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有棵树》读书笔记
作者,贝蒂•史密斯,出生于布鲁克林,德国移民后裔。
这本书好像很早之前就有了,但是一直没有打开来看,直到某一天中午不经意打开,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书的开头作者写了一段话就很打动我:
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生活馈赠的一切悲欢,那就是一种实现。生活的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
书中有一段,是弗兰西看到一个瞌睡的老人,
想到这个老人曾经也是他父母怀抱中的婴儿,想到多少个可爱的宝宝生到这个世界上,有朝一日会变成这种老人。
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汗毛都竖起来了,曾经做过一个梦,梦到自己成为了一个老太太,然后拼命地回想,这一辈子都发生了些什么,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幸好,闹钟及时响起,把我从这场噩梦中解脱出来,很庆幸,这只是一个梦,很庆幸,我还有时间给自己的生命创造一些美好的回忆。
在讲到弗洛茜有二十几把丝伞(都是参加化妆舞会赢来的奖品),作者说:
穷人总是忠于数量之众。
很引人深思的一句话。
现在也总是在追求少而精,不过这个度很难把控,还在努力中。💪💪
书中也有一些很搞笑的地方,弗兰西去买肉那一段,笑到肚子痛,原文如下:
“去哈斯勒的店里买五分钱做汤的骨头,可是别在那里买剁肉馅。肉馅去维尔纳的店里买。要剁碎的后腿肉,买一毛钱的,别让他从盘子里拿给你。另外,再带一只洋葱去。”
弗兰西和尼雷在柜台前站了好久,屠夫才注意到他们。
“你们要什么肉?”他终于问了。
弗兰西开始和他交涉起来了。
“一毛钱的后腿肉。”
“要不要剁碎的?”
“不要。”
“有个女的刚才来了。买了两毛五的后腿肉,我给剁多了些,余下的就放在盘子上。正好一毛钱的。真的,刚刚剁的。”
妈妈警告的正是这个陷阱。不管屠夫怎么说,就是别买盘子上的。
“不用。我妈妈让我买一毛钱的后腿肉。”
屠夫气急败坏地剁下一小块肉来,称过以后,扔到纸上,正要包起来,突然弗兰西用发抖的声音说:“哦,我忘了。我妈妈要碎肉。”
“我他妈的真是见了鬼了!”他将肉剁了几刀,塞进绞肉机里。
又被耍了,他愤愤不平地想着。
绞碎的新鲜碎肉旋转而下,他给拢到手里,正要掼到纸上,这时候……
“妈妈让把这个洋葱剁进里头。”
她害羞地将从家里带来的去皮洋葱从柜台上递过来。尼雷就在边上站着,什么都没说。他来的目的,就是提供精神支持。
“我的老天哪!”屠夫破口而出。不过他还是操起两把屠刀,将洋葱剁进肉里。
弗兰西在边上看着,她喜欢听这屠刀剁下去那击鼓一般节奏分明的声音。
屠夫又把肉拢到一起,掼到纸上,等着弗兰西。她倒吸了一口气。最后一个要求最难开口。屠夫似乎也预感到了有什么等着他。他站在那里,内心颤抖。
弗兰西终于一口气说了出来:“还要一块板油一起炒。”
“该死的狗杂种。”屠夫愤愤地低声说。
他割了一块白白的板油,出于报复,故意让它掉到地上,然后捡起来,扔到那一小堆碎肉上。
他火冒三丈地将这些包裹起来,将一毛钱抓过来,交给老板结账,一边则在暗中诅咒这让自己成为屠夫的命运。
我觉得弗兰西还是很勇敢的,能够这么大胆的跟屠夫进行较量,换做是我,很可能就买了盘子里的碎肉回去了,当然,回去肯定会被妈妈骂,然后就会想,大人怎么都这么坏呢?这事我搞不定,下次你们自己去吧!😂
弗兰西问妈妈凯蒂来美国的理由,凯蒂说希望孩子生在一个自由的国家。
“你的孩子也不怎么争气啊,妈妈。”
凯蒂露出了苦涩的微笑。
“不过老国家没有的,这里有。别看这里苦,什么都不熟悉,可是这里有——希望。在老国家,人再努力,顶多也就做到他父亲的水平。如果父亲是木匠,儿子搞得好也是木匠,不会变成老师、牧师。他或许也能够进步——但是只能达到父亲的水平。在老国家,人属于过去。这里人属于未来。在这片土地上,人要是有颗好心,肯老老实实做事,不走邪路,都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罗姆利家的女人都很强大。
外祖母玛丽让凯蒂存钱以及坚持给孩子们读圣经和莎士比亚,看一段其实很吃惊,外祖母竟然深谙定投之道,并且懂得,知识改变命运。
凯蒂勇敢的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并且勇于承担家庭的责任,甚至在女儿犹豫是否要给喜欢的人的送贺卡的时候说:
“唐突?废话!想送贺卡就送呗。我就讨厌女人这样扭扭捏捏。人生苦短,你要是找到了合适的男人,不要只顾低头傻笑,把时间无端浪费掉。看上合适的直接上前跟他说:‘我爱你,我们结婚怎么样?’就这样”
然后,似乎又怕弗兰西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补充一句说:
“但是你得成熟,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凯蒂一直都好飒,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而且不怕吃苦。
艾薇姨妈在家里的男人生病或者懦弱到离家出走的时候,异常淡定的扛起生活的重担,而且感觉丈夫很苦恼的事情,艾薇姨妈云淡风轻的就解决了,这会不会让男人原本脆弱的小心灵再次被重重一击。😂
茜茜家的老公倒没有看出来特别软弱的一面,茜茜自己真的是一个活的很精彩、洒脱的女人,想要孩子,换了好几个老公,生了十个孩子都没有活下来,可她依然相信爱情,依然快乐,真的坚强,还好最终她有了一个自己的小宝宝!不过,总感觉领养的那个孩子,有点儿太巧了,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茜茜的老公嘛?
弗兰西呢?为了去自己心仪的学校上学,宁愿中午多走好几个街区。
转到这个学校是好事,这让她看到在她生下来所接触的世界之外,还有别的世界,而别的世界也并非遥不可及。
做出选择通常需要巨大的勇气,佩服弗兰西的勇气,不过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决定,改变了她的一生。
为了补贴家用,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并且在每一份工作中都能成为那个最出色的员工。暑假还通过自学通过了大学考试,成为了罗姆利家第一个大学生。去上大学之前,尼雷说让她去远方的大学,可以把布鲁克林口音改掉。弗兰西说她并不想改掉,有口音,说明人有个归属。这真是个三观很正的姑娘。
罗姆利的女人们就是这么厉害,相反,找到的男人们就逊色一些了。
虽然我很喜欢约翰尼,但是就像凯蒂某一天突然顿悟的那样,这个男人,除了会唱歌跳舞,长得帅,其他,指望不上啊指望不上!总给人感觉,生活强迫给他承受巨大的压力,而这些压力,他承受不起!
但是我很喜欢约翰尼的一点就是,即使自己能力有限,也想给女儿最好的,去世之前甚至交代茜茜要在弗兰西毕业的时候给她送一束花,看到那里的时候真的是泪目了,在办公室也没忍住,偷偷抹眼泪,如果是在家里看到这段,估计我又会放声大哭了。😭😭不管外界对他的评价怎么样,他都是弗兰西最爱的人啊!
我在想,如果约翰尼不是生在那个时代,而是生活在现在,肯定早早就被经纪公司签约出道了,再加上偶尔散发出的一丝丝忧郁的气质,妥妥的顶流啊!什么房租、生活费,统统不在话下。
文中还有两段看着很生气的地方。
第一个地方,就是弗兰西和尼雷去医院打疫苗,结果被医生和护士嫌弃脏,说他们这么肮脏的活着,实在不应该。
看到这段真的好生气啊,医生和护士本来在人们心中是很神圣的职业,他们却这样伤害一个小女孩的自尊,尤其是,从护士的口音可以判断她也是乡下出生。
一个通过自身艰苦奋斗走出了社会底层的人,通常有两个选择。脱离当初环境后,他可以忘本;他也可以在超出这个环境之后,永不忘记自己的出身,对残酷拼搏中不幸落下来的人充满同情,充满理解护士选择了忘本这条路。
同样过分的,还有那些向乔安娜扔石头的女人。
多数女人有个共同点:生孩子吃过大苦。这本该成为一条纽带,将她们联系到一起,应该让她们互相关爱,互相保护,对付男人的世界。可是生孩子的痛苦似乎让她们的心灵和灵魂都缩小了。她们凑在一起的时候只会有一种结果:践踏别的女人……直接扔石头,或者是说恶毒的闲话。她们只有在做起这些坏事的时候,相互之间才有些忠诚。
不知道为什么所谓的友谊或者忠诚要依靠这样的事情建立,这样建立的也不叫友情,因为你不知道在何时,你会因为何种遭遇成为这群人的众矢之的。
理解包容,保持善良,方为立人之本。
最后,套用玛丽•罗姆利外婆的一句话:
你看一切,要好比你是第一次或最后一次看到那样。如果这样的话,你在世上的日子就会充满荣光。
加油,生活本不易,但是只要我们努力的活着,总能看到一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