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诗词基础09 律与诗最后的 滤镜:粘对、拗救
前面我们已经根据格律整个的发展理论,推导获得了近体诗的所有格律形式。
在一开始我们说律诗是怎样形成的时候,提到了“粘对律”这个理论,体现在近体诗的构成当中就是所谓的“粘对”。
“粘对”是由两部分,即“粘”和“对”组成的。这个“对”很好理解,就是对 对联的“对”,即对联的两部分平仄相对,也就是律诗中的一联,即一个整句的上下两个单句平仄类型相反。
其中,所有的上句,称之为 出句,需要对应上句的平仄的所有的下句称之为 对句。很好理解,“对”所要求的先有了上句,然后下句把平仄给对上,就等于是一个“出题”、一个“答对”,对对子也是这个道理。
这个“粘”就没那么好解释了,毕竟也不是对联里边“往门上贴”这个“粘”。“粘”代表的是上下两(个整)句之间的顺承、联系,即连接的这个“粘连”。
首先,需要先有一个整句,再往后的新内容就可以开始“粘”了。
怎么“粘”呢?再新写一个单句(即本个大句子内的出句),它的格律,要与上一个单句,即上一个整句后面的这个单句(即“对句”),做到平仄类型相同,即为两者“相粘”。同时,在本个整句内,下一个单句,即要对 此出句 的对句,自然要“对”,那么此时,这个第4个单句,就与最开头的那一个单句平仄相同了。
以此循环往复,(大)句内相对,(大)句外相粘,直到结束为止。从宏观上看,实际上就是一个从中间劈开,完全对称的结构,不算标点符号的话。
这,粘对,同时也是我们在前面推导时将基础律句编排成律诗时所用的,平仄交错、循环往复的具体原理。同时,话说回来,2+2结构下的平平+仄仄 再+平平,又何尝不是一种“粘”呢?
然后下一个,也是最麻烦的问题,就是拗救。
拗救,同样分为两部分,即“拗”和“救”。所谓拗,拗口的拗,指的在近体诗当中,本应为 平 的地方,改用了 仄 字。而“救”则是已经“拗”了的基础上,在本句或对句(本句为出句的情况下可选择)选择把某一处由 仄 改成 平,以表示进行“挽救”。
实际上,由于 一、三、五不论,即便是因为防止各种弊病什么的限制了大部分,不限平仄的地方也依然有不少,除去故意额外使用整个的“拗救”手法的以外,更多的是在严格限制的地方所偶尔发生的“拗”。
我个人认为,相较于一种规则或是一种手法,拗救 更应该是一种现象,尤其是时至今日来说。
单看“拗”,它本身就是一种现象,只有极个别的作品是诗人故意写成 拗 的,这属于少数的 大家 才会用的,本视频不多赘述。而其他的,自然是被动发生的,没办法,拗了。
那么此时,要么把拗的地方改一改,直接改不拗了自然是最好的;要么就该进行“救”了。或者,想改,实在没办法改,就只能选择“救”了。所以才形成了“拗救”这个整体。
当然,如果从总体看,拗了,但它确实 拗 得不厉害,也可以选择“不救”。或者确实拗得厉害了,结果 救 得时候,发现,没法救了,那明显就不用再管了,除非重写。要不然也可以把杜甫什么的刨出来,请专家再抢救抢救试试。
总而言之,拗救是被动发生的,大部分不得不拗的都救过来了,小部分不得不拗的,但没法救,就使得整首诗或者说单个句子,变成了拗诗或者拗句。这种现象从古至今从来不断,尤其是古诗,尤其是唐诗。
刻意使用“拗救”作为一种高级的语言手法的,同样也尤其是唐诗。
这里点名表扬一下杜子美同志,其拗句、拗诗,故意拗句、拗诗,完全占据了“拗救之山的巅峰”。
这时候,可能就有长得帅的观众发现问题了:拗,首先就是违背了格律,那么加上另改平仄的救法,这,还符合格律的原则吗?
不错,绕开定式的“以示挽救”而提出根本性的问题,值得表扬。但是呢,这依然是年轻了。
首先,无论如何花样的规则,都是位于最前几条规则的后面,也就是代表优先级与重要性更低。换句话说,主动的“救”的时候,要在符合前置规则的情况下救,不能随便哪用一个仄都行。
通过对前人研究的整理,目前公认的三种最常见、最广泛的拗救句型如下:
3拗4救
中平平仄仄
中平仄平仄
1拗3救(孤平拗救)
平平仄仄平
仄平平仄平
此型 拗 实际在“不论”的范围之内,但是由于犯孤平,并不允许这种写法的出现,所以进行了一番拗救,从本质上看是形成了一种新的单一的格式。
3拗3救(对句救)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同时,在对句救的情况下,是可以“双救”,即出句拗了,用对句来救,然后对句内再有拗,在对句自己句内自救,此时,两处救是共用同一个字的,就形成了 双救 。
3拗也是可以不救的,但此句式中还可以捎带上4拗,4拗比3拗更严重,必救,34同拗则更不用说了。
在此基础之上,就诞生了“救”的完美案例,陆游《夜泊水村》: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去掉(基础原理上的)额外部分,
因为以前说过了,七言是在五言基础上往前面加了一个节奏单位,基础原理是一样的。
前面3拗3救,在七言中就是5拗5救,1拗3救,就是3拗5救。
报国有万死,向人无再青
有3拗、万4拗、向1拗三者都被无3救一处救了,一救三,经典案例了属于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