木船,于是他提出建造4艘现代化战舰(两艘巡洋舰、两艘炮舰),建立陆、海军用的枪炮厂。1884年4月又向国会提出拨款150万美元用于防御工事,经过他与他的继任者两代总统的不懈努力后美国海军不断扩大,到美西战争期间美国海军上升到世界第五位,为美国对外扩张准备条件,因此阿瑟也有“新海军之父”的头衔。为了平息人们对犹他州一夫多妻制的不满,在阿瑟支持下国会于1882年3月通过一项反对一夫多妻制的《埃德蒙反多妻制法案》,宣布多妻制为犯罪,禁止多妻制者担任政府公职和行使投票权。除签署《排华法案》外阿瑟还在1882年8月签署《移民法案》,提高外国移民入境门槛,对入境移民每人收取50美分的税,并禁止精神病患者、智障、罪犯等可能成为政府负担的人入境。他反对联邦最高法院通过1883年“民权案”的裁定,此裁定推翻保护黑人权利的《1875年民权法》。此外阿瑟还积极推动国会发展土著人教育,计划在土著人中间推行针对个人的份地制度,该制度在下任总统任期内通过《道威斯法案》得以实现。他通过行政命令,强行开放达科他领地的一个土著人保留地给西进移民。阿瑟政府于1881年12月宣布根据门罗主义,夏威夷群岛为美国体系中的一部分,美国船只有权在夏威夷加煤和维修。1882年4月阿瑟否决国会一项为期20年的限制华工移民法,因为他认为这项法案违反《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约》(在美国一般被成为《伯林格姆条约》,即《蒲安臣条约》)。但他还是签署国会在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宣布美国在10年内禁止中国劳工入境。这项法律适用于无论是熟练和非熟练劳工,还是受雇采矿的中国人,它还禁止美国法院授与已经居住在美国的中国人公民权。这项法律在1892和1902年得到展期,直到1943年才被废除。阿瑟任内通过海军中将薛斐尔等人的努力以及朝鲜的宗主国清朝的斡旋下,1882年5月22日美国与朝鲜签订《朝美修好通商条约》,两国正式建交。通过承认朝鲜有自主权,美国获得在朝的领事裁判权最惠国待遇美国由此成为第一个打开朝鲜国门的西方国家。1883年1月美国同墨西哥签订互惠通商条约。

格罗弗·克利夫兰

(一)斯蒂芬·格罗弗·克利夫兰(1837年3月18日-1908年6月24日)是美国政治家、律师,美国第22和24任总统(1885年3月4日-1889年3月4日,1893年3月4日-1897年3月4日),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两度当选且任期不连续的总统,也是美国内战后第一个当选总统的民主党人。克利夫兰于1837年3月18日出生于在新泽西州考德威尔的一个公理会牧师家庭,具有英格兰、爱尔兰和德意志血统。是律师查理·法利·克利夫兰和安·尼尔·克利夫兰9个孩子中的第5个,在兄弟中排行第3。受洗时被取名为斯蒂芬·格罗弗(用的是父亲的同僚、牧师斯蒂芬·格洛佛的姓名),但他在19岁时开始把自己的姓名签成S·格洛佛·克利夫兰,两三年后又去掉开首字母。克利夫兰4岁时因父亲被调到另一家教堂做牧师,他举家迁移到纽约的费耶特,并在当地读了小学,11岁时进入费耶特中学学习。在学校里中受到良好的数学和拉丁文训练,并培养钓鱼的终生爱好。童年的克利夫兰是一个强壮结实、爱开玩笑、但明白事理的少年,由于兄弟姐妹较多,且父亲的收入微薄,难以维持生计。每天放学后他要担负繁重的家务活,有时还要外出打零工。他在一家杂货店当店员时每天清早5点钟起床,一直忙到晚,住处冬天没有火炉,晚上老鼠为患,通常闹得整夜不得安宁。克利夫兰很早就懂得利用时间的重要性,并崇拜乔治·华盛顿安德鲁·杰克逊,以二人作自我奋斗的榜样。少年时代的艰难困苦,使他形成一种坚毅刚直、孤傲佩强的性格。1850年克利夫兰再次跟随父亲搬迁,就读于纽约克林顿文学院。1851年又回到费耶特中学,在校中他组织过一个辩论学会。在学校里他学习非常勤奋刻苦,希望进入大学深造。但在1853年父亲不幸病逝,克利夫兰不得不离开学校,开始挣钱养家的生活,当时克利夫兰的兄长威廉安排他在纽约市的纽约育人学校文学系担任助教。1853年至1854年他在该校教授阅读、写作、算术和地理,并按期将微薄的工资交给母亲,因为不喜欢这份工作,一年后他回到纽约州霍兰佩滕特的家人身边。其时尽管克利夫兰渴望继续受教育,可他拒绝一个赞助人以自己接受牧师职务作为前提送他去读完大学的建议。1855年克利夫兰决定前往俄亥俄州克利夫兰港,途中在舅父刘易斯·艾伦的劝说下定居布法罗。舅父雇用克利夫兰编写《美国短牛角手册》,每月报酬10美元,外加食宿,同时他还安排克利夫兰在布法罗的罗杰斯-鲍恩-罗杰斯律师事务所学习法律。1859年经过4年的刻苦学习后克利夫兰取得律师资格,由于他吃苦耐劳,具有雄辩的口才,很快就成为罗杰斯-鲍恩-罗杰斯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此后克利夫兰加入美国民主党,开始涉足政治。1862年他为霍雷肖·西摩竞选纽约州长出力,使西摩获胜。

(二)西摩当选后派他为伊利县的地方副检察官,作为报酬。在南北战争期间他一直担任这个职务,因为克利夫兰是反对战争的民主党人,还需要挣钱养家,所以在自己的名字被列入征兵花名册后他根据1863年《征兵法》的规定时选择出钱募役,以150美元的价格请32岁的波兰移民乔治·布林斯克代替自己服役。1865年克利夫兰第一次参加竞选,竞选伊利县区检察官,但败给共和党候选人莱曼·巴斯。此后他就在布法罗设立法律事务所,执行业务。1870年克利夫兰竞选县长成功,正式进入政界。任内他揭发奸诈的承包商克扣监狱的食物和燃料供应的罪行,当两个判罪的凶犯被处绞刑时克利夫兰亲自动手操纵绞刑机,他说他不能把自己不愿做的事推给别人去干。当1873年任职期满时他已经从工资和其他进项中节约2万美元,从而在人生中第一次还清债务。在此后的9年中克利夫兰不仅是一名出色的律师、很有名气的法学家,还积极参加当地民主党的党内活动。他无论做什么事都专心致志,而且聪颖、好学、勤于思索,被许多历史学家称赞为他那一时代美利坚坚强公民的象征。工作之余他经常去酒家宴饮,或者和朋友们一起打猎、钓鱼。1881年布法罗市举行市长选举,当时布法罗市民对这个城市政府官员多年来的腐败无能和办事不力表示极为不满,对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政客甚为失望。44岁的克利夫兰凭借他当律师时的人缘和声望以无党派人士身份参加竞选,他提出建立“诚实和廉洁政府”、“重振经济”等迎合人心的口号。他还以一把扫帚作为竞选标志,以示他决心清扫积,结果他以多数票当选为市长。克利夫兰当选为市长后立即实现自己的诺言,他以“否决市长”而著称,因为他一再努力阻止与本市做生意的公司签订有水份的合同。他否决一份定价过高的街道清扫合同,从而获得广泛的赞扬。为了确保本市资金得到谨慎的使用,他坚持即使是最细小的计划也要进行竞争性招标。他还采取措施改进该市的下水道系统,从而制止与伤寒有关的死亡人数的不断增加,克利夫兰对市政厅正直有效的管理使他赢得“纽约州能干的革新派官员”的好名声。由于克利夫兰政绩卓越、威信大振,在任布法罗市市长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被民主党州大会提名为纽约州州长候选人,并于1882年11月以58%对37%的选票当选。1883年1月上任后克利夫兰通过对抗坦曼尼协会及其首脑约翰·凯利巩固自己的名声,他回绝一些求职者的要求,坚持认为任免官员唯一考虑的是才德,而不是党派服务。他否决许多有关个人利害的议案以及其他财政上的不法所得,他努力促使年轻的州议员西奥多·罗斯福的提出的州文官制度法案获得通过,并任命改革者到新成立的文职人员委员会任职。他对州银行的业务进行更严密的复查,同时他采取措施把尼亚加拉瀑布周围的大约150万英亩土地圈为禁猎地,有效地保护瀑布周围的环境和生活,这得到后人的普遍称赞,他还提出“公共职位就是公众信任”的口号。

(三)作为州长时克利夫兰充分显示出广博的知识和充沛的精力,他拥护当时的一种流行思潮,认为政府除了维护法律原则和保护财产权外不得干涉人民的社交和经济生活。此时他还是以一个好否决的州长著称,对有缺点、毛病的法案时他不签字,也不提出改进意见,因此受到两党保守派和大资本家的喜爱,渐渐把他看作他们在白宫的最大希望。1884年7月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在芝加哥召开,提名克利夫兰为该党总统候选人,印第安纳州前联邦参议员、1876年塞缪尔·蒂尔顿的竞选伙伴托马斯·亨德里克斯为副总统候选人,两党的改革者对克利夫兰都很满意。纽约《世界报》说支持他有四个原因:(1)他是个公正的人;(2)他是个公正的人;(3)他是个公正的人;(4)他是个公正的人。克利夫兰在担任布法罗县司法长官和布法罗市市长期间因为正直而额著声誉,在任纽约州州长的两年里一直拒绝执行使他的坦慕尼俱乐部(又称担慕尼协会)朋友们营私中饱的措施,对克利夫兰和亨德里克斯的提名得到共和党改革派(即所谓“脱党者”)的支持。克利夫兰很少参与竞选活动,除了作过两次文官制度改革的讲演以外一直呆在他的办公室里工作。此时他的竞争对手、花了六个星期周游全国的詹姆斯·吉莱斯皮·布莱恩被詹姆斯·马利根再度掀起(马利根在1876年公布的关于布莱恩丑闻的信曾使布莱恩失去被提名的机会)的丑闻案逼入困境,但克利夫兰也遭到攻击。7月21日布法罗的一家报纸在头版刊登大字标题“骇人听闻的故事”,文章揭露11年前克利夫兰曾抚养与未婚女子玛丽亚生的一个私生子,并一直提供经济支持,报纸甚至披露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奥斯卡·福尔瑟姆·克利夫兰。当克利夫兰的朋友们诸问他是否确有其事,克利夫兰坦然地说:“不管怎么说,还是以实相告为好。”共和党抓住机会对克利夫兰发起进攻,使他名誉大损。到10月以后似乎胜券在握的布莱恩很可能获得关键性的36张选举人票,但在大选前数日内布莱恩接连犯下一连串的错误,等到选举当天布莱恩因丢掉纽约的1149张选票而一败涂地。克利夫兰则大获全胜,在全国范围内获普选票4879507张,布莱恩获4850293张;选举人票为克利夫兰219票,布莱恩182票。1885年3月4日克利夫兰作为继詹姆斯·布坎南之后又一位民主党总统举行就职典礼,结束南北战争后共和党连续执政20多年的局面。克利夫兰在第一任期间受到公众的一致好评,文职改革者们喜欢他的所作所为,生意人赞赏他强调稳定币值和经济,强调政府工作效率。他在第一任期内面临着机构改革、关税纷争、工人罢工等难题,他推行文官制度改革,免去近10万共和党人的官职并换上民主党人。他勒令铁路公司退出近8千英亩非法占用的土地,他力图维持和制订有利于民主党利益的低关税政策。

(四)此外他抱着对任何团体都不能给予优惠的信条,频频行使否决权,甚至否决资助灾民、发放退伍军人津贴等提案。他还动用军队,无情地镇压一系列罢工事件。他在4年当中签发不下413份否决批文,两倍于从华盛顿到阿瑟的21位前总统所签发的否决批文的总和。1888年克利夫兰谋求连任,但输给共和党候选人本杰明·哈里森,连任失败后他去纽约市当了律师。克利夫兰并不甘心自己遭遇的失败,据说在他离开白宫之际他的妻子对白宫人员说要好好保管那里的家具,因为他们4年之后还要回来。在纽约与克利夫兰交往的不少是商贾富豪,他在民主党内仍有相当的影响,他积极利用这些条件,筹划准备东山再起。1891年2月10日克利夫兰在纽约市的公众集会上发表有名的“白银信件”,公开反对当时国会正在辩论的关于不受限制地自由铸造银币的提案,“白银信件”实际上为1892年的竞选拉开序幕。1892年9月7日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在明尼阿波利斯召开,在首轮投票中推选哈里森为总统候选人。同月晚些时候民主党在芝加哥召开代表大会,也在第一轮投票中选举克利夫兰为该党的总统候选人,克利夫兰选择伊利诺斯州前参议员阿德莱·尤因·史蒂文森作为竞选伙伴。民主党的竞选纲领没有大的更新,但在关税问题上却毫不含糊,它强烈谴责:“共和党的保护性关税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对大多数美国人的欺诈与掠夺。”因为哈里森的妻子在竞选期间重病缠身,并于大选前两星期去世,故而克利夫兰和哈里森的这一次竞选格外平静。除了老生常谈的接受提名演说外他们很少向公众表明各自的观点,没有进行激烈的竞争。1892年克利夫兰在总统竞选中获胜,开始他的第二个总统任期。这是自1858年以来民主党第一次不仅赢得白宫,而且也赢得对国会的控制。在克利夫兰的第二任期里最得人心的举措是在英国和委内瑞拉之间围绕委内瑞拉和英属圭亚那的边界争端中持坚定立场,在克利夫兰暗示有必要动用武装部队解决问题后英国同意把委内瑞拉边界问题提交国际仲裁,使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历史学家批评克利夫兰过分的挑衅性干涉行为。在国内商业萧条和劳资纠纷困扰他的第二届任期,1893年费城雷丁铁路公司的破产触发经济危机,引起长期而惨重的大萧条,随之而来的是黄金储备缩减、广泛的失业、工业生产过剩、农产品歉收。此时欧洲经济也正在衰退,克利夫兰采取诸多强硬措施,包括对罢工工人进行镇压。克利夫兰对铁路罢工者的处理方式激起很多美国人的骄傲,但是他的政策在经济萧条期一般是不受欢迎的。因为第二次任期中颇具争议的表现,他也被历史学家称为“虎头蛇尾”的总统。1897年克利夫兰在第二次总统任满后没有寻求第三届任期,而是返回新泽西州普林斯顿此时他拥有30至35万美元的财产,他本人还在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供职。

(五)1908年6月24日克利夫兰在普林斯顿的家中去世,终年71岁,临终时他以“我已尽我所能把事情做好”作为对自己一生的总结。第一届总统任期内克利夫兰反对1867年颁布的《任期法案》,该法案最终于1887年废止。面对共和党人控制的参议院时他有效地利用总统的否决权、任命权及行政控制权,克利夫兰经常动用否决权,他在任内否决几百个补助金和个人救济议案,认为它们是国库的不正当的负担。他的行动引起强大的南北战争退伍军人组织“共和国大军”的激烈批评,克利夫兰坚持认为:“国家拨作补助的钱应该用于补偿那些在保卫联邦和为国家服务中确实遭受损失而生活不能自立的人,他们有权得到政府的救济。”还否决援助得克萨斯州遭受旱灾农民的法案。1886年克利夫兰签署《总统继承法》,这个法律废除1792年的总统继承法,它规定:在副总统死亡、丧失能力或辞职的情况下总统职位的继承顺序将落到内阁身上,按各部建立年代的先后进行。这个法律被1947年的《总统继承法》取代。第二届任职期内美国第53届国会通过一项授权法案,允许犹他州申请成为一个,克利夫兰于1894年7月16日签字,1896年1月4日犹他州加入联邦,成为美国第45个州。克利夫兰在第一届任职期间面临的最重要的争论问题是关税(进口税),实业家想要保持高关税,以便使他们的产品保持高价格。但是农民由于负债累累就希望降低关税,这样他们就不必为进口产品付高价。1887年克利夫兰签署控制铁路运输费的《洲际商业法》,试图解决高关税问题和调解劳资关系,坚定支持金本位,试图减少政府铸造银币的数量。同年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米尔斯提出一项法案,将关税从47%左右降至40%左右。经过克利夫兰及其盟友的重大努力,1888年该法案在众议院获得通过,但未能与民主党达成协议,该法案最终天折,关于关税的争论一直持续到1888年的总统选举。第二届任职期内1893年经济危机蔓延全国,克利夫兰认为解决方法为施行金本位制,于是说服国会废除《谢尔曼白银购买法案》。1894年众议院通过《威尔逊-戈尔曼关税法案》,虽然该法案提供相当低的关税,但参议院对其进行多处修改,以致该法案最终变成对1890年《麦金莱关税法》的保护者。克利夫兰尽管谴责最后的方案,但是允许《威尔逊-戈尔曼关税法案》在没有他签字的情况下成为法律。广大农民和工人对政府的不满,导致1894年5月考克西领导的人民军以“向华盛顿进军”为名的大规模游行示威运动,这次进军以失败告终。同月爆发工人反对普尔曼公司的罢工,铁路交通尤其是西部各州的铁路交通几乎陷入停滞状态。克利夫兰在联邦法院获得反对工会禁令,当罢工者拒绝服从时他派联邦军队进入芝加哥和其他20个铁路中心。《麦金莱关税法》是美国国会议员麦金莱 (1843—1901年) 制定,1890年通过。《麦金莱关税法》将关税税率平均提高50%,尤其对上等毛织品、棉花、麻布、呢绒、钢铁、玻璃等规定特别高的关税。

(六)麦金莱称该法不仅有利于现有工业,而且更会促进还处于萌芽状态的工业。它的实施为托拉斯开辟广阔的国内市场,被誉为“托拉斯之母”。在军事方面克利夫兰热心于海军的扩张,主张建设新海军保卫美国的海岸线。对外克利夫兰反对扩张,实行孤立主义克利夫兰承认维持与新成立的夏威夷共和国的外交关系。当英国和委内瑞拉英属圭亚那殖民地之间的边界问题上产生分歧时克利夫兰要求英国接受边界问题的仲裁,否则美国将采用武力手段保护委内瑞拉的领土,这一争端在1899年得以解决。1896年出访欧美各国的清朝前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抵达美国纽约,并得到克利夫兰的接见,受到“史无前例的礼遇”,克利夫兰因此成为第一位与当时中国的重要官员会晤的美国总统。夏威夷共和国是继夏威夷王国之后在夏威夷出现的国家,总统为桑福德·多尔。在殖民主义瓜分世界的狂潮中夏威夷利用强国的矛盾,艰难地保持独立。1842年12月美国总统泰勒在致国会的咨文中提出要保证夏威夷群岛的独立,1843年11月英、法两国签署一项协定,共同保证夏威夷领土主权完整和独立。1875年《美夏互惠条约》签署以后美国的势力逐渐占据上风,美国两次动用武力逼迫夏威夷让步,并占据珍珠港。1893年夏威夷的美国侨民在美国海军陆战队的支持下发动政变,推翻利留卡拉尼女王,并于1894年宣布成立“夏威夷共和国”。1898年美西战争后美国国会以两院联合决议的形式通过兼并夏威夷的决议,同年8月12日夏威夷正式成为美国领地,前“夏威夷共和国总统”桑福德·多尔被任命为第一任领地总督。1959年3月夏威夷作为第50个州加入美国,成为美国国旗上的第50颗星。夏威夷群岛是由火山爆发形成的,包括8个大岛和124个小岛,绵延2450千米,形成新月形岛链。夏威夷岛为最大岛,岛上有2座活火山。气候终年温和宜人,降水量受地形影响较大,各地差异悬殊,森林覆盖率近50%。本州是由19个主要的岛屿及珊瑚礁所组成,位于中部太平洋。桑福德·多尔(1844年4月23日-1926年6月9日)是夏威夷共和国总统,夏威夷王国时期、摄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及准州时期的政治家与法学家。1844年4月23日多尔出生于火奴鲁鲁的一个来自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白人新教传教士家庭,他的堂弟詹姆斯·多尔晚些年跟他来到夏威夷,后来成为凤梨大王,成立著名的都乐公司。多尔属于夏威夷群岛上富裕杰出的移民群体中的一员,在当地政治环境中举足轻重。早年在美国麻萨诸塞州威廉斯学院学习2年,然后回夏威夷,在檀香山当律师,两次当选为夏威夷议会议员。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和卡拉卡瓦国王及利留卡拉尼女王的朋友,多尔极力主张夏威夷社会与文化的西方化。1887年任夏威夷最高法院法官,1893年废黜夏威夷女王,任临时政府总统。1894年夏威夷共和国成立,他任总统。1900年美国合并夏威夷,建立准州,任他为州长。1903年辞职,任夏威夷地方法院法官,直至1915年退休。

税收制度

(一)税收制度是指国家(政府)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方法的总称,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政府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规范。从一般意义上说税收制度是由税收主体、税收客体、税率和违章处置等要素构成的,在社会中税收制度的建立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兼顾国家需要与税源可能的原则:任何一个国家在建立税收制度时首先要考虑的是保证它的政府支出需要,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税收收入却是有限的。它不能不受到一定时期税源的制约,这就要求对二者合理兼顾,以求得需要与可能之间的平衡。同时社会主义国家和纳税人之间不存在根本利益的冲突,社会主义公有制使国民收入的创造和国收入的分配都有可能有计划地进行,从而为国家需要与税源可能之间的平衡有计划地进行,从而为国家需要与税源可能之间的平衡提供条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原则:税收分配的对象来自社会再生产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只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速度持续增长,税源才会越来越充裕。相反如果经济不发展,生产不增长,税源就会枯竭,所以国家税收制度包括税种的建立、征税对象的确定和税率的设计等只有着眼于经济发展才能壮大国家的物质基础。公平税负、区别对待的原则:公平税负是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对同部分、同行业内部的不同生产者课以同等的税收,做到公平税负,借以强化价值规律的作用,促进竞争,鼓励先进,鞭策落后,降低劳动耗费,提高经济效益。区别对待则是指国家根据其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部门、不同产品在税收上采取的某种差别待遇。一般说来凡是国家政策需要加以鼓励或照顾的,税收征管就应该轻一些,凡是国家政策需要加以限制或特殊调节的,税收征课就应该一些。公平税负与区别对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讲公平税负,不讲区别对待,也就无从体现政策;只讲区别对待,不讲公平税,则违背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要求。只有在公平税负基础上区别对待才能更好促进经济发展。简化税原则:国家税收制度的建立必须注意适当简化税制,如果把税种搞得过于复杂,把稽征和缴纳手续定得过于繁琐,不仅会给纳税人带来额外负担,不利于经济核算,而且也会使政府的征收费用增加。但是税制的简化也要适当,要以不削弱税收促进经济发展,调节各方面经济关系的经济杠杆作用为前提,不能为简化而简化,否则也将给经济带来不良后果。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课税对象的分类:商品或劳务;收益额;财产;资源;人身。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它具体地规定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体现征税的度。税目的两种设置方法:(1)列举法;(2)概括法。计税依据是指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分为:(1)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实物形态为计税单位。(2)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值形态为计税单位。

(二)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率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现征税的深度。税率的分类: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定义:是指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量之间的等比关系。比例税率的分类: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义:是随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累进税率的分类: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定义: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一个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一个征收比例。定额税率的分类: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类分级定额税率。纳税环节定义指对处于运动种的课税对象,选择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纳税环节的分类:一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纳税期限定义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纳税期限规定:(1)按期纳税;(2)按次纳税。减免税定义:是税收制度中对某些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规定。减免税包括:减免税规定;起征点规定;免征额规定。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罚措施,它体现税收的强制性是保证税法正确贯彻执行、严肃纳税纪律的重要手段。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税法的主要特征:税与法的共存性;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税法结构的综和性。任何税制都必须经过立法,得到国家和政府的确认、保护和推动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两者的关系:税制决定税法,税法税制服务。税法的社会经济作用: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准绳;是国际交往中贯彻平等互利、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税法的法律规范作用:税法的指引作用;税法的评价作用;税法的强制作用;税法的教育作用。税制体系是指一国在进行税制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及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主要因素:(1)社会经济发展水平;(2)国家政策取向;(3)税收管理水平。《福布斯》杂志说中国的税负水平排在世界第二位,中国的税负到底是重还是不重,这实际上就引出理论上常说的两个概念:一个叫法定税负,就是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税收水平;另外一个叫实征税负,就是凭借政府的征收能力真正能够征收到的税收。

(三)《福布斯》杂志所以带给中国的结论是不一样的,它实际上依据的是前一种标准――法定税负水平。另外一种的实征税负,也是国际通用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用来比较各国的税负差异的,这种指标就是一个国家政府实际征税的额度占它当年GDP的比重。现在的个税免征额是一刀切的,但是收入相同的两个人,他的家庭负担可能会不同。比如说工资收入比你高,一个月一万,你只有五千块钱工资收入,但是你同时却有一万块钱的利息所得。当分类去计征的时候是很难先进行收入的比较,然后课征不同的税收的。最公平的办法是以人为单位,把所有的收入加总之后再确定征税的额度。那是什么所得税呢?那叫做综合个人所得税。当个人所得税制按综合计征办法来征收的时候诸如负担人口、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医疗费用的高低、偶然发生的某些意外损失等等问题都可以进入到扣除的领域,而不是简单的只扣除那些钱。以美国为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有一项很具体的免税规定,就是如果你个人花钱的目的是为了去赚钱,那这些所花的钱是可以用来抵税的。当老师的买了服装可以用来抵税,因为老师需要在很多人面前去讲课,一套好的西装是他工作的需要。在这样一些原则指导下为赚钱而花的钱可以从个人收入中间抵扣掉,不用交税,这些都体现西方的个人所得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个理念。物业税的本名叫房地产税,一旦涉及到房地产的税收的时候在归类上是把它放到财产税的系列当中去的,也就是说课征物业税的同时实际上就等于课征财产税。那么如何来看待财产税?在当前中国的税收制度体系当中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财产税存在,没有财产税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政府缺乏对贫富差距进行调节的手段。在收入这样的一个环节,有个人所得税去调节;在消费这个环节,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去调节。但是一旦到了财产环节,几乎没有任何的税种可以去调节,所以从构建和谐社会、拉近贫富差距这个角度来说太需要开征财产税了。物业税是作为财产税的先导,应该是在不久的将来会开征的一个税种。现在都是说房价太高,很多地方政府把房地产很快地发展起来,价格也就很快地涨起来。为什么呢?这跟目前的税制很有关系。现在一次就把几十年的税钱收了,而国外的物业税是通过细水长流、每年每年地收,可以减少买房子的成本。如果地税或者是物业税是一年一年收的话这个税就可以平摊下去,而现在等于一次性把七十年的税全收了,所以也就造成中国现在房价非常高,如果现在加快物业税改革是把这个目前房地产的问题扭转过来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当政府在某一个税种上加大税负的时候势必会在其他税种上采取相应地减少措施,且总的净效是减而不是增,可以对此不必有太多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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