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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的房子被卖,还收到开发商的催缴函?男子懵了:到底谁违规?

2023-01-12 20:01 作者:帮帮团V直播  | 我要投稿


福州的李女士一家人曾看中了某楼盘的一处商品房,随后与开发商签订了预购协议。而当他们去交首付款时,竟被告知预购房已经被卖掉了。






0 1 购房者:认购的房子被开发商出售了




2022年10月4日,李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缴纳了十万元的定金。李女士一方承认由于疫情影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纳首付款,但他们已和开发商说明过原因,并协商延迟支付的时间。据李女士的弟弟李先生说,开发商对此曾明确表示同意。



李先生

他也答应我们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按照他们的方案,我们先交30万元的首付,剩余的1月份来处理。




0 2 购房者被告知房子已售后 又收到催签函



然而2022年12月30日,李女士等人来支付首付款时,却被告知他们认购的房子已被卖掉了但紧接着2023年1月4日,他们又收到了开发商的催签函,要求在3日内到售楼处办理签约付款手续,否则不退还定金。




0 3 置业顾问:已给予购房者足够时间支付款项



李先生说,他1月5日前往售楼处办理手续时,却无人接待。调解小组与李先生等人来到了该楼盘的售楼处核实情况。售楼处置业顾问表示,李先生一再拖延签约时间,如今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也符合协议条款



0 4 律师:开发商存在缔约过失



对此,法律人士认为,开发商方面存在 缔约过失。



律师 罗威

如果说开发商在我们当事人的缔约阶段,也就是说还没有签合同的缔约协商阶段,就已经把这个房子拿去卖掉了,说明开发商其实是有一个违约行为的,因为我们已经有一个缔约的意向了,只是缺了一个正式签合同一个步骤,但在这个阶段的话,其实算开发商是有一个缔约责任的,如果说他把房子卖掉的话,他这个属于缔约过失。我们消费者有两种权益,第一种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把这个房子交付给我们,如果说是这边因为他把房子卖掉的情况下,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消费者有第二种方式,就是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在合同签订之前就已经违约了,我们可以追究他这部分的一个违约责任,并且要求他返还相应的一些定金。




0 5 法律人士建议多渠道化解纠纷



置业顾问表示,售楼处的负责人不在现场,暂时无法给予李先生等人进一步的处理方案;若李先生等人有异议的话,可走诉讼途径解决。鉴于此情况,律师建议可以多渠道化解纠纷。


律师 罗威

我认为的话他可以比如说,选择另外一套比较合适的,相同的一个房子给消费者,或者消费者不同意这一种方式的话,也可以比如说要求他退定金,或者承担额外的一些违约责任,双方也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双方都协商不和解不成的话,我认为可以比如说住建局,或者一个房管局来主持、协调,比如说大家提出相应的意见,然后住建局或者房管局,提出相应的一个主持的公平,让大家和平解决这个问题,但如果说和解或者调解,都解决不成问题的话,咱们消费者只能诉讼到法院,或者一个仲裁机构,让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来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判决。


0 6 售楼处负责人:预购房依然处于未出售状态



调解当天下午,调解小组将情况反映给了福州市房管局,市场监督管理的张处长在了解情况后,将该楼盘售楼处负责人张经理约到了现场进行沟通。张经理现场出示了商品房网上备案信息截图,表明李先生等人认购的商品房还处于未出售状态




0 7 房管部门:双方在履约过程中都存在过错



现场,张处长对于开发商的回复方式提出了批评,也对李先生等人的不及时履约行为提出了批评。张经理承认置业顾问话术可能表达有误,该处房屋并未出售,还可以继续履约,但交款时间拖延过久,先前约定的优惠要取消。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0 8

调解结果:双方都有让步意向



调解现场,双方都有愿意让步的意向,但具体方案还需要私下协商,张处长也表示会持续跟进此事,促成和解。截至节目播出前,房管局回复调解小组,开发商已向上级申请,争取按原协议履行。




调解手记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买房是人生大事,在购房意向明确的情况下,希望买卖双方各自让步,并且让利,促进交易达成。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买房前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深思熟虑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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