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了!招商银行田惠宇,敛财2.1亿,利用内幕信息炒股
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被查后,正式受审。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11月9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公诉机关指控,田惠宇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达2.1亿余元。
飞瞰财金注意到,招商银行在本轮金融反腐中,被查高层并不算多,但上来就是一把手这样的大鱼。另外,今年以来招商银行及其多地分行频频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等原因领到罚单,后续是否会有相关人员被查值得关注。
干预招行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
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证券
2023年11月9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22年,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田惠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田惠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田惠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
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公开信息显示,田惠宇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等职。
2013年5月起,田惠宇任中国招商银行行长,至2022年4月22日,田惠宇被查,任职长达十年。2022年10月8日,田惠宇被“双开”。
经查,田惠宇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罔顾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职责使命抛在脑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长期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钱生钱”,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靠金融吃金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滥权敛财、贪婪无度;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田惠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惠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招商银行频领罚单
年内累计被罚近5000万
田惠宇被查后,招商银行经营业绩增速有所放缓,但总体上保持了稳定。其三季报显示,2023年1-9月,招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602.79亿元,同比下降1.72%;实现归属于招商银行股东的净利润1138.9亿元,同比增长6.52%。
该行房地产领域贷款坏账率较高。财务数据显示,招商银行三季度表内的房地产贷款余额2995亿元,不良贷款是159.1亿元,不良贷款率是5.31%,均较二季度末的5.52%有所下降。但对比去年年末的3.99%仍然上升了1.32个百分点。
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则整体稳健且不良处于低水平,截至9月末,招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为0.36%,较去年末微升0.01个百分点。
今年内,招商银行及各地方分行频频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等收到罚单。
今年1月,央行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招商银行因涉及13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罚款3423.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招商银行13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此外,招商银行10名工作人员被处以罚款。
今年6月9日,新疆银保监局发布的新银保监罚决字〔2023〕41号、42号罚单显示,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存在“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新疆银保监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罚款20万元,对责任人刘磊罚款5万元并作出警告。
6月21日,上海银保监局和重庆银保监局各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和重庆分行。
罚单显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一、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该分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等禁止性领域。二、2020年10月至12月,该分行并购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上海银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招行上海分行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040万元。
重庆银保监局的罚单则显示,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一、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二、未按项目进度放款;三、房地产供应链业务信贷资金用于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投向未纳入房地产行业统计;四、贷款“三查”不到位;五、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该局依据相关条款,对招行重庆分行处罚款190万元。
8月,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票据业务不合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予以罚款55万元。
10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的烟金罚决字〔2023〕25号、烟金罚决字〔2023〕26号罚单显示,招商银行烟台分行存在“票据业务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烟台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条款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决定对招行烟台分行罚款35万元,对时任该行同业客户部负责人王冬辉作出警告。
另外,10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黑金监罚决字〔2023〕12号)显示,招商银行哈尔滨爱建支行存在“对个人住房按揭借款人还款能力评估不审慎,个人住房贷款月还贷支出与收入比超监管规定”的违法违规事实,黑龙江监管局对招行哈尔滨爱建支行罚款30万元。
不难发现,上述违规事实大多发生在前几年,只是处罚在今年落地,而相当一部分涉及房地产方面的违规。
10月30日,招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徐明杰在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自房地产市场开始调整以来,招商银行全面调整了房地产业务的策略,主要是聚焦优质区域、聚焦优质客户、聚焦优质项目来投放房地产贷款。同时加强了集中度管理,强化项目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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